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平台关于规范使用“活佛”、“仁波切”等称号的公告
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郭莽仓宣读倡议书(资料图)
微信团队为响应中国佛教协会在2017年4月19日发出的关于《尊规持戒 去伪匡正 共同维护藏传佛教活佛形象》的倡议,根据《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现对微信公众平台“活佛”、“仁波切”等称号的使用作出如下规范调整:
1、用“活佛”、“仁波切”等称号注册或修改微信公众号昵称、功能介绍,需要提供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制发的《藏传佛教活佛证》、身份证等资质材料。
2、在历史上已经注册“活佛”、“仁波切”等称号作为昵称或功能介绍的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平台会要求微信公众号运营者补齐资质材料、修改昵称、修改功能介绍,或对微信公众号采取关闭措施。关于资质材料的递交、补齐,请微信公众帐号运营者留意站内信通知。
感谢微信公众号运营者为共同营造平台良好生态环境所给予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