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梵法师:《讲义》释“法有我无门”之三



lt;华严五教止观
gt;讲义》释“法有我无门”之三

释华梵 著

(续释:第一、法有我无门)

【第二、外六尘者。一一是有六种:一者名,口中言说色尘者是也;二者事,名下所诠,一念与眼识相应者是也;三者体,八微者是也;四者相,青黄赤白者是也;五者用,引生眼识者是也;六者因,阿赖耶识中色种、色种子者是也。】

前文已解释过了“内六根”一一之六重,这里接下来将解释“外六尘”一一之六重。亦如前文中解说内六根各自六重时,仅约眼根为例一样,今解说“外六尘”一一之六重,亦只是约色尘为例,余尘例此,自可推而知之。“六重”者如前,即一名,二事,三体,四相,五用,六因。

一、名,口中言说,谓为“色尘”者是。

二、事,名下所诠释者,一念与眼识相应者是。一念与眼识相应者即是“色尘”,故简单的说,眼识向外作用了知的对境即是色尘之“事”。

三、体,色尘以地、水、火、风、色、香、味、触等八微因缘假合为体。

四、相,色具青、黄、赤、白等为其相。

五、用,色法能引生眼识者为其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前面说到眼根之用是“发生眼识”,而这里言色法之用则是能“引生眼识”。二者虽只一字之别,然义却不同。“发生”者为主因、内因,而“引生”者,则为次因、外缘。

六、因,阿赖耶识中,色种、色种子者是。此处据文义“六者因,阿赖耶识中色种、色种子者是也”似应为“六者因,阿赖耶识中,色种子者是也”。前“色种”二字可能系传抄时之误加。“阿赖耶识中色种子”者,即阿赖耶识中自体变现之相分也。

【声尘,以大、小、长、短音声为相,香尘,以香、臭等为相;味尘,以酸、咸、甘、辛、苦为相;触尘,冷、暖、涩、滑、硬、软、轻、重等为相也;法尘,以方、圆、长、短形量等为相。其法尘以无明为体。除法尘体外,余五尘,准色尘思之。】

前已解释“色尘”之相,今则接下来解释余尘之相。其中:

“声尘”者,以音声大小、长短为相。音声大小、长短者,直名其言说也。

“香尘”者,以香、臭之气为相。

“味尘”者,以酸、咸、甘、辛、苦等滋味为相。

“触尘”者,以冷、暖、涩、滑、硬、软、轻、重等为相。

“法尘”者,以方、圆、长、短形量等为相。

若论法尘之体,则法尘以无明为体。何故言法尘以无明为体耶?尅实而言,一切诸法本初不生,乃因众生最初一念无明心动而幻起诸法,起而皆幻,无有其实,内外求之,了不可得,推其本际,元是妙明,真如理体。诸法既因无明而幻起,是故文云“法尘以无明为体”。若浅而言之,一切诸法但四大、八微因缘假现,而无实体,众生起于无明,虚妄执着法有实体,而强加分别善恶好丑者是也,是故文云“法尘以无明为体”。

除法尘以无明为体以外,其余声、香、味、触等四尘,皆准色尘可知。即是其余四尘,皆以八微为体,这是就五尘自体性相而言的。诸法有二种性,即一、无性为性,本质上而言一切诸法同是以无性为性;二、以自体性相为性。此处以八微为体,即是从事相上,约自体性相而言也。若究竟言,一切尘法,皆缘生无性,若执为实有,即是无明。

【中间六识者。一名,口中言说眼识者是也;二事者,名诠不及,妙得不亡者是也;三体者,用如来藏为体;四相者,清净圆满为相也;五用者,得境了知为用也;六因者,以阿赖耶识中,眼识种子者是也。】

此是于根、尘、识中,第三、解释中间六识。于六识中,先解释眼识,余五识则可准眼识思之。眼识有六重:

一、名,眼识之名谓通过口说出来能指谓“眼识”的概念名称,即口所呼为“眼识”者是。

二、事,眼识之事即“名诠不及,妙得不亡者”是也。此处意谓:眼识是抽象的,非具体的,故非可作固定形相来见的事物,故曰“名诠不及”。虽然名诠所不及,然眼识确实存在功用,当知眼识元非虚无,故曰“妙得不亡”。“不亡”者不无也。

