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沛然博士:佛教与民主
问:佛教准许及鼓励教徒对教本身所说的道理,自由怀疑而发问,并公开地探讨,从不强迫别人接受,十分民主。在如此开放的民主精神下,反覆思辨佛法的真理,更能显出佛教的精神和价值。我觉得佛教是眞正民主的宗教,你同意吗?陈沛然博士答:佛教并非民主的宗教,佛教是自主的宗教。
「民主」是政治上的观念,表示国家的制度用民主的方式统治,以大多数群众的意向作依归,以少数服从多数之量化原则作为客观运作之指导原则,确保以民为主之精神得以落实。
但是,佛教是宗教,而非政治,佛教提供人生之终极关怀,使人之精神境界有所归依。人便能安身立命,生命方向确立,自此而往,迈步走上人生升进之道路。这是自行创造价值意义,是一个「质」的突破的范畴。 「民主」则是量的范畴; 佛教之宗教精神令生命境界提升,此乃「质素」的改变,而非「数量」之变更,所以佛教根本不属民主的范畴,故亦非反民主。「民主」之观念根本不能应用於生命境界,精神攀升之宗教领域。
佛教传法之精神,亦不以民主的方式进行。禅宗历代祖师之挑选法嗣,更非以民意为依归。生命之开悟与否,与其他人之支持数量之多少,根本全不相干。达摩祖师传位给二祖慧可,乃因慧可得其法之「髄」(而其余之入室弟子,例如无尽尼等,只得「皮」、「肉」、「骨」。
五祖弘忍禅师,密付衣钵给惠能,令成六祖大师,因为惠能之「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之生命圆融境界较高,而教授师神秀之「身是菩 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只到门外,未入门内,虽然若依民意的选举,神秀身为上座,必然受大多数(甚至全部)门人爱戴,但是,佛教传 法的精神,绝不以民意为依归,而是以师傅生命开悟之质素作为标准,此当然不是民主,但亦非极权。非民主并不等如极权。
因为「民主」和 「极权」乃是政治上的观念,根本不适用於生命精神境界之「质素」领域,故此,若明白了「民主」此概念之应用范围,而不越位、滥用,不将「民主」之观念无穷 膨胀,而将之安立於其本位,则知道就算佛教之传法并不民主,此亦非贬义。相反,若佛法之传法服从民主,则传法的质素便会变质,乃至下堕。故此,不是什么也 要民主,才算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