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恒志居士:涵芬集 第三部分 瑜伽菩萨戒开遮持犯表
第三部分 瑜伽菩萨戒开遮持犯表
本表系依据《瑜伽师地论》、《虚空藏菩萨经》、能海上师《菩萨戒略诵》等编集而成。
1990年12月于上海
一、犯众多犯、犯染污起、犯非染污起:
1、所谓犯众多犯,即犯众多恶作(身业)或恶说(口业)(即又名突吉罗),因有四十多条,故云众多。
2、此四十多条中,有的叫犯“染污起”(也叫染违犯,翻重垢,应向人忏。)
3、有的叫“犯非染污起”,(也叫非染违犯,翻轻垢,应自责其心)。
二、戒品数目:
1、18条根本罪
2、46条违犯罪
3、5根本戒
共69条
三、“他胜处法”:
“他”即烦恼,为烦恼所胜,名“他胜处”。
四、羯磨文的解释:
羯磨,梵语译为“作业”,即作授戒、受戒之业,通过羯磨文的宣告仪式,成就受戒、忏悔等等事业,也可译为“办事”,即由此成就受戒的事业。
授戒的作法,也可称为白四羯磨:宣读表白文、告大众授戒的作法。其次宣读授戒法给受者的表白文。读四次的表白文,就叫“白四羯磨”。
五、重复处:(有何区别)
(一)十八根本罪 二: “自赞毁他”(念求利养)
十八根本罪 十一: “嫉毁妄慢过人说”(见他说大乘得供养,憎毁轻嫉而自贡高)
障般若 六: “自赞毁他”(爱染心、嗔恚心)
(二)十八根本罪 七: “妄说空”(妄说大乘)
十八根本罪 八: “退他菩提”(说人不能行六度)
(三)障般若 一: “轻声闻乘”
十八根本罪(虚空藏十):“毁谤声闻缘觉乘”。
(四)障般若 二: “废自乘”(于菩萨藏一切离舍)
十八根本罪(虚空藏八):“退他菩提”(不乐大乘)
十八根本罪 四: “弃舍大乘持伪法”(谤菩萨藏)
(五)十八根本罪 三: “勤修异道”(于外道论,精勤修学。)
障般若 四: “乐外论”(于外论,研求善巧,爱乐味著。)
(六)十八根本罪 二: “悭法财”。
饶益有情戒 七: “求财食等不施给”。
(七)摄善法戒 七: “如理求法不施法”。
十八根本罪 二:“悭法财”。
(八)十八根本戒 三: “不忍忏谢”,不受他悔。
六、文句不解:
1、十八根本戒 十三: “恃力夺取禅给诵”。(集颂)
2、障碍禅度 三: “贪味禅”,是否“贪味静虑”,贪味禅境。
3、障戒 二: “护他律仪不共学”。(不与声闻共学,犯戒)。
4、障戒 三: “应不共学”。
五
五戒、菩萨戒共 十八 六十九戒 四十六
初步归类 | 仅供 参考 | 《瑜伽师地》前后有重复处 《虚空藏菩萨经》与《瑜论》亦有重复处 |
一、贪名闻、利养 | 自赞毁他、贪利养恭敬。贪供事以爱染心摄徒众。邪命取财,言自得。 |
二、悭于法财 | 悭法财,延请不往,怀嗔恨不饶益,不敬耆德,不施法,不作神通,不说正理,念旧恶,不开解,不以财法摄徒众,他烦恼不制止,退菩提,不好答,不受施。 |
三、不敬三宝 | 不敬三宝,谤三乘,舍大乘,谤小乘,修异道,盗三宝物,夺衣返俗,破村邑,恃力夺取。 |
四、谬误说法、学法 | |
五、嗔、慢、邪见 | 以嗔报嗔,犯他不谢,不受他悔,邪见,妄语,掉动,不敬三宝,不生信解。 |
六、放逸 | 心不寂静,不乐涅槃,耽乐睡眠,喜世论,不求教,不舍五盖,不往听法,于过不避免不防护,贪静虑。 |
七、不作饶益 | 不助伴,不看病,不济盲聋等,非理不说,有恩不报,不解愁恼,不随顺有情,不赞扬有德,不教诫、摈责,不制止他恼,不受施,不作神通。 |
八、五性戒 | 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 五无间罪。 基本达69条 |
初步学习,梵网戒有二十四条瑜伽戒无。如饮酒、食肉、畜杀众生、国使戒、为利倒说、两舌、不行放救、骄慢懈说、不善知众、别请僧、不敬好时、不行救赎、不发愿、冒难游行、不修福慧、不供养经典、破法(内众有过,向白衣说罪)等等。
璎珞经云:诸佛菩萨现在前受,名上品戒;法师相授,名中品戒;千里无师,像前自受,名下品戒。
名相解释:“失意”,谓失菩提正意念,失世间善意念。“不起”,改过自新谓“起”,起则不致堕落。“不净有作”,是有作恶。已受戒后,已得无作戒体,虽犯失意之罪,仅名有作不净。
瑜伽菩萨戒开遮持犯表
一、 十八根本罪
菩萨戒略诵 |
(诵戒用文) | |||||
瑜 伽 四 他 胜 罪 | 一、赞己毁他 | 若诸菩萨为欲贪求利养恭敬自赞毁他,是名第一他胜处法。“他”即烦恼,为烦恼所胜,名他胜处。(《三学》:p128,他者烦恼,私我,亦称根本罪。) | ||||
