出家人可以赡养和照顾父母吗
经常有人会问,出家人可不可以赡养在家的父母?尤其是近些年来,年轻人多是独生子女,自己出家了,父母没人赡养照顾,如何安心办道?但是出家之后如果赡养父母,给与父母一定的经济上的帮助呢,出家人的资财来自于十方善信供养,岂不是反而让父母损耗福报?再者就是,如果父母生病了,出家人可不可以回去照顾?父母去世了,出家人可不可以按照世俗的礼仪殡葬?这似乎都是很关键的问题。
关于这些问题呢,《律藏》和《南山三大部》里有一些相关的内容,可摘录出来作为参考,因为出家人嘛,所言所行,总要以戒律为准则才好。
1、如何才是真正的报父母恩?
道宣律师的《行事钞·沙弥别行篇》中说到:“辞亲易服:欲出家者,着本俗服,拜辞父母尊者讫。口说偈言:‘流转三界中,恩爱不能脱;弃恩入无为,真实报恩者。’乃脱俗服。出《清信士度人经》。”(说偈已,脱去俗服也。)
道宣律师这里所说的是剃发时,欲出家者辞别父母双亲时说的偈颂。我们仔细阅读能真实体会到,什么是真正的解脱,真正的自利利他,真正的报恩。剃发出家为僧人,父母同意方可,在剃度仪式上,做子女的以俗人的身份,最后一次拜别父母。自此以后,剃发染衣,习学佛法,修道证果,为人天之师,着袈裟僧服,这才是真正的报父母恩。但从此之后,再不能跪拜父母,只能合掌问讯。
古人云,“一子出家,九族升天。”父母亲送子出家是莫大的恩德,利益久远,出家人至心修道,乃至能度脱父母及宗亲脱离六道轮回,离苦得乐。父母亲若能理解支持,是累生累世的善根福德因缘
2、出家人可否赡养、资助在家父母?
(1)道宣律师在《比丘尼钞之致敬篇第二十》讲到:
第八报恩者:《五分律》云,“毕陵伽父母贫穷,以衣食供养。佛言:若人百年之中,右肩担父,左肩荷母,于上大小便利,极世珍奇衣服供养,犹不能报须臾之恩。从今听比丘尽心供养父母,否者得重罪。”
在这里,道宣律师引《五分律》中的内容,来说明比丘是可以供养父母的。但有个前提条件,就是比丘的在家父母亲是贫穷的人。律中所说的尊者毕陵伽的父母亲就是生活困难,资身衣食贫乏。
佛陀教导说:“比丘以己分衣食供养。”这里的“己分”,是指在僧团中,出家人自己受用的一份衣食供养,这个是可以用来资助父母亲生活。只要是自己所得的衣食,用来供养父母,使父母衣食无忧,这是佛陀允许的。反之,如果不这样去供养父母的话,则会得重罪。
(2)《僧祇律》云:“父母不信三宝者,应少经理;若有信者,得自恣与无乏;父母贫贱,将至寺中,自手与食,一切皆得。”
《资持记》云:“不信少经理者,逼令归正故。经理,谓供给营干也。有信恣与者,必无虚费故。开将至寺者,无亲可归故。洗母不触者,触不开亲故。父如沙弥者,养同小众故。《唐僧传》云:净脱常担母一头,经书一头,食时,留母树下,入村乞食,用以充继。又齐道纪,亦以经书佛像,老母扫帚,担荷而行,每谓人曰:经不云乎,扫僧地如阎浮,不如佛地一掌许,亲供母者,与登地菩萨齐。人或助担者,纪曰:吾母也,非他之母,形骸之累,并吾身也,有身必苦,何得以苦劳人,所以身为苦先,幸勿相助。此乃大度,岂比常途?虽教有小违,而理归大顺,酬恩竭力,今古无之。”
这里说道,如果比丘的在家父母生活富裕,衣食物资不缺乏,也不是信仰三宝的居士,那么出家人该尽量不要给与他们资助。若父母亲对三宝有信仰,可以如上《五分律》开示的,任意尽心供养使之无有缺乏。若父母亲没有依靠,贫穷低贱,那么父母亲年老了,生病了,可以接到寺院去安住,出家人照料父母亲的起居,这个是可以做的。
(3)以法开悟者,《行事钞资持记》云:“《涅盘》:以佛法僧三事常住,启悟父母,乃至七世,皆令奉持,乃至自学教人,即名护法者,得长寿等。《毘尼母论》云:若父母贫苦,先受三归五戒十善,然后施与;若不贫,虽受戒不合与。《四分》:阿难请授爱道戒中云:乳养长大有恩故。佛言:若闻三宝名字,已是报恩,何况得净信等。”
《资持记》云:“涅槃,三宝一体,体无生灭,故皆常住。启,开也。四分,爱道求出家,如来不许,阿难代请之词。爱道是佛姨母,佛生七日,摩耶命终,姨母乳养长大。爱道在俗,已证初果,故云况得净信!是知生育恩大,虽百年肩荷,不报须臾,三宝一闻,即酬重德,故唯佛法,可报劬劳,自外供须,终名直养。”
这里说到,对于父母最重要的还是法上的济度,父母亲如果因为贫穷,住在寺院里,那么比丘则应常常开导,使之信乐三宝,告知他们今生贫困的因果,要发慈悲心菩提心,劝导父母亲受三皈依,乃至五戒十善,以法救济父母亲,得现世乃至后世的安乐解脱。给父母皈依、讲法后,则可以资助父母衣食。
但是,如果父母亲不贫穷,不缺乏资财,出家人虽授予父母亲戒法,但仍然不应该给与衣食乃至金钱。
3、父母生病,出家人可否照顾?
