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慧法师:禅七讲话 甲篇禅七·话头禅 第六日 祖师的权便
第六日 祖师的权便
药山惟俨禅师,一日坐次,僧问:“己事未明,乞和尚指示。”
师良久曰:“吾今为汝道一句亦不难,只宜汝于言下便见去,犹较些子;若更入思量,却成吾罪过;不如且各合口,免相累及。”〔1〕
香岩智闲禅师参沩山。山问:“我闻汝在百丈先师处,问一答十,问十答百,此是汝聪明灵利,意解识想,生死根本。(今于)父母未生时,试道一句看?”
智闲被这一问,直得茫然,归寮,将平日看过底文字,从头要寻一句酬对,竟不能得。乃自叹曰:“画饼不可充饥 。”屡乞沩山说破。
山曰:“我若说似汝,汝已后骂我去。(且)我说底是我底,终不干汝事。”师退,遂将平昔所看文字烧却,曰:“此生不学佛法也,且作个长行粥饭僧,免役心神。”
乃泣辞沩山,直过南阳,见忠国师遗迹,遂憩止之。
一日,芟除草木,偶抛瓦砾,击竹作声,忽然省悟。遽归,沐浴焚香,遥礼沩山。赞曰:“和尚大慈,恩喻父母。当时若为我说破,何有今日之事?”〔2〕
径山宗杲依止湛堂文准禅师时,堂一日问曰:“杲上座,我这里禅,你一时理会得,教你说也说得,教你做拈古、颂古、小参、普说,你也做得,只是有一事未在,你还知么?”
对曰:“什么事?”
堂曰:“你只欠‘(外口内力)’这一解在。若你不得这一解,我方丈里与你说时,便有禅,才出方丈,便无了。惺惺思量时,便有禅,才睡着,便无了。若如此,如何敌得生死?”〔3〕
从这三则分案看,可知当时禅宗祖师用机锋话已钳锤出了不少丈夫汉。亦因此,便的久参不悟或自负不凡而骤遭铩情羽的禅者乞请宗师说破之事。无如此事离言绝想,无心能思,无舌能宜。佛教任何宗派,也只能为说悟入的方便,没有说破的善巧。这一点,即使佛陀自己也是如此,何况余人?此即禅宗诸祖不为人说破之理。试看湛堂对宗杲说悟解时,会有猝然惊愕的这一“(外口内力) ”声,然而,这一“(外口内力)”声所解的是什么,又有谁能知道呢?
按:藏传宁玛《椎击三要决》〔4〕中,亦有开悟惊愕之说,如颁云:
最初令心坦然住,
不擒不纵离妄念,
离境要闲顿时住……
一切皆无唯惊愕;
愕然洞达了无碍,
明彻通达无言说,
法身自性当认之,
直指本相第一要。
颂中的惊愕,与前说禅宗的“(外口内力)”声同义,似可无疑。然而,这也只是通说,说明诸入道者在见前所未见时,的确都有这种相同的反应而已。此外,颂中的第一要,是初业修行人直至见道这一阶段的要决。此中如是说,禅宗亦如是说。其见所见的说法,亦是《般若》等大乘经义。而且,虽有所说,却不如所说,是所说如是,即非如是,是名如是;不是令人开悟的说破之说。今者邪说横行,妄语传法即能令人开悟者,所在多有,闻者亦信而不疑,深可慨也!
径山宗杲,毕竟见识过人。他早年已尽得曹洞宗旨,及见其师徒授受之际,必臂香以表不妄付。因私念曰:“禅有传授,岂佛、祖自证自悟之法?因弃之。”〔5〕由此看来,他对密宗的灌顶传法,也必不赞同。然巧得很,其传最上无相密法,确不须灌顶。
再看,翠岩石可真禅师依止石霜慈明禅师的开悟因缘。〔6〕
可真禅师有一年离石霜到金銮,同善侍者坐夏。善是慈明高弟,真则自负亲见慈明,天下无可意者。善与语,知其未彻。旋藉相偕山行,举论锋发机会,善拈一片瓦砾,置盘石上,曰:“若向这里下得一转语,许你亲见慈明。”真左右顾视,拟对之。
善叱曰:“伫思停机,情识未透,何曾梦见!”