二、悭法财 | 若诸菩萨现有资财,性悭财故,有苦有贫,无依无怙,正求财者,来现在前,不起哀怜,而行惠舍;正求法者,来现在前,性悭法故,虽现有法,而不给施,是名第二他胜处法。 | |||||
三、不忍忏谢反打辱 | 若诸菩萨长养如是种类忿缠,由是因缘不唯发起粗言便息,由忿蔽故,加以手足块石刀杖,捶打伤害损恼有情,内坏猛利忿恨意乐,有所违犯,他来谏谢,不受不忍,不舍怨结,是名第三他胜处法。 | |||||
四、弃舍大乘持伪法 | ||||||
《戒定慧基本三学菩萨戒集诵》言:菩萨地,亦能摄虚空十四,但未宣明解。 | ||||||
虚 空 藏 十 四 根 本 罪 | 菩萨戒略颂 | 虚空藏菩萨经经文 | ||||
一、盗三宝物 | ||||||
二、谤三乘 | 毁谤正法,舍声闻乘,辟支佛乘,舍无上乘。又制他人不令修学,是名第二犯根本罪。 | |||||
三、夺衣反俗 | 若复有人,以如来故,剃除须发,身被法服,持戒毁戒有戒无戒,脱其袈裟,逼令还俗,或加杖捶,或复系缚,或截手足乃至断命,自作使他,造如此恶。是名第三犯根本罪。 | |||||
四、五无间 (作五逆罪) | 作五逆罪,何等为五?一者杀母,二者害父,三者杀阿罗汉,四者破和合僧,五者出佛身血。如是五无间罪,若犯一者,是则名为犯根本罪。是名第四犯根本罪。 | |||||
五、谤无业果诸邪见 | 是名第五犯根本罪。 | |||||
六、破坏村等 | 若彼大臣统理国土,依倚王力,破坏村邑城郭国土,或教人破。 | |||||
七、妄说空 (于少智愚痴人前解说甚深法空,退没菩提,使乐小乘。) | 是初发心菩萨,又从他闻甚深法空,读诵受持,复于少智愚痴人前,读诵解说,馀人闻已惊疑怖畏,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生退没,乐声闻乘。是名初发心菩萨犯于第一根本重罪。 (于少智人前解说法空,使人怖畏,乐小乘。) | |||||
八、退他菩提 (劝人发二乘心) | 初发心菩萨语馀人言:汝今不能乐于大乘,亦不能行六波罗蜜,终不能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如早发声闻辟支佛心,速尽生死,入般涅槃。馀如上说,是名初发心菩萨犯于第二根本重罪。 | |||||
九、谤别戒 (谤别解脱戒) | 初发心菩萨语馀人言:汝今何用受学波罗提木叉律仪,当速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受持读诵大乘经典,先所造作身口意业诸不善行,当得清净,不受未来诸恶果报。馀如上说,是名初发心菩萨犯于第三根本重罪。 | |||||
十、毁谤声闻缘觉乘 (谤小乘) | 初发心菩萨谓馀人言:汝今不应听受读诵声闻经典,汝当覆蔽声闻经典,声闻法中无大果报。不能断除结使烦恼。汝当听受读诵清净大乘甚深经典,又能消除诸不善业,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作此说已,有信受者,二人俱名犯根本罪。馀如上说,是名初发心菩萨犯于第四根本重罪。 | |||||
十一、嫉毁妄慢过人说 (似自赞毁他) (虚诳妄说得过人法) | 初发心菩萨欺妄两舌,希求名称利养恭敬,赞大乘经为他介说,而语人言,我是善解摩诃衍者。为贪利故,见他解说大乘经典得供养者,憎毁轻嫉而自贡高,虚诳妄语得过人法。作此行者,离安隐处,犯波罗夷。于大乘中为犯最重根本罪也。善男子,譬如有人欲趣宝洲乘船入海,而于中路自坏其船,没溺而死,不自济命,岂能得宝?如初发心菩萨亦复如是,乘正信船入于大乘深广法海,始得入海身自坏信船,失智慧命。如是愚痴初发心菩萨,以嫉妒故,虚诳妄语得过人法,而犯大乘重根本罪。馀如上说,是名初发心菩萨犯于第五根本重罪。 | |||||
十二、贪利炫卖言自得 (意类自赞) | 未来世中,初发心菩萨语在家出家初发心菩萨言:修多罗中甚深空义,及以三昧诸陀罗尼忍辱之地种种庄严,是大明智诸菩萨等所可观行,受持读诵大乘经典,又能为他分别演说,我自解了,以慈悲故,为汝等说,汝等亦当随所说行,于深妙法而得知见。彼初发心菩萨,不作是言,我读诵思维,从他闻解,而言自得,皆是贪求利养因缘而自炫卖,违负三世诸佛菩萨及众贤圣犯于大乘最深重罪,失人天路,尚不能得声闻辟支佛乘,何由渐进到于大乘?善男子。譬如有人将导众人游行旷野,经过丛林极大饥渴,见彼林中有诸美果而弃舍之,取于毒果,食已命终。善男子,彼人尤尚不能自济,况复兼能度于馀人?彼初发心菩萨亦复如是:人身难得今已得之,遇善知识发大乘心,而贪利养轻自炫卖,犯重根本罪,违负三世诸佛菩萨,为诸贤圣之所弃舍,堕于恶趣。是故婆罗门、刹利、毗舍、首陀罗,不应亲近此恶菩萨,若亲近者,亦皆得罪。馀如上说,是名初发心菩萨犯于第六根本重罪。 | |||||
