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经中的「狮子虫」是怎样的一个概念
狮子虫到底是怎样的一个概念?当佛说狮子虫的时候,譬喻的是怎样一种现象?佛经里对此有着清晰的说明。
狮子虫的完整表达是狮(师)子身中虫,自食狮(师)子肉,佛陀在多部经中以此说譬喻佛之正法,他人不能毁坏,僧中之恶比丘,自毁坏之。
《莲华面经》中记载,佛陀在涅槃之前为阿难尊者列述佛涅槃后,诸恶比丘出现于世、自坏佛法之坏状,并以神通力令阿难尊者悉见未来世诸恶比丘种种非法行事。其中有诸破种种戒之比丘,有诸未破戒但不事修行而以邪命自活之比丘,有不信佛证涅槃、坏灭十二部经、乐作文章绮饰言辞之比丘,等等。
对此等恶比丘及其恶行,佛陀举狮子虫的譬喻加以形象说明:
阿难,譬如师子命绝身死,若空、若地、若水、若陆,所有众生不敢食彼师子身肉。唯师子身自生诸虫,还自噉食师子之肉。阿难,我之佛法非余能坏,是我法中诸恶比丘犹如毒刺,破我三阿僧祇劫积行勤苦所集佛法。
此外,《佛说仁王般若波罗蜜经》云:大王!我灭度后,未来世中四部弟子,诸小国王太子王子,乃是住持护三宝者,转更灭破三宝;如师子身中虫,自食师子,非外道也。多坏我佛法,得大罪过,正教衰薄,民无正行,以渐为恶,其寿日减,至于百岁。人坏佛教,无复孝子,六亲不和,天神不佑,疾疫恶鬼日来侵害,灾恠首尾,连祸纵横,死入地狱、饿鬼、畜生,若出为人,兵奴果报,如响应声;如人夜书,火灭字存。三界果报,亦复如是。
《大宝积经》云:迦叶!多有恶比丘坏我佛法。迦叶!非九十五种外道能坏我法,亦非诸余外道能坏我法,除我法中所有痴人。此痴人辈能坏我法。迦叶!譬如师子兽中之王,若其死已,虎狼鸟兽无有能得食其肉者。迦叶!师子身中自生诸虫,还食其肉。
《梵网经》云:若佛子,以好心出家而为名闻利养,于国王百官前说七佛戒,横与比丘、比丘尼、菩萨弟子作系缚事,如‘师子身中虫,自食师子肉,非外道天魔能破。’
佛陀借狮子身中虫,自食狮子肉的譬喻,深刻预示了佛灭度后诸恶比丘坏法的乱象,也是为了提示后世佛子,要审慎守护正法,不要成为身披袈裟坏乱佛法的罪人。
在《佛说法灭尽经》《佛说当来变》《大般涅槃经》等经中,佛陀详述了涅槃后恶比丘如狮子虫般自食狮子肉而自坏佛法的种种详景。
《佛说法灭尽经》中说,此类坏乱佛法的出家僧往往是魔作沙门坏乱吾道。经云:
吾涅槃后法欲灭时,五逆浊世魔道兴盛。魔作沙门坏乱吾道,着俗衣裳,乐好袈裟、五色之服;饮酒、噉肉、杀生、贪味;无有慈心,更相憎嫉。
时有菩萨、辟支、罗汉,精进修德,一切敬待,人所宗向教化平等怜贫、念老、鞠育穷厄。恒以经像令人奉事,作诸功德;志性恩善,不侵害人;损身济物,不自惜己,忍辱仁和。设有是人,众魔比丘咸共嫉之,诽谤扬恶,摈黜驱遣不令得住。
自共于后不修道德,寺庙空荒无复修理转就毁坏;但贪财物,积聚不散,不作福德;贩卖奴婢耕田种植、焚烧山林、伤害众生,无有慈心。奴为比丘、婢为比丘尼,无有道德,淫妷浊乱,男女不别,令道薄淡皆由斯辈。
