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师:漫说《杂阿含》(卷二十一)~I 572经:讲述的是诸比丘为根、境之间谁为系缚的问题争论不休,而质多罗长者为之决疑。
572经:讲述的是诸比丘为根、境之间谁为系缚的问题争论不休,而质多罗长者为之决疑。比丘之间争论的话题是:“谓眼系色耶?色系眼耶?如是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为意系法耶?法系意耶?”诸比丘所探讨的话题是在讲:究竟是色为眼所系缚,还是眼被色所系缚?是耳系缚与声呢,还是声系缚与耳?由这个论题使我们联想到《六祖法宝坛经》中的是“风动”还是“幡动”的故事。慧能大师在未出家之前,就已给予了明确的解答,既非风动亦非幡动,而是我们的“心”在动。这个“心动”,就是我们每个人心中所具备的那种先天性的“分别心”。那么这个“分别心”是从哪里来呢?谈到这个问题,就必须要谈到眼根与色境之间的关系(六根与六境)。而与此相类似的问题是,究竟是眼根系缚与色境,还是色境系缚与眼根,还是它们之间相互系缚?这里的“系”,也可以理解为“缘取”。
正当大家为此事论说不休,谁也说服不了谁的时候,质多罗长者正好从食堂门口经过。他问道:“诸尊者于此义云何记说?”大家反问道:“于长者意云何?”质多罗长者对此回答说:“如我意,谓非眼系色,非色系眼,乃至非意系法,非法系意,然中间有欲贪者,随彼系也。”就是说,眼与色之间,必须有一个中介物,否则眼只是眼,色只是色,二者互不搭界,毫不相干。这个中介物是什么?便是质多罗长者所说的“贪欲”。我们常说修禅者有三种境界,所谓:
第一重: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第二重: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第三重: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第一重和第三种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什么差别,然而实际上却有着质的不同。“看山是山”是普通的平凡人,也就是凡夫所见。在我们凡夫眼里,山就是山,如果把山看成了水,那就是出现了精神幻觉。而“看山不是山”是有学阶段的境界,此时他对事(物)境进行了观察,得出了新的结论。比如说从有常中看到了无常,从有我中看到了无我,这便是“看山不是山”,因为它们的本质属性是“空性”。到第三重境界时,虽然眼中的山还是山,水还是水,然而此时他们做到了无分别心,这个无分别心,便是本经中所讲的无有“贪欲”,眼不再缘取色境,色境也不再被眼根所缘取。
为了形象地说明这个问题,质多罗长者作了一譬:“譬如二年,一黑一白,驾以轭鞅。有人问言:为黑牛系白牛?为白牛系黑牛?然为等问不?”很显然,既非黑牛系白牛,亦非白牛系黑牛,而是它们中间有一个“轭鞅”,将它们牢牢地系缚在一起。如果轭鞅没了,黑白二牛将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对于我们众生而言,那个紧紧系缚我们的“贪欲”,就好像套在我们头上的“轭鞅”,使我们无法获得身心的自由,无时无刻不处在贪欲的掌控之下。如果我们能将心中的贪欲却除,便是所谓的“眼”还是“眼”,“色”还是“色”。(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