十三、持力夺取禅给诵 (恃力取善比丘物给予好事之流)(或为禅人之物给诵者) | 未来恶世,初发心菩萨造作诸杂旃陀罗行,谓刹利旃陀罗,婆罗门旃陀罗,大臣旃陀罗,大将军旃陀罗,毗舍旃陀罗,首陀罗旃陀罗。何等名为旃陀罗义,彼谓造作诸恶心业。此恶比丘,自言智慧,自恃财宝,行于布施,放逸憍慢,嗔嫌憎嫉馀善比丘,共相斗诤,恃大臣力,取善比丘物以奉大臣,大臣得已传以上王。佛法僧物亦复如是。善男子,王与大臣及恶比丘犯根本罪。馀如上说,是名初发心菩萨犯于第七根本重罪。 (旃陀罗:恶人、屠) | |||||
十四、退菩提等廿五心 | 此恶比丘,恃怙国王及大臣力,自言智慧,自恃财宝行于布施,轻戏毁辱诸善比丘,斗诤恼乱,法说非法,非法说法,舍正经律,颠倒义论,断学般若,离慈悲心,不信如来所说经典,巧方便戒,违法立制,令诸清净善行比丘废于坐禅读诵经典,无苦恼者生其苦恼,有苦恼者复令增长,恒怀恶心坏善威仪,行住坐卧无复时节,毁禁破戒,实非沙门自言沙门,实非梵行自称梵行,不解经典为他解说(不解作师),邀致四众供养恭敬。善男子,王与大臣及恶比丘犯根本罪。馀如上说,是名初发心菩萨犯于第八根本重罪。 | |||||
以上共十八根本罪。
四缠三品犯、舍戒复戒
四缠 | ① 于罪有犯更欲造 ② 无惭愧心 ③ 深爱乐 ④ 不见为罪谓功德 | 菩萨若用软中品缠毁犯四种他胜处法,不舍菩萨净戒律仪。上品缠犯,即名为舍。若诸菩萨毁犯四种他胜处法,数数现行,都无惭愧,深生爱乐,见是功德,当知说名上品缠犯。 | |
三品犯 | 四缠具足上品犯,若但以罪为功德或加前三之一二,如是名为中品犯,唯前三者下品犯。 | 上品犯①+②+③+④ 中品犯④+[①、②、③之一二] 下品犯①、②、③ | 宗大师曰:“上品缠犯支未具时,虽有余支,若见其过,应知是名下品缠犯。不见其过,应知是名中品缠犯。谓不见其过,定无惭愧,若有惭愧,当知定是见其过故。” |
舍戒复戒 | 若犯上品即舍戒, 若犯中下得恶作, 舍戒现身堪更受, 不同比丘别解说。 | 宗大师曰:“由软品及中品缠,毁犯四种他胜处法,不舍所受净戒律仪。若用上品缠犯即舍。……若不具足上品缠犯,非他胜故,馀亦应尔。然生邪见及舍菩提心,略生即犯,不须具足上品缠犯。” |
二、四十六违犯罪
菩萨戒略颂 | 瑜伽师地论论文 | ||||||||||||||
是染违犯 (翻重垢)(应向人忏) | 非染违犯 (翻轻垢)(应自责心) | 无违犯 | |||||||||||||
摄 善 法 戒 摄六 度 其 中 总 有 三 十 四 | 障 施 有 七 | 一、三业不敬于三宝(1) | 于日日中,若于如下,或为如来造制多所;若于正法,或为正法造经卷所,谓诸菩萨素怛缆藏,摩怛理迦;若于僧伽,谓十方界已入大地诸菩萨众,若不以其或多或少,诸供养具而为供养,下至以身一拜礼敬,下至以语一四句颂赞佛法僧真实功德,下至以心,一清净信,随念三宝真实功德,空度日夜,是名有犯,有所违越。若不恭敬,懒惰懈怠而违犯者,是染违犯。 | 若误失念而违犯者。 | 谓心狂乱,若已证入净意乐地,常无违犯。由得清净意乐菩萨,譬如已得证净比丘,恒时法尔於佛法僧,以胜供具承事供养。 | ||||||||||
二、大欲无足数数贪(2) | 有其大欲而无喜足,於诸利养,及以恭敬,生著不舍。 | 谓为断彼生起乐欲,发勤精进,摄彼对治,虽勤遮遏,而为猛利性惑所蔽,数起现行。 | |||||||||||||
三、不敬耆德 (3) | 见诸耆长,有德可敬,同法者来,骄慢所制,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起承迎,不推胜座。 | 非骄慢制,无嫌恨心,无恚恼心,但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 | 谓遭重病,或心狂乱。 | ||||||||||||
四、不好答 (4) | 若有他来语言谈论庆慰请问。骄慢所制,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称正理,发言酬对。 | 谓遭重病,或心狂乱;或自睡眠,他生觉想,而来亲附,语言谈论,庆慰请问;或自为他宣说诸法,论义决择;或复与余谈论庆慰;或他说法论议决择,属耳而听;或有违犯说正法者,为欲将护说法者心,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或护僧制,或为将护多有情心,而不酬对。 | |||||||||||||