或避县官依倚吾道,求作沙门,不修戒律。月半月尽虽名诵戒,厌倦懈怠不欲听闻,抄略前后不肯尽说。经不诵习,设有读者不识字句,为强言是。不咨明者贡高求名,虚显雅步以为荣冀,望人供养。
《大般涅槃经》中也提及魔作沙门坏乱吾道的坏法因缘。佛告迦叶尊者:我般涅槃七百岁后,是魔波旬渐当坏乱我之正法。譬如猎师身服法衣,魔王波旬亦复如是,作比丘像、比丘尼像、优婆塞、优婆夷像,亦复化作须陀洹身,乃至化作阿罗汉身及佛色身。魔王以此有漏之形作无漏身,坏我正法。
《佛藏经》中尤其强调了魔化作沙门以种种邪说令众生入邪见的恶象。佛告舍利弗尊者:如来在世三宝一昧,我灭度后分为五部。舍利弗,恶魔于今犹尚隐身,佐助调达,破我法僧,如来大智现在世故,弊魔不能成其大恶。当来之世恶魔变身作沙门形,入于僧中,种种邪说。令多众生入于邪见,为说邪法。
而在《佛说当来变经》中,佛陀详细列举了佛灭度后十五种令正法毁灭的邪乱事,其中特别以五种事谈到了沙门舍正见深法、迷于邪说浅说而令正法毁灭的因缘:
一、或有比丘,本以法故出家修道,废深经教十二因缘、三十七品,方等深妙玄虚之慧、智度无极、善权方便、空无相愿至化之节。
二、反习杂句浅末小经,世俗行故。王者经典,乱道之原,好讲此业,易解世事,趣得人心令其欢喜,因致名闻。
三、新闻法人、浅解之士,意用妙快;深达之士,不用为佳。
四、天龙鬼神不以为喜,心怀悒戚口发斯言:‘大法欲灭,故使其然。’舍妙法化,反宣杂句。诸天流泪,速逝而去。
五、由是正法稍稍见舍,无精修者。是为五事,令法毁灭。
正见的淡薄、歪曲与消解,是正法坏灭的表现。一如《佛说法灭尽经》所说的大乘经典乃至十二部经逐渐坏灭的经过:《首楞严经》《般舟三昧》先化灭去,十二部经寻后复灭,尽不复现。不见文字,沙门袈裟自然变白。
佛陀说得非常明确,外道恶人不足以毁灭佛法,可是真正能坏法的是魔眷属着比丘衣、作比丘形,深入僧团,破坏戒律、正见与三藏十二部经。
故虚云老和尚举汉地古话来说明狮子虫自食狮子肉的道理:俗有言:秀才是孔子之罪人,和尚是佛之罪人。初以为言之甚也,今观末法现象,知亡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灭佛法者,僧徒也,非异教也。这难道不是与佛陀同气,对狮子虫之恶象表达最大的悲愤和对于大众最悲心切切的警醒与教诫吗?
当然,狮子虫的种种乱象(末法时代尤为炽盛),是否意味着佛教只能是江河日下,佛法真的只能因此而彻底灭尽吗?
《阿难七梦经》记载阿难尊者在舍卫国时,做了七种恶梦。其中第七种是梦师子王名华撒,头上有七毫毛,在地而死,一切禽兽,见故怖畏,后见身中虫出,然后食之。尊者便举梦请教佛陀。对于第七种恶梦,佛解释说:第七梦,师子死者。佛泥洹后一千四百七十岁,我诸弟子修德之心,一切恶魔不得娆乱;七毫者,七百岁后事。
佛不仅说了狮子身中虫,自食狮子肉,也授记后世诸弟子修德之心,一切恶魔不得娆乱。不由令人再想起虚老在谈末法僧徒衰相时对于后世学人与佛法未来所寄托的厚望:云老矣!无力匡扶。惟望具正知见的僧伽共挽狂澜,佛法不会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