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师:漫说《杂阿含》(卷十三)~M 第335经(第一义空经)
第335经(第一义空经):
佛教经典作家们将佛法划归为两大类,即真谛与俗谛,真谛就是所谓的“第一义”,即为胜义谛,也就是最高的真理标准。佛灭后大约六百年顷,龙树尊者所创立的中观学派,其核心思想便是因缘所生法的“八不”理论,即阐述“空”理,因此中观宗又被称为“空宗”。本经就是以六根为例,阐述其生无来处、灭无去处,说明“有业报而无作者”,以及“不实而生”的因缘所生法真理。
因而佛陀在解释所谓“第一义空经”中说:“诸比丘!眼生时无有来处,灭时无有去处,如是眼不实而生,生已灭尽,有业报而无作者,此阴灭已,异阴相续,除俗数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说,除俗数法。”这段经文非常要紧,因为它回答了我们很多问题,比如说,我们常常谈因说果,所谓“万法皆空,因果不空”、“善恶有报”等等。善恶有报——这里就会自然地连带到另一个问题,即谁在作因,谁在受报?这里涉及到善恶的造作主体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到了部派佛教时期,可谓是百家争鸣,争论不休,互不相承。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到大乘佛教中期,创立了“种子说”。从原始佛法的角度来看,佛陀对这些问题似乎也没有给予明确的回答。佛陀一贯的观点是,在很多偏向于一边的问题上,佛陀时常用“无记”来解答。但是本经对于业报的问题,倒也并不回避。在经文中,佛陀讲到“眼生时无有来处,灭时无有去处”,这就解决了我们一直关心的“生从何来,死归何去”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根本无法从正面回答,而经中这句话,则从侧面对这个问题予以了圆满的解答。为什么?因为诸根不实而生,亦不实而灭——但是我们不能从这句话推导出“因果不实”的结论,就好像一个人对空大声呼喊,喊叫停止了,声音也随之消灭,来无踪去无影;然而我们却不能说这个叫喊声从来没有发生过,也不能说这种声音不会造成任何后果,否则便会陷于“断见”。“有业报而无作者”,这句经文十分关键,业报是存在的,就好像声音消逝于空中却不能说声音从来没发生过且不会引起任何后果一般。“作”者并没有固定的对象,但是所引起的造作牵引力,却时刻存在,并待因缘聚合时,自然引发后果反应。由此我们可以进一步推断:历史上从来不可能出现完全相同的两个“项羽”,但是曾经的“项羽”所造作之业,必定会在后世的某一个人身上体现并延续着。即作者并无固定,然而所作之业却不会消失。
这里有一个名相叫“俗数法”。俗数法,亦译为“假号法”,它是指缘起法中的“流转面”,即“此有故彼有”,也就是缘起法的表面所发生的各种现象。佛陀在解释何谓“俗数法”时,用“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来概括,细而言之,则是十二缘起中的“无明缘行,行缘识……”;“无明灭故行灭,行灭故识灭……”。
总之,我们尤其要注意经中的这段话:“有业报而无作者,此阴灭已,异阴相续,除俗数法(除了俗数法以外)”。对于这段话,我们可以有多种理解,甚至有完全相左的意见。为了解决这种问题,我们只有靠自己悉心的思索,结合自己的修行实践,慢慢体会出经中的诸大妙义。法师的阐解只能作为一种参考,要紧的还在于我们自己。(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