五、延请不往 (5) | 他来延请,或往居家,或往余寺,奉施饮食,及衣服等,诸资生具。骄慢所制,怀嫌 恨心,怀恚恼心,不至其所,不受所请。 | 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 心,不至其所,不受所请。 | 或有疾病;或无气力;或心狂乱;或处悬远;或道有怖;或欲方便调彼伏彼, 出不善处安立善处;或余先请;或为无间修诸善法,欲护善品,令无暂废;或为引摄未曾有法;或为所闻法义无退;如为所闻法义无退,论议决择, 当知亦尔;或复知彼,怀损恼心,诈来延请;或为护他多嫌恨心。或护僧制。 不至其所,不受所请。 | ||||||||||||
略颂 | 是染违犯 | 非染违犯 | 无违犯 | ||||||||||||
六、不受施 (6) | 他持种种生色可染末尼珍珠琉璃等宝,及持种种众多上妙财利供具,殷勤奉施。由嫌恨心,或恚恼心,违拒不受。[怀嫌恨心,或恚恼心,违拒不受。(似应不怀嫌恨,恚恼,惭愧而受。)] | 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违拒不受。 | 或心狂乱;或观受已心生染著;或观后时彼定追悔;或复知彼於施迷乱;或知施主随舍随受,由是因缘定当贫匮;或知此物, 是僧伽物,窣堵波物,或知此物,劫盗他得;或知此物由是因缘多生过患,或杀,或缚,或罚,或黜,或嫌,或责,违拒不受。 | ||||||||||||
障 戒 有 九 | 七、如理求法 不施法 (7) 一、於恶有情怀瞋恨(不作饶益) (8) | 他来求法,怀嫌恨心,怀恚恼心,嫉妒变异,不施其法。 於诸暴恶犯戒有情,怀嫌恨心,怀恚恼心,由彼暴恶犯戒为缘,方便弃舍,不作饶益。 | 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不施其法。 若由懒惰懈怠弃舍,由忘念故,不作饶益。 | 谓诸外道伺求过短;或有重病;或心狂乱;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或于是法未善通利;或复见彼不生恭敬,无有惭愧,以恶威仪而来听受; 或复知彼是钝根性,于广法教,得法究竟,深生怖畏,当生邪见,增长邪执,衰损恼坏;或复知彼法至其手,转布非人,而不施予。 谓心狂乱;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或为将护多有情心;或护僧制,方便弃舍,不作饶益。 | |||||||||||
二、护他律仪不共学(9) (参见《集颂》p146声闻律中,在性罪以外,立遮罪,如饮酒、非时食、变更僧像,至淫酒权贵等处,菩萨应与声闻同修学,会 无讥谤。不共学犯戒。 在家随世无讥议,勿为贤明所厌舍。) | 如薄伽梵,於别解脱毗奈耶中,将护他故,建立遮罪,制诸声闻,令不造作。诸有情类,未净信者,令生净信,已净信者,令倍增长。 於中菩萨与诸声闻,应等修学,无有差别。何以故?以诸声闻自利为胜,尚不弃舍将护他行,为令有情未信者信,信者增长,学所学处,何况菩萨利他为胜? | ||||||||||||||
三、应不共学(10) (菩萨与诸声闻不应共学,菩萨利他为胜,不顾自利。) 共学犯戒。菩萨怀嫌恨心,怀恚恼心,图少事、少业,少希望,犯戒。 如应而受 (不应有嫌恨恚恼,似更 应惭愧而受) 二、三两条意为有些应与声闻共戒,如饮酒、非时食……, 有些不应与声闻共学,如求衣,求钵、坐具百物,多蓄或不应蓄。 | 如薄伽梵於别解脱毗奈耶中,为令声闻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建立遮罪,制诸声闻,令不造作。於中菩萨与诸声闻,不应等学。何以故?以诸声闻,自利为胜,不顾利他,於利他中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可名为妙。非诸菩萨利他为胜,不顾自利,於利他中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得名为妙。如是菩萨为利他故,从非亲里长者居士婆罗门等及恣施家,应求百千种种衣服,观彼有情有力无力随其所施如应而受。如说求衣,求钵亦尔。如求衣钵,如是自求种种丝缕,令非亲里为织作衣,为利他故,应畜种种骄世耶衣,诸坐卧具,事各至百生色可染百千俱祗,复过是数,亦应取积。如是等中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制止遮罪,菩萨不与声闻共学,安住菩萨(净)律戒律仪,於利他中,怀嫌恨心,怀恚恼心,少事少业少希望住。 | 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少事少业少希望住。 | |||||||||||||
