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与科学的重合在因果律上!
佛经中所称的“法”,梵文Dharma,用例极多而语意不一,概括而言,就是“任持自性,轨生物解”二义,即万事万物运行的规则。依据佛教哲学,宇宙世界中的万事万物的运行变化莫不遵守因果律。这一结论过去广遭科学界人士反对,但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科学证据显示,因果律与现代科学认识之间存在着暗合。本文的主要内容就是介绍在对因果律的认识中,佛法是如何与现代科学暗合的。
因果律:佛法与科学的暗合
1 引言
在现代社会,科学主义盛行,中国尤其明显。由于“文化大革命”的浩劫,在很多人的心目中往往都把宗教当作是反科学的,但如果你仔细询问,他对宗教究竟了解多少,对什么是科学又究竟是否清楚,其实他都是回答不上来的。因此,这种情况更多的是反映出一种“无知”。造成这种情况成为普遍现象的原因很多,但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1)民众本身受习惯势力的影响太大,对科学的盲目崇拜;(2)懂宗教的人士刻意要区分科学、哲学和宗教,并坚称宗教理论优于科学。
其实,迄今为止还没有大家公认的科学、哲学和宗教的定义。因此,尽管大家在用着同一个“名词”,相互之间对其内涵的理解千差万别。在中国,《辞海》的定义可能被认为相对权威一些,但我们似乎也不能完全认同。
《辞海》对“科学”的解释是:“科学是运用范畴、定理、定律等思维形式反映现实世界各种现象的本质和规律的知识体系,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按研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以及总结和贯穿于三个领域的哲学和数学。按与实践的不同联系可分为理论科学、技术科学、应用科学等。科学来源于社会实践,服务于社会实践。它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力量。在现代,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的发展和作用受社会条件的制约。现代科学正沿着学科高度分化和高度综合的方向蓬勃发展”。这里把科学作为与宗教同层次的“社会意识形态之一”。
《辞海》对“哲学”的解释是:“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的概括和总结”。我们认为把哲学只局限在世界观的范畴显得狭隘了一些,至少应该包括认识论、世界观和实践论(著名的哲学三论)。近代著名的英国哲学家伯特兰•罗素对哲学的定义:“哲学,就我对这个词的理解来说,乃是某种介乎神学与科学之间的东西。它和神学一样,包含着人类对于那些迄今仍未确切的知识所不能肯定的事物的思考;但是它又象科学一样是诉之于人类的理性而不是诉之于权威的,不管是传统的权威还是启示的权威。一切确切的知识——我是这样主张的——都属于科学;一切涉及超乎确切知识之外的教条都属于神学。但是介乎神学与科学之间还有一片受到双方攻击的无人之域;这片无人之域就是哲学”。如果采用这样的定义,哲学又可以看成是连接科学与宗教之间的桥梁。当然,他所说的宗教主要是指西方的有神教。
《辞海》对“宗教”的定义:“社会意识形态之一,相信并崇拜超自然的神灵,是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在人们意识中的歪曲、虚幻的反映”。(《辞海》合订本,上海辞书出版社,1985年,第1010页)。很显然,这一定义不能被广大信教人士所接受,我们也认为是不恰当的。但鉴于宗教现象的高度复杂,我们无须为宗教下一确切的定义,只是认为,作为一个宗教,至少必须包括三个要素,其一为宗教的思想观念及感情体验(教义),其二为宗教的崇拜行为及礼仪规范(教仪),其三为宗教的教职制度及社会组织(教团)。宗教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文化现象,在整个人类文化的发展过程中,在世界各民族传统文化的各个方面,我们都可以看到宗教文化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许多民族的文化甚至是以宗教文化为核心的。这说明了宗教有其本身不可代替的价值。
佛经中所称的“法”,梵文Dharma,用例极多而语意不一,概括而言,就是“任持自性,轨生物解”二义。任持自性,就是指能保持自体的自性不改变;轨生物解就是指能规范人伦,令人产生对一定事物理解的根据。因此,“法”用现代语言来表述,就是万事万物运行的规则。依据佛教哲学,宇宙世界中的万事万物的运行变化莫不遵守因果律,即“万法因缘生,万法因缘灭”。这一结论过去广遭科学界人士反对,但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科学证据显示,因果律与现代科学认识之间存在着暗合。本文的主要内容就是介绍在对因果律的认识中,佛法是如何与现代科学暗合的。
2 佛法因果律
佛法理论是建立在因果律基础之上的。所谓因果律,就是因缘果报彼此之间的关系定律的简称。所以要了解因果律,则要了解什么是因、缘、果、报?
