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常思维嗔恨心、伤害众生的过患
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作为一个大乘修行人,都不能生起嗔恨心,更不能伤害众生。比如自己一直对他有帮助,像对待自己的儿女一样对待他,他不但不报恩,反而还像对待敌人一样伤害自己,这时也不能生起嗔恨心,不能伤害对方。
父母对自己的儿女非常疼爱,一旦儿女患了病,父母会更加慈悲,会更加关爱。我们也要这样对待众生。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首先,要明白这也是一种因果。他恩将仇报、以怨报德,这也是一种缘分。宿世我们肯定伤害过对方,因此这个时候我们更要善待对方,这样才能了这个缘,还这个债。如果我们不善待他,反而记恨他,甚至去报复、伤害他的话,我们还会继续造业,还会继续和他结仇。这样做,不仅对现世问题的解决不会有什么帮助,而且将来还要感受同样的果报,所以应该修忍辱。
第二,若是生起嗔恨心,我们的善根、福德都会毁坏。佛在经中讲过,若是生起刹那的嗔恨心,就会毁坏在千劫当中积累的一切资粮。我们在这样的处境中,要观察自己的心态,要考虑到生起嗔恨心的过患,一定要修忍辱,不能对对方生起嗔恨心。
第三,我们可以思维修忍辱的功德。能够修刹那的忍辱,也会积累很多资粮。我们可以通过这种机会来积累自己的资粮。
最后,我们还可以思维修自他交换、自轻他重菩提心的功德。如果他以怨报德,你还能像对待自己儿女一样地对待他,甚至还能将功德回向给他,能够承担他的一些痛苦、业果的话,这也属于修自轻他重、自他交换菩提心,这个功德也非常大。
所以,我们要思维生起嗔恨心、伤害众生的过患,然后要修忍辱,修菩提心。只有这样,才能在对方恩将仇报的时候将此转为道用,否则是很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