(1)《僧祇》云:“比丘不得唤爷娘兄弟等名字,乃至姨姑等,止得称优婆塞优婆夷。”
依照律制,出家之人,不得再以世俗的名字和称谓来称呼父母、兄弟、亲戚,只能称呼他们为居士。如果机缘未成熟,私下里称呼尚可,但为三宝庄严故,在寺院或者公众场合,应开导父母亲理解后,称呼某居士,即可。
(2)关于出家人可不可以照顾生病的父母,《行事钞·诸杂要行篇》中说道:“杂明治病法。……若和尚父母,在寺疾病,弟子亦得为合药;又父母贫贱,在寺内供养,净人兄弟姊妹叔伯,及叔伯母姨舅,并得为合药。”
这里是说,若是父母亲生病了,住在寺院里,出家人可以为父母制做汤药疗治病痛(但有条件的)。若父母亲卧床不起,最好是由亲戚、净人或者兄弟姊妹等亲人制做汤药,擦拭身体。出家人不应直接碰触父母亲的身体。若是无人照料,比丘(尼)不要帮母亲(父亲)洗澡,擦拭身体等,其他照料的事情是可以做的。
4、出家人可否为父母送丧葬?
(1)首先,《四分律》云:“白衣病来寺中,应方便喻遣;若称誉佛法僧者,随能为之;若死为净伽蓝,故担弃之。”
因为寺院是出家众修行办道的场所,白衣福薄,不可以因养病或者送终的因缘常住在寺院里。寺院是十方常住物,为十方僧共享。白衣若是懂法,则不应因病缘或送终等原因常住寺院。这是律里说明的第一点。
但是,如果有的居士懂法,明白因果,能如法护持三宝,那么可以自己随缘随力交一些财物给寺院,用以补偿自己住在寺院的开销。当然前提也是白衣居士在寺院里能发心做事,护持三宝才可以。
如果白衣居士在寺院里去世了,应尽快料理后事,不可将尸体长期放在寺院,因为这会损白衣的福报。
(2)《善见论》云:“不得送丧,除为观无常不犯。若手执母尸殡敛无罪(尼执父尸准此应得)。”《增一阿含经》云:“如来共阿难、罗云自举母床,不令人代,为报恩故。”
这里首先说到,出家人是不许参加世间的殡葬活动的,但是除非两种情况:其一,是为了通过观察人的死亡来体会无常和苦;其二,是为自己的在家父母送葬。《增一阿含经》中记载的佛陀和阿难尊者、罗睺罗尊者自举母床,不让他人代替,是为了报恩的缘故。
道宣律祖在《义钞》中也说:“和尚阇黎,长养我法身,父母兄弟,长养我生身,恩德既重,躬自担送,想亦无过,但不得变服,比见边野僧尼孝服袈裟,麤布绝白,相同于俗,灭法之原,无过于此。”
在这里呢,道宣律师说,对于出家人来说,戒和尚、教授师、羯磨师、依止师、剃度师等等师长,长养自己的法身慧命;在家的父母兄弟,长养自己的色身。这都是有很重的恩德,所以如果父母去世了,出家人亲自送葬,想来也是没什么过错的。但是,不要改变服装,穿世间的衣服去为父母送葬,这就不妥了。
《增一阿含经》云:“孝顺供养父母功德果报,与一生补处菩萨功德一等。”又云:“教二人作善,不可得报恩,谓父母也。是故比丘常当孝顺供养父母,不失时节,当如是学。”
供养感报者,《钞记》云:“杂宝藏云:慈童女长者家贫,独养老母,现世得报缘;鹦鹉孝养盲父母,得成佛缘。”(注:童女是长者名,非女人也。)
《增一阿含经》和《钞记》中的内容,可以看出,出家人孝顺供养父母,也是有功德的,是真正的报恩,而且要趁着父母还健在,随缘尽力地去做。
既然说到了,出家人孝养父母的问题,那么也谈一谈自己的体会。末学出家十年了,十年前父亲过世后,母亲改嫁了。末学好乐佛法,一心出家,发愿弘法利生。母亲当时是无法接受的,她在劝说无效之下,极度愤怒,以死要挟,一把火烧掉了末学在俗家的衣服、书籍、物品等等,二十几年的在家生活之物,一把火烧的干干净净……
到如今,十多年过去了,她从不理解佛法,慢慢地因末学的坚持,也渐渐地接触到佛法,得到佛法的利益了,一步一步在转化过来。出家的功德是不可思议的,佛菩萨加持是不可思议的。只有当事人亲身经历过,方能深有体会。
今生有幸,能值遇佛法,实践佛法,这是无上的福报。僧人出家后,好好修行,按照佛陀开示的教法,如法持戒修行,父母亲必定能得到佛菩萨和龙天护法的护佑,令修行者安心办道,无有忧恼。所以,我们不必要有太多的担忧,关键是自己有没有一心办道,一心修行。若真心为了修行,相信父母亲也必然会衣食无忧,健康平安的。
最后,衷心祝愿所有出家人的父母吉祥安康!愿所有的出家人心无挂碍安心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