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松蔚教授:通达圣教无相违,极大罪恶自消亡
通达圣教无相违,极大罪恶自消亡第313期明觉 文:侯松蔚
上次谈及,经论明明宣说三乘及显、密二宗的层次有别,为甚么不能叫别人放下低层次的、追求更高层次?为何要严重到以戒律禁止菩萨乘贬低声闻乘、独觉乘,以及禁止密宗贬抑显宗?宗喀巴大师(Tsong Kha pa,1357–1419)《菩提道次第广论》对这方面有详细解释。为方便读者理解,兹翻译为白话文如下:进入大乘,有共通、不共通两种道。共通的道,就是下乘(小乘)经藏中所说诸道。共通的道哪里有理由要舍弃呢?小乘道除了追求独自涅槃安乐等,与大乘有差异外,其余一切大乘行者都应该修持。因此,众多菩萨大乘经典中,也详细宣说声闻、独觉、菩萨三乘教法。再者,所谓正遍知(佛陀),并非只去除少许过失、只圆满少许功德,而是完全去除所有过失、圆满所有功德。因此,能令达至正遍知果位的大乘,也具备去除所有过失、圆满所有功德的教法,完全包含其它各乘一切过尽德圆之法。是故佛陀所有教法,都算作大乘道的分支。因为佛陀的教言,没有不是让人去除过失、圆满功德的,而这一切都是大乘道能做到的。若有人说:「虽然进入大乘显宗,需要下乘经典所说诸道,但进入金刚乘(密宗),与显乘道不共通,因为两者的道不相同。」这极不合理,因为大乘显乘道最重要的是发心,即发菩提心;行持则是六波罗密。这些都是所有行者应该修习的。如(密宗经典)《胜金刚顶续》云:「即使舍弃性命,也不应舍弃菩提心。」又说:「六度波罗密行持,无论如何都不能舍弃。」其它密宗教典也有很多类似说法。进入无上瑜伽坛城时,也常说要受持共通、不共通两种戒律。共通的,就是菩萨戒,受持此戒即修学摄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等菩萨学处。大乘显宗除了发心,之后就要如其誓愿,修学菩萨学处,此外别无他道。而且,《金刚空行续》、《三补止续》、《金刚顶续》中,受持阿弥陀佛(莲花部)三昧耶时,都说:「毫无遗漏受持外密(下三部续)、声闻乘、独觉乘、菩萨乘微妙正法。」接受密乘戒律须发誓这样受持,故若有人见到显、密宗对戒律开遮有少许差异,便妄执两者一切内涵都不同,当作好像冷热般相反,只表示其人智慧粗浅罢了。如是者,除了少许开遮分别,佛陀一切教言都相通。声闻、独觉、菩萨等三乘,资粮、加行、见、修、无学等五道,如果要去到高层,必须具足低层的功德。显乘道正如《般若经》所说:「所有未来佛、现在佛的共通道,就是此道,别无其它。」显乘道是成佛之道的栋梁,故不应舍弃。密乘也有很多这种说法,故显乘道其实是显、密二宗的共通道。在显乘道之上,加上密乘的不共道:灌顶、三昧耶律仪、生起与圆满二次第及相关修法,才能迅速达至佛境。如果舍弃显宗共道,是很大的错谬!如果没有这种知见,于某一法门获得少许未究竟的定解,便毁谤其它法门;或于上乘生起似是而非的胜解,便诽谤其次第以下的小乘、显乘;甚至密乘中,亦(以无上部自居)谤事续、行续、瑜伽续等下三部。很容易产生严重异熟恶果、毁谤正法的深厚业障……佛陀一切教言,不论是究竟或权宜(了义或不了义)的,都是成佛的方法。有人不明白这道理,妄执某一些教言才是成佛之法、其它的教言就是成佛的障碍,遂判别好或不好、如理或不如理、大乘或小乘(含褒贬意味),声称菩萨应该修学这个法门,不应修学那个法门、要舍弃那个法门,于是成为谤法。《遍摄一切研磨经》云:「文殊师利!毁谤正法的业障难以思量。文殊师利!若认为如来所说圣言,一些是好的,一些是坏的,就是谤法。如果谤法,连带也是毁谤如来、毁谤僧伽。如果说道:『这教法如理,这教法不如理。』便即谤法……如果说道:『诸菩萨不应该修学这种教法。』便即谤法。」如果毁谤佛法,罪业特别深重。《三摩地王经》云:「相比于毁掉赡部洲中所有佛塔,毁谤经典的罪业更重;相比于杀死恒河沙数的阿罗汉,毁谤经典的罪业更重。」虽然谤法可有多种方式,但上述方式极为严重,故应尽力断除。其实,不同层次的教法,都是一个人由零开始修行直至成佛的过程中,不同阶段时所需要的不同教法。阶段有先后次第,层次当然有深浅高下,但并非互相冲突,而都是完整修行历程不可或缺的。正如帕邦喀大师(phabongkha,1878─1941)所言:「显密经论意无违,皆是一人所应修。」由于修行过程非常漫长,跨越多生多世,前世修过基础法门,今世根器便高于没修过的人,无须再从基础开始修,可以修稍高层次的,但总不能因此而蔑视基础法门,因为没有下层就不会有上层。何况,佛法的基础,并非奠基后就可弃置不理。皈依、出离心、菩提心等,对于往后的各层高阶都有支持及增益的作用,仍然是不可缺少的,故皈依发心等愿文往往都强调「从今开始直至菩提……」。总之,就像宗喀巴大师《道次第摄义》所写的:「通达圣教无相违,能知佛语皆教授,速得如来甚深意,极大罪恶自消亡。」明白佛法各支分没有矛盾,不贬低不同层次的教法;了解佛陀一切言教,都可以用于修持,没有空谈理论与实际行持的分歧(这点详见拙文〈对显密理论与实修的误解〉);迅速通达如来的甚深意趣,自然不会犯下谤法的恶业重罪──谤法者与犯五无间罪者,都不能往生净土(见《佛说无量寿经》等),可见谤法罪大恶极,连佛陀的愿力也不能救。※ 本文作者为香港能仁书院客座助理教授,本港多个藏传佛教道场之译者、干事、顾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