因果律:佛法与科学的暗合
根据佛法,任何现象的发生需要有三个条件,这三个条件就是“因、缘、果”。“因”是“动机”和“造作”,这两种都是亲因缘。在佛学术语里面讲,这个因是种子、是现行。“缘”,就是讲机会。缘里面包括有三种。第一种是“所缘缘”:就是所缘之缘,所缘就是我们所希望的。有期望,还得要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无间缘”;无间缘是你这个期望不能间断。亲因缘(因)、所缘缘、无间缘都是自己本身具备的,外面的条件就是“增上缘”。佛经告诉我们,一切法可以归纳为色、心两大类。心法(包括一切心理现象),一定要具足四种缘才会起相,那就是亲因缘(因)、所缘缘、无间缘、增上缘。如果是色法,就是讲物质,如植物与矿物,不需要所缘缘跟无间缘,它只要两种:一个是亲因缘,一个是增上缘,它就结果。对于“果”来说,当下现前已经成就的结果,称为“果”,而未来有可能成就的结果称为“报”。
根据佛法,因果是绵延不断的,有过去的因缘就有现在的结果,有现在的因缘就有将来的结果,所以十二因缘覆盖三世。“过去因缘”是过去世;“现在结果”与“现在因缘”是现在世;“未来结果”是未来世。过去还有过去,未来还有未来,所以其范围是竖穷三际、横遍十方。在果报上来讲,因与果是关系最密切的,缘要差一等,比较疏远一点。凡事都有因果,果报要觉悟,修因更要觉悟。如果我们不造因,当然就没有果报;造了业因,如果没有缘,也不会结果。佛法讲改造命运,理论依据就在缘上。所以佛法不讲因生法,讲缘生法,特别强调缘。因已经造了,没有法子可改,可是因要是没有缘不能结果,如果你能把缘控制住,就能控制结果。我过去造恶因,晓得恶因一定会结恶果,但是没有缘,它不会结果。我把缘控制,不让它有缘,虽有恶因,它不会结果。我造善因,想得善果,我把善因再加上善缘,善的果报一定现前。这就是佛教的因果律。
因此,佛教因果律的通俗说法是“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佛教经典中的说法是:“此有则彼有,此无则彼无,此生则彼生,此灭则彼灭”。 即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是相互关联的,都是由因、缘、果相互促成,相互产生。宇宙和生命均是轮回的,善恶穷通都在相互转化,相互报应。有情众生均有过去世、现在世和未来世而生生不息。佛教依据因果律而劝人离恶向善:“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根据佛法,这宇宙间的因果律,是本来就存在着的,既不是佛创造的,也不是上帝创造的。释迦牟尼只是通过自己的修行完全认识到了因果律,因而把这一真相告诉了大家。根据释迦牟尼自己的体会,要真正证明因果律,只有通过开发出自己本身具有的第七识和第八识以及转识成智的功能,然后才可能用自己的智慧去观照世界,才能真正认识到完整的因果律。这是两千五百年前一位睿智的印度知识分子的见解。正如德国社会学家韦伯所言:“早期佛教主要是知识分子的拯救教义”,“是在高贵的知识分子冥想的最为升华的巅峰上产生的。”(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册第561、568、525页,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3 因果律的科学认识
科学最早起源于对物质世界运行规律的探索(即宇宙的运行变化规律),但现代科学的研究对象也在不断扩大,逐步包含宇宙与人生。在第一节中已经说了,科学是运用范畴、定理、定律等思维形式反映现实世界各种现象的本质和规律的知识体系,如果要从科学的角度去认识因果律,我们可以从系统分析、公理假定、逻辑推理三个方面去考察。
