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法师:受菩萨戒的居士,能为儿女求婚姻吗
问:弟子是受了菩萨戒的在家居士,想为儿女求婚姻,这样做可算是破了邪淫戒或四十八轻中的
为白衣通致男女,交会淫色,作诸缚著戒?
大安法师答:《梵网经菩萨戒》通出家、在家。这十重四十八轻戒中的有些规定,只是针对出家人来说的。
对于十重戒中的淫戒,出家人要制断正淫,而在家居士只要自己不去邪淫,就算守住了这条戒。
四十八轻戒中第三十条
若佛子
经理白衣,为白衣通致男女,交会淫色,作诸缚著这条戒,主要是针对出家人而言的,出家人不能去做这个事。
那作为在家居士为自己的儿女去操心婚姻之事也是人之常情。对于普通人而言,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到了一定时候,如果不成婚,那不成了旷男怨女吗?
所以在儿女们合适的年龄段,为其解决婚姻问题是做父母的一件大事。居士正当地为儿女求婚姻,是可以的。
要不然,你受了菩萨戒,儿女为婚姻问题征求你的意见:
这一家行不行?那一家怎么样?你说:
你不要给我讲,我受了菩萨戒。人家觉得还怪怪的。
佛法不离世间法。但如果是出家人,就不能去做这个事,这是有不同的界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