四、开性罪 (11) | 善权方便,为利他故,於诸性罪,少分现行,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 ||||||||||||||
1.开杀生 | 谓如菩萨见劫盗贼为贪财故,欲杀多生,或复欲害大德声闻独觉菩萨,或复欲造多无间业。见是事已发心思维,我若断彼恶众生命堕那洛迦,如其不断,无间业成,当受大苦。我宁杀彼堕那洛迦,(地狱名,译为恶者)终不令其受无间苦。如是菩萨意乐思惟,于彼众生,或以善心,或无记心,知此事已,为当来故,深生惭愧,以怜悯心,而断彼命。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 ||||||||||||||
2.开不与取 | 又如菩萨见有增上宰官,上品暴恶,于诸有情,无有慈悯,专行逼恼。菩萨见已起怜悯心,发生利益安乐意乐,随力所能若废若黜增上等位,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又如菩萨见劫盗贼,夺他财物,若僧伽物,窣堵波物,取多物已,执为已有,纵情受用,菩萨见已起怜悯心,于彼有情发生利益安乐意乐,随力所能逼而夺之,勿令受用如是财富,当受长夜无义无利。由此因缘,所夺财宝,若僧伽物,还复僧伽,窣堵波物,还窣堵波,若有情物,还复有情。 又见众生,或园林处,取僧伽物窣堵波物,言是已有,纵情受用。菩萨见已,思择彼恶,起怜悯心,勿令因此邪受用业,当受长夜无义无利。随力所能,废其所主。菩萨如是虽不与取,而无违犯,生多功德。 | ||||||||||||||
3、开欲邪行 | 又如菩萨处在居家,见有母邑,现无系属,习淫欲法。继心菩萨求非梵行。菩萨见已,作意思惟勿令心恚多生非福。若随其欲,便得自在,方便安处令种善根,亦当令其舍不善业。住慈悯心,行非梵行。虽习如是秽染之法,而无所犯,生多功德。出家菩萨为护声闻圣教所诫,令不坏灭,一切不应行非梵行。 | ||||||||||||||
5、开离间语 | 又如菩萨,为恶朋友之所摄受,亲爱不舍,菩萨见已,起怜悯心,发生利益安乐意乐,随能随力,说离间语,令离恶友,舍相亲爱。勿令有情,由近恶友,当受长夜无义无利。菩萨如是以饶益心,说离间语,乖离他爱,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 ||||||||||||||
6、开粗恶语 | 又如菩萨,见诸有情为行越络,非理而行,出粗恶语,猛利诃摈,方便令其出不善处,安立善处。菩萨如是以饶益心,于诸有情,出粗恶语,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 ||||||||||||||
7、开绮语 | 又如菩萨,见诸有情信乐倡妓吟咏歌讽,或有信乐王贼饮食,淫荡街衢无义之论。菩萨于中皆悉善巧,于彼有情,起怜悯心,发生利益安乐意乐,现前为作,绮语相应,种种娼妓,吟咏歌讽,令彼有情欢喜引摄,自在随属,方便奖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菩萨如是现行绮语,无所违犯,生多功德。(意三恶不能开) | ||||||||||||||
五、邪命取财 (12) | 生起诡诈,虚谈现相,方便研求,假利求利,味邪命法,无有羞耻,坚持不舍。 | 若为除遣,生起乐欲;发勤精进,烦恼炽盛,蔽抑其心,时时现起。 | |||||||||||||
六、身语掉动 (13) (心不寂静高声嬉戏,轻躁腾跃,望他欢笑) | 为掉所动,心不寂静,不乐寂静,高声嬉戏,喧哗纷聒,轻躁腾跃,望他欢笑,如此诸缘。 | 若忘念起 | 若为除遣生起乐欲,广说如前;若欲方便解他所生嫌恨令息;若欲遣他所生愁恼;若他性好如上诸事方便摄受,敬慎将护; 随彼而转; 若他有情、猜阻菩萨,内怀嫌恨,恶谋憎背,外现欢颜,表内清净。 | ||||||||||||
七、不乐涅槃 (14) (谓于涅槃而生厌背,于诸烦恼不应怖畏而求断灭。) (教人不应怖畏、断灭烦恼,是染违犯。) | 起如是见,立如是论: 菩萨不应欣乐涅槃,应於涅槃而生厌背;於诸烦恼及随烦恼,不应怖畏而求断灭;不应一向心生厌离,以诸菩萨三无数动流转生死,求大菩提。若作此论。 | ||||||||||||||
