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慈悲为伴,智慧是不圆满的
我对《共处规则》里“利和同均”的第三点很有感触,“通过做事成就慈悲,避免陷入我执我见和自我优越感”。
三年前,我第一次担任学佛沙龙的召集人,那时候服务模式的各方面还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大家还都在摸索之中。活动结束后,按惯例都要写一个总结。说实话,那次活动我不太满意,发现各个部门的配合存在很多问题。我那时完全忘掉了《共处规则》的这一条,头脑一发热,唰地写了个两三千字的报告。并按世间工作习惯,提了不少所谓“建设性的意见”(问题+原因+解决方案)。我以为我是为改进工作所作的善意的举动,结果却让相关义工生起好大的烦恼。
当时还有些不能理解,后来随着修学的深入,我慢慢懂得了。《共处规则》里还有一句话:“检讨自己不足,随喜他人功德。”佛法不是照妖镜,不是用来照别人的,修行修的是自己的心。我的那些看似合理的建议背后是对他人的挑剔和不满,不仅是傲慢心的体现,更是自我的重要感、优越感、主宰欲的体现,它是凡夫贪嗔痴的一种表现形式,会将我导向烦恼、痛苦的轮回道而不是自在安乐的解脱道。
正确的思惟应该是:
一方面我要检视自己做义工的发心,我是来历事炼心的吗?我在做事过程中带的是什么心?做到清净调柔、无我利他了吗?做这件事我成就了什么心?我对其他义工师兄有恭敬心、感恩心、爱心吗?细细一想,真是无比惭愧。我做了一下换位思考,每位义工他都有各自的家庭、工作和修学,也有自己的小组共修和班级共修,能够抽出宝贵的精力和时间发心做义工,我都应该感恩、恭敬和关爱他们。
第二,我要检视自己做事过程中是否尽心尽力了。说老实话,我在做事前并没有预见到会出现那么多状况,因此,也没有从源头上、做事模式上进行规划和理顺操作流程。而从大家现在的做事来看,已经超过我当年的设想。因此,回头再看,当时正确的选择应该是做好自己,检讨自己可以成长的点,并以自己生命品质的改善来影响他人。别人没请求我提建议的时候,我应该保持沉默和尊重;别人请求我提建议的时候,我应该注意方式方法,慈悲善巧地进行平等的分享,而不是一下子提出一大堆自以为是的意见。
所以,这件事情也印证了如果只有智慧没有慈悲,也不是什么真正的智慧,无法真正地利益他人,产生好的效果。所以,通过做事成就慈悲,避免陷入我执我见和自我优越感,末学是真正体会到这一点了。通过这件事,也印证了佛法修学一定要悲智双运,解行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