因果律:佛法与科学的暗合
3.1 从系统分析的数学模型角度去理解
因果律的本质是说,万事万物不会孤立的产生也不会产生之后成为一个孤立的事件没有后影响。所有事情有因缘必有结果,有结果必有因缘,都是这种联系的关系。从科学的角度来说,考虑这种联系的关系就是强调要用系统的观点看问题。在当今的宏观科学领域,系统科学已经深入人心,特别是对于大型复杂工程系统,我们均是用系统的概念来建立数学模型的。
对于任何一个系统来说,一般均可以用四个要素来加以描述。这四个要素分别是:输入、输出、约束、支撑。输入是系统的总体性能和其它系统对本系统的作用。输出是本系统的最终设计结果,它必须满足对本系统的输入要求,并考虑了约束和支撑的限制。支撑是为完成本系统的设计而对其它系统和总体的要求。约束是为设计本系统需要考虑的总体及其它系统对本系统的约束限制。它与输入的区别在于,前者不是其它系统对本系统的要求,而后者则是。
目前用于解释宏观物质世界的科学理论均是遵守因果律的,即对于任何一个复杂系统,在支撑和约束条件给定的情况下,一个输入(因+缘)只能对应一个输出(果)。我们正是基于这一原理来建立数学模型并解释各种现象的。我们可以把系统的固有特性以及所受到的不随时间而变的施加给系统的约束和支撑称为“因”(相当于佛学中的亲因缘),而把系统所受到的作用(含随时间而变的支撑和约束)称为“缘”(相当于佛学中的增上缘),系统的输出称为“果”,则给定因缘,结果必然是确定的。如果因缘中有不确定的成分,则结果中也有不确定性。概率论就是处理含不确定性系统的一门数学。
3.2 从科学立足于公理的角度去理解
由于我们人类还远远不能认识到宇宙人生的真谛,因此,对于当前的宇宙、人生中的很多现象还不能圆满解释。所有的哲学和科学只能解释某一个特定范围内的现象。理论的局限性主要来源于其采用的基本假设,这些基本假设在科学上称为公理,我们接受某一门科学,首先就要相信其公理。如牛顿力学是建立在著名的“三个公理”的基础上,当物体的速度接近于光速时,这“三个公理”就不适用了,需要采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相对论是建立在“光速是一个常数”这一假设基础上的,近来最新的科学证据表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也仍然具有局限性。
佛教因果律的核心是“意识不灭定律”,尽管要完全证明它很困难,但同样的,要推翻它也一样不可能。因此,在我们还没有能力证明之前,不妨把它看作是一个假设。事实上,目前物理学所依据的“物质不灭定律”也没有能够给出完全的证明,因为目前的科学能够把物质转化成能量,但还不能把能量还原回物质。
3.3 从逻辑推理的角度去理解
在宏观物质世界,我们依据因果律建立的数学模型很好地解释了我们观察到的各种物理现象。简单采用宏观世界的力学规律,人们发现不能解释微观世界的量子现象,玻尔为了解释微观世界的现象建议放弃因果律,爱因斯坦认为这样解释是不圆满的,由此导致了著名的爱因斯坦与玻尔的量子力学争论。我们认为,如果在“物质不灭定律”的基础上,再引入“意识不灭定律”,则完全可以在不违反因果律的前提下解释量子力学的现象。如果说宏观物质世界遵守因果律而微观物质世界不需要遵守因果律,则必然要存在一个宏观与微观的清晰的界面,而这一点是不可能的。由此,也能说明玻尔对于量子力学现象的解释事实上是不圆满的。如果要解释生命世界的各种现象,则也必须采用“意识不灭定律”。因此,尽管我们目前还证明不了“意识不灭定律”,但可以依据这样的逻辑推理试图去理解和接受它。
4 佛法因果律与科学的暗合