八、不避护 (15) (不护不雪,谓过将生而不予防;谓既生已而不息除。) | 于自能发不信重言,所谓恶声、恶称、恶誉。不护不雪。其事若实而不避护。(宗大师曰:不避护者,谓过将生而不予防;不清雪者,谓既生已而不息除。) | 若事不实而不清雪。 | 若他外道;若他憎嫉;若自出家,因行乞行,因修善行,谤声流布;若忿蔽者;若心倒者,谤声流布。 | ||||||||||||
九、於他烦恼 不制止 (16) (不以辛楚加行,护其忧恼,使不现行。) | 见诸有情,应以种种辛楚加行,猛利加行,而得义利,护其忧恼,而不现行。(论文属非染违犯,宗大师判是染违犯。) | 观由此缘,於现法中,少得义利,多生忧恼。 | |||||||||||||
障 忍 有 四 | 一、瞋报瞋 (17) | 他骂报骂,他瞋报瞋,他打报打,他弄报弄。 | |||||||||||||
二、犯他不谢 (18) | 於他有情,有所侵犯,或自不为,彼疑侵犯;由嫌嫉心,由慢所执,不如理谢,而生轻舍。 | 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谢轻舍。 | 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若是外道;若彼希望,要因现行非法有罪方受悔谢;若彼有情性好斗诤;因悔谢时倍增愤怒;若复知彼为性堪忍体无嫌恨;若必了他因谢侵犯,深生羞耻,而不悔谢。 | ||||||||||||
三、他犯不受悔 (不受悔谢) (19) | 他所侵犯,彼还如法平等悔谢,怀嫌恨心,欲损恼彼,不受其谢。虽复於彼无嫌恨心,不欲损恼,然由禀性不能堪忍,故不受谢 | 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一切,如前应知。若不如法,不平等谢,不受彼谢,亦无违犯。 | |||||||||||||
四、怀恨他恶执不舍 (20) (含旧恶,憎恶人) | 於他怀忿,相续坚持,生已不舍。 | 为断彼故,生起乐欲,广说如前 | |||||||||||||
障 碍 精 进 恶 作 三 | 一、摄 徒(21) (以爱染心摄徒) | 贪著供事增上力故,以爱染心,管御徒众 | 不贪供侍,无爱染心,管御徒众。 | ||||||||||||
二、眠 乐(22) (戒眠乐非时、非量) | 懒惰懈怠,耽睡眠乐、卧乐、倚乐,非时非量。(宗大师曰:“昼中非时,虽于夜时,除中夜外,初后二分,亦复非量”。) | 若遭疾病;若无气力;行路疲极;若为断彼生起乐欲,广说一切,如前应知 | |||||||||||||
三、喜世论(23) (读说世事、虚度时日) | 怀爱染心,谈说世事,虚度时日。 | 若由妄念,虚度时日。 | 见他谈说,护彼意故;安住正念;安住正念,须臾而听;若事希奇;或暂问他;或答他问 | ||||||||||||
障 碍 禅 度 亦 三 种 | 一、不问(24) (不请求教授) | 为令心住,欲定其心,心怀嫌恨,憍慢所持,不诣师所,求请教授。 | 懒惰懈怠, 而不请者。 | 若遇疾病,若无气力;若知其师,颠倒教授;若自多闻,自有智力,能令心定;若先已得所应教授,而不请者。 | |||||||||||
二、盖障(25) (即五盖:贪、嗔、昏沉、掉举、疑) | 起贪欲盖,忍受不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如贪欲盖,如是嗔恚,昏沉、掉举恶作,及与疑盖,当知亦尔。 | 若为断彼生起乐欲,发勤精进,烦恼猛利,蔽抑心故,时时现行。(无犯) | |||||||||||||
三、贪味禅境 (26) | 贪味静虑,於味静虑,见为功德 (四禅、四无量、四空十二门禅为根本味禅。) | 若为断彼,生起乐欲,广说如前。 | |||||||||||||
障 般 若 者 八 | 一、 轻声闻乘 (27) (废小乘)(不听闻声闻乘法) | 起如是见,立如是论;菩萨不应听闻声乘相应法教,不应受持,不应修学。菩萨何用於声闻乘相应法教,听闻受持,精勤修学。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何以故?菩萨尚於外道书论,精勤研究,况於佛语。 | 为令一向习小法者,舍彼欲故,作如是说。 | ||||||||||||
二、 废自乘 (28) (废大乘) | 於菩萨藏未精研究,於菩萨藏一切弃舍,於声闻藏一向修学。 | ||||||||||||||
三、勤修异道 (29) | 现在有佛教,於佛教中,未精研究,於异道论及诸外论,精勤修学。 | 若上聪敏;若能速受;若经久时,能不忘失;若於其义,能思能达;若於佛教,如理观察,成就俱行,无动觉者;於日日中常以二分修学佛语,一分学外。 | |||||||||||||