真愧悚,即还石霜,见慈明,泣曰:“被善兄毒心,终碍塞人,故来见和尚。”
明遽问:“如何是佛法大意?”
真对曰:“无云生岭上,有月落波心。”
明瞋目喝道:“头白齿豁,犹作这个见解,如何脱离生死?”
真悚然,求指示。
明曰:“汝问我。”
真乃理前语问之。
明震声喝道:“无云生岭上,有月落波心。”
真于言下大悟。
公案显示:可真见地已具,机已熟,然为自负所生我见所障,致不能从情识中透脱,慈明洞察其病,乃以初喝责动其我见,后用可真自所见的本分话,藉震声一喝和威力,将其我见连根震断,使他的见地在离语言的本地风光下,全体显露,因而大悟。这分案,也可说是前引药山所说“言下便见”说破提携之例。
有说,真禅师所见,为真空妙有,然我则说是性空缘起,也是明心见性的入道阶段,因为入道是先要根本位见自性本空,次于后得位见缘起如幻的。
下面,我们再谈两则另一层面的公案。
庞蕴居士初谒马祖,问:“如水无筋骨,能胜万斛舟时如何?”
马大师说”我这里无水亦无舟,更说什么筋骨?”
庞于言下顿息诸缘。〔7〕
其后不久,庞回南岳,见石头和尚。
一日,和尚问:“居士自见老僧后,日用事作么生?”
庞说:“若问某甲日用事,直是无开口处。”
和尚说:“知子恁么,方始问子。”
庞遂述偈说:
日用事无别,唯吾自偶偕;头头非取舍,处处勿张乖;
朱紫谁为号?丘山绝点埃;神通并妙用,运水及搬柴。〔8〕
这两则公案,若按法义推测其说——
前一则,以“水”喻心,以“无筋骨”喻心已调伏至极为柔顺,以胜万斛舟”总喻心虽调伏柔顺,随柔空性,却能摄持菩萨大愿,不虞沉没。这境界应属明利柔顺忍菩萨。
马大师听了,知庞蕴还有“水无筋骨”和“能胜万斛舟”的法爱障,这法爱的所在,又是在“无筋骨”上。故马大师径直对准他那要害,作重重一击,使得他在这个无可回避的钳锤下,打得大彻,顿息诸缘,即此,应是念务皆息的无生法忍菩萨。
第二则公案,只是庞蕴向石头叙述他在马祖处得到止息诸缘,不与万法为侣的本地风光。这风光,远离取舍,不着顺逆,即境而空,即垢而净;虽则此中有不思议、无有边的神通妙用,在日用事上,只现示为运水搬柴而已。
老汉对这两则公案,根据经论之义,说了些妄自揣测的话。由于不是本地人,是否说对,全无把握,而且,最糟糕的,是无从查证;何况即使是幸而说对了,奴才我们又有什么实质上的好处呢?若因此能引发禅友们的奋发向上,还算没有白说;若仅仅讲讲故事,换取一个轻松气氛,那就罪过了。
到这里,老汉还想说句讨人嫌的话:今人说禅就是吃饭、睡觉、运水、搬柴。试问:没有神通并妙用,而说运水及搬柴,不嫌太过荒谬了吗?这对禅宗是欲扬反抑,欲赞反毁;而于说者自己则是自欺欺人,学佛人何必要这样弄玄虚以乱视听呢?
无如今日之世,不论在那一方面,都有某些人,各是其是,各非其非;不但佛教如是。欲挽此风,殊不可能。故老汉常劝学佛朋友,若面目全非有心学习及依教修行,须先精学教义,才不至于被人瞒住。
也曾经有人拿“什么是禅(?)”这一话题问过老汉,老汉只是把径山宗杲的话转述出来:“禅是般若波罗蜜的异名。”
或疑:禅应该是指禅定或静虑而言才对吧?梵文dhyana,就是音译禅那,面而简称之为禅,何能转借为智能的异名呢?
释言:禅宗之所以名为禅宗,很可能是因循我国古代,总把修行人,不分宗派,通名禅师而来。这种习惯的命名,合不合原意,并不是很重要;而把它依其宗旨,赋予正确的解释或定义,才是很重要!
或又疑:禅宗诸师,大多出语不经,不顺法义,何能令人信服?