因果律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对于器世界的宏观现象,我们依据因果律中的“物质不灭定律”,已经能够很好地解释了观察到的各种现象,但对于“物质不灭定律”,事实上只能给出很局部的科学证明。对于器世界的微观现象,有两种解释办法:一是放弃因果律,承认世界是不可知的,我们人类只能在统计意义上去掌握部分规律,这就是现代量子力学所采用的方法,这种方法遭到以爱因斯为首的一批物理学家的反对。爱因斯坦曾说过这样的话:“玻尔关于辐射的意见使我很感兴趣。但是,在有比迄今为止更为有力得多的反对严格的因果性的证据之前,我不想轻易放弃严格的因果性。我不能容忍这样的想法:受到一束光照射的一个电子,会由它自己的自由意志来选择它想要跳开的时刻和方向。如果是那样,我宁可做个补鞋匠或者甚至赌馆里的一名佣人,都比当个物理学家强。”还有一种就是作者们建议的,再引入因果律中的“意识不灭定律”,则我们也可以在坚守因果律的前提下解释微观世界的各种现象。对于后一种方法,我们期待物理学家也设计一些试验去检验,最简单的就是用修行程度不同的人去观察量子的行为。如果发现修行程度高的人能够控制量子的行为,则可以证明心识力的存在。若如此,则可以证明现在的量子力学解释可能是错误的。
因果律:佛法与科学的暗合
有关宇宙起源的最新科学理论,就是霍金等人提出的弦论,当代著名的物理学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前校长,朱清时院士在解释弦论时,就认为“以弦论为代表的物理学真正步入缘起性空的禅境了”。
借助于现代西方生命科学的研究成果,对于“意识不灭定律”的局部科学证据,现在已经可以给出很多。钟茂森博士将这一领域的研究分为五个方向:(1)对于意识存在的研究;(2)对于能够记忆前生者的立案调查研究;(3)对催眠法回忆前世的研究;(4)对不同维次空间生命的研究;(5)对特异功能者对于轮回的促进研究。在钟博士的论文中,他比较详细地介绍了每个方向的主要科学家及其研究成果。
这一领域的研究初步证明了离开肉体的意识的存在以及意识的连续性。随着研究工作的深入,也许能取得更多的成果,最终让大家接受“意识不灭定律”。有关这一方面的著作还有。
我们是学理工科出身,我们接受任何一个理论的依据就是科学证明。我们认为,相比于“物质不灭定律”所能提供的科学证据,“意识不灭定律”现在一点也不少。然而,由于人类思维的惯性,现在能接受“意识不灭定律”的人还太少,这也就是作者们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的原因了。事实上,我们也不是科学领域的先知先觉,很多伟大的科学家早就发现了佛教与科学不相违的结果了。
5 近代科学家对佛教的评论
尽管我们自称是处于科学昌明的时代,但真正具备科学精神并能利用科学思维方法进行独立思考的人毕竟还是少数,知识分子阶层也不例外。表1是我们收集到的部分非常著名的科学家和哲学家对佛教的评价,因此,它也可以作为佛教是不与现代科学冲突的一个旁证。
表1部分科学家对佛教的评价
人物评论
黄念祖,著名物理学家,北大教授:佛教是宗教而超宗教,是哲学而超哲学,是科学而超科学。
沈家祯博士:我本人是科学家,对科学很感兴趣,我对佛法同样感兴趣。我个人认为佛法和科学是一而二,二而一的。
科学只能帮助我们多明了一些开悟,如佛陀的人所说的话,但不能引导我们到悟的境地。如果我们要悟得正觉,我们须以佛陀所教示的方法去切实修行。
杨振宁佛教是世界上伟大的宗教之一,两千多年前传入中国之后,对中国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尤智表,中国现代科学家佛教不仅不是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最彻底的学理,科学造诣愈深者,愈能解释佛经中素不能解的真义。
科学家爱因斯坦 (图片来源:资料图)
爱因斯坦如果有任何能够应付现代科学需求的宗教,那必定是佛教。佛教是与科学共依存的宗教。