四、爱乐外论 (30) | 越菩萨法,於异道论及诸外论,研求善巧,深心宝翫,爱乐味著,非如辛药而习近之。 | ||||||||||||||
五、於大乘中 分胜劣 (于甚深处不生信解) (31) | 闻菩萨藏,於甚深处,最胜甚深真实法义,诸佛菩萨难思神力,不生信解,憎背毁谤,不能引义,不能引法,非如来说,不能利益安乐有情。 | 菩萨如是,自处无知,仰推如来,於诸佛法,无不现知,等随观见。如是正行,无所违犯。虽无信解,然不诽谤。 | |||||||||||||
六、自赞毁他 (32) | 於他人所,有染爱心,有嗔恚心,自赞毁他。 | 若为摧伏诸恶外道;若为住持如来圣教;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或欲令其净信者发生净信,已净信者倍复增长。 | |||||||||||||
七、不往听 (不往听正法) (33) | 闻说正法论议决择,骄慢所制,怀嫌恨心,怀恚恼心,而不往听。 | 若为懒惰懈怠所蔽,而不往听。 | 若不觉知;若有疾病;若无气力;若知倒说;若为护彼说法者心;若正了知彼所说义,是数所闻,所持所了;若已多闻,具足闻持,其闻积集;若欲无间於境住心;若勤引发菩萨胜定;若自了知上品愚钝,其慧钝浊,於所闻法,难受难持,难于所缘摄心令定,不往听者,皆无违犯。 | ||||||||||||
八、不敬法(于说法师不深恭敬)(34) | 於说法师故思轻毁,不深恭敬,嗤笑调弄,但依於文,不依於义 | ||||||||||||||
饶 益 有 情 戒 十 二 | 一、八事不助(35) (众善奉行) (于诸有情,怀嫌恨心,不为助伴。)(1、思量事业:谓于何事,若作不作,能致盛襄,而正思量。2、抉择事业:谓代思量,复兹助伴之担。3、于道路,往来,诸无侣伴无随从者,当助伴而为导路。4、于事边际助加行,于无倒事业加行。5、于已集所有财物开示方便,不为盗等所劫。6、合乖离者,谓解怨恨。7、义会,谓有定期所修福业。8、修福,谓无定期所兴福业。《三学》160页,《戒释》卷一32页 | 於诸有情所应作事,怀嫌恨心,怀恚恶心,不为助伴。请于能办所应作事,或于道路,若往若来;或於正说,事业加行,或于掌护所有财宝,或于和好乖离诤讼;或于吉会;或于福业,不为助伴。 | 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为助伴。 | 若有疹疾;若无气力。若了知彼自能成办;若知求者,自有依怙;若知所作能引非义,能引非法,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先许余,为作助伴;若转请他有力者助;若于善品,正勤修习,不欲暂废;若性愚钝,于所闻法,难受难持,如前广说;若为将护多有情意;若护僧制;不为助伴。 | |||||||||||
饶 益 有 情 戒 十 二 | |||||||||||||||
二、不看病(36) | 见诸有情遭重疾病,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往供事。 | 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往供事。 | 若自有病;若无气力;若转请他有力随顺令往供事;若知病者,有依有怙。若知病者自有势力能自供事;若了知彼长病所触,堪自支持;若为勤修广大无上殊胜善品;若欲护持所修善品,令无间缺;若自了知上品愚钝,其慧钝浊,于所闻法难受难持,难于所缘摄心令定;若先许余,为作供事。 | ||||||||||||
三、不济七苦 盲聋等(37)(不济七苦:《戒释》34页,身苦有四:1、于有病者,谓施药瞻视。2、于根坏者,谓启导盲者所欲往道。于牵者以手撝示应取应舍。3、于缺支者,谓以身荷或以骑乘,送往欲处。4、行路疲乏,施食施处,调身按摩。心苦分三:一、盖障苦者,谓贪欲等五盖所缠,开示教授令其除遣。二、无间缺苦:谓八寻思所缠苦者,以对治法开示会离。八寻思:欲、恚、害、亲里、国土、不死寻思,他侮寻思,族姓寻思(谓我高贵,贪欲增上。)三、他蔑胜苦:谓当开示战斗胜败,世间常事及无我等出世间法,而为除遣。) | 如于病者,于有苦者,为作助伴,欲除其 ,当知亦尔。 | 同上 | 同上 | ||||||||||||
四、见作非理不正说(38) (广行非理,不为宣说如实正理。) | 见诸有情;为求现法后法事故,广行非理,怀恚恼心,不为宣说如实正理。 | 若由懒惰懈怠所蔽,不为宣说。 | 若自无知;若无气力;若转请他有力者说;若知彼人自有智力;若彼有馀善友摄受;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知为说如实正理,起嫌恨心,若发恶言;若颠倒受;若无爱敬;若复知彼性弊拢悷;不为宣说。 | ||||||||||||
