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月律师:身着如来袈裟 佛制不听俗拜
身着如来袈裟 佛制不听俗拜(图源:网络)
第一次见到见月律师的书是在鼓山,那时我还在寺院阅藏。有一天下午,在天王殿门前发现地上多了几包书,包裹上写着四个小字《一梦漫言》。我跟知客师把书成分两部分,一部分入寺院阅览寺(师父慈悲,为了方便信众读书,专门在藏经楼下面设立了一个阅览寺。)一部分放流通处,方便结缘。
我跟年轻的知客师,一人请了一本,回到寮房后。洗干净手,轻轻拆开塑封,得知手中这本《一梦漫言》为见月律师所著,弘一法师批注。
“见月律师”这个名字很熟,好像在哪见过。正在思索间,脑海里并出一道光,清晰的显影,原来是虚云老和尚经“云门事件”在入定游兜率天时所见:“余顷梦至兜率内院,庄严瑰丽,非世间有。见弥勒菩萨,在座上说法,听者至众。其中有十余人系宿识者即江西海会寺志善和尚、天台山融镜法师、歧山恒志公、百岁宫宝悟和尚、宝华山圣心和尚、读体律师、金山观心和尚,及紫柏尊者等……”
这个读体律师便是见月律师,明代高僧,律宗“千华派”二祖,也是中兴律宗的一代宗师,至今南京宝华山还有律师的舍利灵塔。
见月律师出生于云南楚雄,出生之时母亲梦“梵僧入室,寐而生师。”说来也是巧,大凡祖师大德出世之时,父母都有感应。虚云禅师“父母同梦一长须著青袍者。顶观音跨虎而来。”王维出生的时候“母亲见摩诘居士入室内。”憨山大师“母梦观音抱送童子而孕。及诞,白衣重胞。”
律师少年时善画,尤其是观音大士圣像,被当地人称为小吴道子。因亲人去世,为明生死,发心出家。先为道,后感梦为僧,那一年律师二十七岁,梦见自己在一座大寺院被老僧召唤讲经“那位老僧拿了一卷经书给我,说‘你来给众僧宣讲’,我就接过来站在座旁开讲,众僧都跪地而听。”这梦中讲经之境,若干年之后在律师初为尊证师时一一对应。
说来也巧,见月律师因感梦为僧,而他的披剃师亮如法师却因梦为他落发。
据《一梦漫言》?卷上放光披剃一章所记:亮如法师笑着说“我昨晚梦见一僧,身着袈裟,随从之众无数,对我说头发长了求给我给剃去,今天应了这一因缘。你是再来之人,可以绍吾弘法利生,应取名读体,号绍如。”
这宿根深因,也就落地生根。佛教增一法门龙象,多一律宗祖师。
从此之后,律师开始漫长的求戒之路,不顾生死。这一去足足六年,行脚两万余里。
身着如来袈裟 佛制不听俗拜(图源:网络)
弘一法师在校阅《一梦漫言》时特意绘了一帧律师行脚路线图,这张画叫《华山见月律师行脚略图》,我曾仔细看过此图。从云南大理开始,到滇南,经贵州湖南江西安徽,抵达南京,再从南京到五台山,然后从五台山经保定,石家庄,过山东,到江苏,从南到北,从北折回南。终于在镇江海潮庵三昧老和尚座前求戒圆满。
我仔细看完这张行脚图后,潸然泪下。这两行泪,一是为苦,二是为喜。
看见古人求戒如此艰难,真为现在的出家人感到高兴,现在沙弥与沙弥尼,求戒是多么地方便,基本上出家一两年便可求得三坛大戒,缘分好者,甚至半年。
弘一大师在题记里写道:“见月尊师,一生待人接物做事,态度威厉不露恩慈之情,也许有人会认为他过份严厉,不近人情。但是末法时代的一些善知识们,多半没有铮铮刚骨,与世俗随习同流合污,还自称是‘权巧方便,慈悲顺俗,’来掩饰自己。这本书中所叙述的尊师的言行,正是对症的良药。”
大慧宗杲禅师曾发狮子吼声:“不以佛法当人情。”见月律师从三昧老和尚那得戒之后,处处以戒为师,以律为本。
尤其是在一个冬期处理新戒的事情上,不惧人情,严行佛制,引得老和尚赞叹:“我老人的戒幢,今天有了见月,才得扶持树立起来!”从此之后,见月律师在宝华山小到卸瓦运砖,大到传戒,山中大小事样样桩桩都亲身率先劳作。
三昧寂光老和尚在圆寂前四日,敲响楗槌召集僧众在方丈室,将紫衣与戒本付于见月律师。
对大众说:“华山法席,见月可以继承”
对见月律师说:“我以此事交嘱烦累于你,总持三学(戒、定、慧),阐法戒光”
并一一叮嘱其余僧众。
四日后,三昧寂光老和尚跏趺微笑而逝。圆寂前,取水淋浴洗身,说了一句,我身上的水干便走。并告诫们弟子们:“不要作来去想,不要穿孝服啼哭,不要发送讣告,免除一切世俗礼仪”
老和尚圆寂之后,见月律师原本发心守塔三年,以报师恩,结果不到一个月就被大众强请入方丈室。
马祖创丛林,百丈立清规。见月律师接过法席之后,决心革除流弊,树立律风。于是制定出十条规约。这十条规约出来后,在整个宝华山引起了巨大的震动,犹如地震一般。许多自觉无法遵守的法师纷纷离去。
身着如来袈裟 佛制不听俗拜(图源:网络)
这就是佛法一场革命,去除人情,幢立戒律的革命。见月律师所当时所制定的十条规约,后来被各大丛林录入寺院规约中,见月律师几乎以一己之力,扭转当时各种不正之风,使得律宗重兴,为世人所尊,而宝华山隆昌寺戒风闻名全国,被誉为“天下第一戒坛”。
见月律师一生宏戒。著述十六种,全是相关戒律:《毗尼止持会集》十六卷、《毗尼作持续释》十五卷、《传戒正范》四卷、《毗尼日用切要》一卷、《沙弥尼律仪要略》一卷(以上五种均收于《续藏》,前三种于乾隆二年由宝华山第七代祖师释福聚奏请入藏),《沙弥律仪要略》、《教诫比丘尼正范》、《薙度正范》、《僧行规则》、《三、五、八戒正范》、《黑白布萨》、《出幽冥戒》、《大乘玄义》、《药师忏法》 《千手千眼大悲心咒行法》等各一卷,《一梦漫言》两卷。
现在戒场上三人同坛受具足比丘戒的仪轨,就是见月律师依照律部法典重新规范,当时并无人知这个仪轨,律师所著《传戒范本》至今仍为全国各地戒场的通用蓝本。
见月律师,一生持戒,凡事律己为先,匡扶佛制,为利益众生,为正法永住,从未失去威仪。哪怕是在结夏时遇匪兵流寇进寺抢劫之险,哪怕是遭清兵围寺之灾,哪怕是面对出鞘之刀直取生命危难时,依旧不失僧仪,不曾理会官兵半点恐吓下跪,仅仅是合掌问讯正色回答:“身着如来袈裟,佛制不听俗拜,岂能跪地求生,而故意违律!”
遇死从容,遇生淡定。
见月律师在世寿七十八岁那年圆寂。圆寂前自知期限已到,诫弟子曰“勿进汤药,更七日行矣。”七日后,结趺而去。荼毗,得五色舍利。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