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杀放生文》两则:凶残显报、捕蛙业报
凶残显报
孟瓶庵先生广爱录记载:何念修侍郎官司字逢僖曾说:苏州有一家鳝鱼面店,比别家赚钱,其烹煮的方法是在蒸笼四周用铁线密系铁钉,鱼被蒸闷热,就循环走动,自行脱皮剖肉锴,然后用以和面,味道甚美。
数年后,有一晚上,忽然出门,一夜不归,次日,其子沿着河寻找,发现其父已溺死在河里,其子正要捞起尸体,背回家时,见数万鳝鱼,环绕在腰腹之间,众人围观,莫不惊骇,认为这是凶残杀鳝鱼最显著的恶报。
捕蛙业报
江苏江阴县农民张阿喜,常捕青蛙贩志,教人烹食。
有人劝他说:“田鸡是保护五谷的益虫,官府有明文告示,严禁捕捉。各种生意都可谋生,都可养家,何苦作此犯法的职业?”阿喜不肯听受。照样捕蛙。
有一天,张阿喜在河边捕蛙,忽然失足掉落河里溺死,两天后,尸体浮出水面,有无数青蛙围在身上食啖其肉,附近居民纷来观看,见此情状,莫不惊奇恐惧,大家都说:“这是捕蛙招来的现世恶报。”事情发生在清道光十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