五、恩者不报(39) (怀嫌恨心而不报) | 于先有恩诸有情所,不知恩惠,不了恩惠,怀嫌恨心,不欲现前如应酬报。 | 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现酬报。 | 勤加功用,无力无能,不获酬报;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欲报恩而彼不受。 | ||||||||||||
六、不解愁(40) (怀嫉恨心,不往开解) | 见诸有情,堕在丧失财宝眷属,禄位难处,多生愁恼,怀嫌恨心,不往开解。 | 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往开解 | 应知如前,于他事业不为助伴。 | ||||||||||||
七、求财食等不给施(41) | 有饮食等资生众具,见有求者来希求饮食等事,怀嫌恨心,怀恚恼心,而不给施。 | 若为懒惰懈怠放逸,不能施与。 | 若现无有可施财物;若彼希求不如法物,所不宜物;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来求者,王所匪宜,将护王意;若护僧制,而不惠施。 | ||||||||||||
八、不以财法摄徒众(42) (怀嫌恨心,不随时无倒教授,不为彼如法追求,衣服、饮食等。) | 摄受徒众,怀嫉恨心,而不随时无倒教授,无倒教诫。知众匮乏,而不为彼从诸净信长者居士婆罗门等,如法追求衣服饮食诸坐卧具病□医药资生什物,随时供给。 | 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往教授,不往教诫,不为追求如法众具。 | 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护僧制;若有疹疾,若无气力,不任加行;若转请馀有势力者;若知徒众,世所共知,有大福德,各自有力求衣服等资身众具;若随所应教授教诫;皆已无倒教授教诫;若知众内有本外道,为窃法故,来入众中,无所堪能,不可调伏。 | ||||||||||||
九、不随他心(43) (不恒顺有情) | 怀嫌恨心,于他有情,不随心转。 | 若由懒惰懈怠放逐,不随其转。 | 若彼所爱,非彼所宜;若有疾病;若无气力不任加行;若护僧制;若彼所爱虽彼所宜,而於多众非宜非爱;若为降伏诸恶外道;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不随心转。 | ||||||||||||
十、不赞扬(44) | 怀嫌恨心,他实有德, 不欲显扬;他实有誉, 不欲称美;他实妙说, 不赞善哉。 | 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显扬等。 | 若知其人性好少欲,将护彼意;若有疾病;若无气力;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护僧制;若知由此显扬等缘,起彼杂染,骄举无义,为遮此过;若知彼德,虽似功德,而非实德;若知彼誉,虽似善誉,而非实誉;若知彼说,虽似妙说,而实非妙;若为降伏诸恶外道;若为待他言论究竟,不显扬等。 | ||||||||||||
十一、不作摈责(45) (应诃责、驱摈、怀染污 心,而不诃责、不治罚、不教诫不驱摈) | 见诸有情,应可诃责; 应可治罚,应可驱摈; 怀染污心,而不诃责; 或虽诃责,而不治罚; 如法教诫,或虽治罚; 如法教诫,而不驱摈。 | 若由懒惰懈怠放逸,而不诃责,乃至驱摈。 | 若了知彼不可疗治,不可与语,喜出粗言,多生嫌恨,故应弃舍;若观待时;若观因此斗讼诤竞;若观因此令僧喧杂,令僧破坏;知彼有情,不怀谄曲,成就增上猛利惭愧,疾疾还净,而不诃责,乃至驱摈。 | ||||||||||||
十二、(不作)神通 等(46) |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具足成就种种神通变现威力,於诸有情,应恐怖者能恐怖之;应引摄者能引摄之。避信施故,不现神通,恐怖引摄。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 若知此中诸有情类,多著僻执,是恶外道,诽谤贤圣,成就邪见,不现神通恐怖引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