答复这个问题,拟述两则公案听听。
壹〔9〕
西蜀銮法师,通大乘,小乘,适值佛照禅师,谢事景德。师问照曰:“禅家言多不根,何也?”
照曰:“汝习何经论?”
师曰:“诸经粗知,颇通百法。”
照曰 :“如昨日雨,今日晴,是什么法中收?”
师懵然。照举痒和子击桌曰 :“莫道禅家所言不根好!”
师愤曰:“昨日雨,今日晴,毕竟是什么法中收?”
照曰:“第二十四时分不相应法中收。”
师恍悟,即礼谢。
贰〔10〕
东京净因继成禅师,同圆悟、法真、慈受,并十大法师,禅、讲千僧,赴大尉陈公良弼府斋,时微宗私幸观之。有善《华严》者,贤首宗之义虎也,对众问曰:“吾佛设教,自小乘至于圆、顿,扫除空、有,独证真常,然后万德庄严,方名为佛。常闻禅宗一喝,能转凡成圣,与诸经论,似相违背。今一喝若能入吾宗五教,是为正说,若不能入,是为邪说。”
诸禅者视师。师曰:“如法师所问,不足三大禅师之酬。净因小长老,可以使法师无惑也。”
净因因召贤首宗法师,法师应:“诺。”
净因曰:“法师所谓愚法小乘教者,乃有义也;大乘始教者乃空义也;大乘终教者,乃不有不空义也;大乘顿教者,乃即有即空义也;一乘圆教者,乃不有而有,不空而空义也。如我一喝,非惟能入五教,至于工巧技艺,诸子百家,悉皆能入。”
净因震声一喝,问贤首宗法师曰:“闻么?”
法师曰:“闻。”
净因曰:“汝既闻,此一喝是有,能入小乘教。”
须臾,又问曰:“闻么?”
法师曰:“不闻。”
净因曰:“汝既不闻,适来一喝是无,能入始教。”
遂顾法师曰:“我初一喝,汝既道的;喝久声消,汝复道无。道无则原初实有,道有则而今实无,不有不无,能入终教;我有一喝之时,有非是有,因无故有;无一喝之时,无非是无,因有故无,即有即无,能入顿教;须知我此一喝,不作一喝用,有无不及,情解俱忘。道有之时,纤尘不立,道无之时,横遍虚空。即此一喝,入百千万亿喝,百千万亿喝,入此一喝,是故能入圆教。”
贤首宗法师乃起再拜。
净因复谓曰:“非惟一喝为然,乃至一语一默,一动一静,从古至今,十方虚空,万象森罗,六趣四生,三世诸佛,一切圣贤,八万四千法门,百千三昧,无量妙义,契理契机,与天地万物一体,谓之法身。三界惟心,万法惟识,四时八节,阴阳一致,谓之法性。是故《华严经》云:法性遍在一切处;有相无相,一声一色,全在一尘,中含四义;事理无边,周遍无余,参而不杂,混而不一,于此一喝中,皆悉具足,犹是建化门庭,随机方便,谓之小歇场,未至宝所。殊不知吾祖师门下,以心传心,以法印法,不立文字,见性成佛,有千圣不传底向上一路在。”
贤首宗法师又问曰:“如何是向上一路?”
净因曰:“汝且向下会取。”
贤首宗法师曰:“如何是宝所?”
净因曰:“非汝境界。”
法师曰:“望禅师慈悲!
净因日:“任从沧海变,终不为君通。”
贤首宗法师脱口而出,闻者靡不叹仰;徽宗亦大悦。
从上两则公案看来,说禅宗祖师出经,不顺法义者,似乎应该深深的作一番自我反省,莫轻谤他人。
注释:
〔1〕见《指月录》卷九,第四十一页。
〔2〕见前书卷十三,第二十五页。
〔3〕见前书卷三十一,第二页至第三页。
〔4〕见自由出版社印行的《椎击三要诀胜法解》三至四页。〔5〕见《指月录》卷三十一,第一页。
〔6〕见前书卷二十五,第十一页至第十二页。
〔7〕见《大慧语录》卷二十,《大正》四七·八九六下。
〔8〕同前注。
〔9〕见《指月录》卷二十九,第九页至第十页。
〔10〕同前书同卷,四十二页至四十四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