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杀放生文》三则:羊屠变羊、射鹿杀子、戕狐种火
羊屠变羊:
钱梅溪孽报谈记载:钱梅溪的邻居薛庆官司,从事宰羊卖肉为业,家境相当富裕。薛庆官到了四十多岁时,忽然害了一场大病,疾病痊愈后,脸型突然变成羊脸形状。
后来到安徽贩卖米,竟溺死在江中,找不到尸体。
射鹿杀子:
江西吉安县访陵居民吴唐,善射箭,爱好打猎,时常携带儿子出外打猎。
有一次,在山野中发现母鹿带领小鹿出游,吴唐便引箭射死小鹿,母鹿痛丧爱子,徘徊悲鸣,吴唐不但不生怜悯,又隐伏草中,等待母鹿正悲伤舔抚小鹿时,又将母鹿射死,正要去拿取时,顷刻间又发现了一只花鹿,引箭再射,不料正射中其子,吴唐抱起爱子,悲痛欲绝。
忽然听到空中呼唤说:“吴唐!吴唐!母鹿爱子的天性,与你有何差别?”吴唐惊奇抬头观看时,忽然从草丛中跳出一只老虎,猛扑吴唐,折伤手臂而死。
戕狐种火:
淮南王某是当地有名的富厚人家。有一次,因开设当铺,扩充场地到邻居屋舍,发现三只小狐狸,家人想法要驱走它,王某却一定要杀死,以除后患,因而打死了两只,一只跳跑了,从此家中每天闹祸,不得安宁。
清仁宗嘉庆乙亥年冬天,当铺忽然无缘无故起火焚烧,王某知道是狐仙作崇,于是前往向张真人控告,真人送他一张敕牒,带回家中,才安静了数月,又照旧作崇,五某受不了扰闹,准备交当铺以四万余金卖给陈某。陈某家中忽然听到空中传来声音说:“我跟王某有旧仇,你千万不要买他的房子。”其妻听得很清楚,因此买卖不成。
到了辛丑年三月,当铺又起火延烧,王某的家宅房屋,全部烧尽无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