未来的宗教将是宇宙的宗教。它应当超越个人化的神,避免教条和神学,涵盖自然和精神两方面。它的根基,应建立在某种宗教意识之上,这种宗教意识的来源,是在把所有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作为一个有意义的整体来经历时所得到的体验。佛教正是符合以上所描述的那种宗教。
威勒博士,世界几何力学之父假使没有佛教因果律,宇宙就只有混乱。
克里,英国著名学者佛教所开示的法,包含内容的广大深奥,确实无与伦比。
牛顿人死之后,决非悉归消灭,人死之后,有神识存在。
爱迪生我相信生命有如物质是不能毁灭的,世界上一直有定量的生命存在,而这个量是永远不变的。
文巴克博士,美国心理学家通过特殊的催眠方法,约有70%的人,可鲜明地回忆出前世记忆,甚至有的可追忆到自己前九世的境况。
季洛夫博士,著名化学家各不同星球环境的天人,各有其适应各别环境的能力,天人的形态与构成各有不同,未必就是以我们地球人类肉体为标准。
卡旺,法国天文学家灵魂是从肉体内独立出来的,它拥有科学无法测知的机能,这种机能就象重力一样,虽然知道重力是地球和物体间的引力所致,但无法以肉眼看到。
威斯柯夫,著名物理学家在科学上,几乎每件事都是超过你直接经验的。世间人往往仅以自己的见闻和经验来评判事物,但他不知道,我们的感觉和经验经常在欺骗自己。
朱清时,当代著名物理学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前校长“总之,在二十一世纪开始的时候,以弦论为代表的物理学真正步入缘起性空的禅境了”。
“科学家千辛万苦爬到山顶时,佛学大师已经在此等候多时了!”
6 结束语
时至今日,作为韦伯所称的工具理性的体现——科学的迅猛发展,物质文明的高度发达,给人们带来了几千年来难以想象的感官享受,科学技术的神奇能力使得以往的许多幻想均已变成现实,于是目睹这一切的现代人纷纷拜倒在所谓科学的旗帜之下,以唯物思想作为主流的现代科学几乎征服了整个世界。比较起不可触摸的三世因果之理,毕竟可见可闻的现量感受更能吸引人心,人变得逐渐“现实”起来,只承认感官所及的事物为真实,而将隐微的因果之理一概斥为迷信而漠然视之。失去了价值理性的引导, 科技的发展并没有为世界带来真正的幸福,反而导致人心迷失、道德沦丧、社会动荡、家庭破裂。纵情于五欲之中的人们开始饱尝着难以尽述的苦难:风雨不调、污染严重、灾难频仍,地球上已经难以找到一方纯洁的净土;没有了亲情的抚爱和传统美德的熏陶,现代孩子只能任随社会的污流毒蚀幼小的心灵;杀业的泛滥、性欲的放纵,带来了癌症、爱滋病等可怕的绝症,人们的身心健康普遍受到了威胁;现代社会的竞争机制,已经把人们改造成一群群时刻搏击的猛兽,你死我存的较量,把世界变成一大战场……
因果律:佛法与科学的暗合
人类染上了疯狂病,急切需要解毒的妙方!而彻底根治众生的业病除了因果的妙药,再也不可能有其他的办法。业由心造,还需从心而忏;命自我立,福自己求。诸佛菩萨也没有以水洗罪的能力。如果人类再不猛醒回头、改恶向善,惨厉的业报会将人类进一步推向痛苦的深渊,那时纵然药师佛出世,也将无计可施。近代高僧印光大师充分认识到者一点,因此,他曾反复强调,“因果之法,为救国救民之急务。必令人人皆知现在有如此因,将来即有如此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欲挽救世道人心,必须于此入手”。
佛教因果律过去广遭科学界人士反对,但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科学证据显示,因果律与现代科学认识之间存在着暗合,本文简要地介绍了佛法是如何与现代科学暗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