三、体,眼识用“如来藏”为体。何谓“如来藏”呢?真如在烦恼中,谓之如来藏;真如出烦恼,则谓之法身。依《〈佛性论〉如来藏品》所说,藏有三义:

(一)所摄之义,真如立于众生之位则含和合、不和合之二门,为和合门者生一切之染法;为不和合门者,生一切之净法;一切染净之法,皆摄于如来之性,即真如,故云如来藏。换言之则真如摄一切法,如来藏一切法也。《楞伽经》四曰:“如来之藏,是善不善因,能遍兴造一切众生。”《胜鬘宝窟》(下本)曰:“一切众生无有出如如境者,并为如如所摄故名藏也。则众生为如来所摄也,是如来藏众生。”《起信论义记》(上)曰:“如来藏心,含和合、不和合二门,以其在于众生位故,若在佛地则无和合义。”

(二)隐覆之义,真如在烦恼中时,为烦恼隐覆如来之性德,而不使显现,故名如来藏,是众生之烦恼藏如来也。《胜鬘经》曰:“无量烦恼藏所缠如来藏。”又曰:“如是如来,法身不离烦恼藏,名如来藏。”《理趣般若经》曰:“一切有情皆如来藏。”同《述赞》(下)曰:“此真性正实如来藏在缠中名如来藏,一切众生皆有真理故。”《胜鬘宝窟》(下本)曰:“如来性住在道前为烦恼隐覆,众生不见,故名为藏,是众生藏如来也。”

(三)能摄之义,真如在烦恼中。含摄如来一切果地之功德,故名如来藏。《占察经》(下)曰:“复次彼心名如来藏,所谓具足无量无边不可思议无漏清净之业。”《起信论》曰:“如来藏,具足无量性功德故。”《述赞》下曰:“藏谓库藏,诸佛所有一切功德皆在其中名如来藏,现行功德未能起,故不名法身。”《起信论义记》(下本)曰:“隐时能出生如来,名如来藏(能摄故出生也),显时为万德依止,名为法身。”

又“如来藏”也指如来所说之一切经藏也。《〈增一阿含经〉序品》曰:“其有专心受持增一,便为总持如来藏,正使今身不尽结,后生便得高才智。”

显然此文中所言之“如来藏”非谓“如来所说之一切经藏”也,而是指于一切众生之烦恼身中,所隐藏之本来清净(即自性清净)的如来法身。盖如来藏虽覆藏于烦恼中,却不为烦恼所污,具足本来绝对清净而永远不变之本性。而一切染污与清净之现象及事法,却又皆缘如来藏而起(所谓“如来藏缘起”),而阿赖耶识亦是缘如来藏而起,如《圆觉经略疏》云“二者、心生灭门,谓依如来藏与生灭合,名阿黎耶识(即阿赖耶识)”,故如来藏实为一切现象事法的实质、本体。而“眼识”又岂出其外,故今文云“(眼识)体者,用如来藏为体”。

前文注解八识时曾云“眼识乃至末那识系由阿赖耶识之所生起”,今何故不说阿赖耶识为眼识之体耶?其实如来藏即是阿赖耶识。或又问:既如是,则佛何故又于阿赖耶识之外更立如来藏之名耶?至于佛为何于阿赖耶识之外更立如来藏之名,《大乘密严经》中如是释云:“世间诸众生,染净等诸法,皆依于藏识,为因而得生;此因胜无比,证实者宣示;非与于能作,自在等相似。世尊说此识,为除诸习气;了知解脱已,此亦无所得。赖耶有可得,解脱非是常。如来清净藏,亦名无垢智,常住无始终,离四句言说。佛说如来藏,以为阿赖耶。恶慧不能知,藏即赖耶识,如来清净藏,世间阿赖耶,如金与指环,辗转无差别。”

然今文云“眼识用如来藏为体”,此非就小乘教而言,乃是以大释小也。何故?若就小乘教法而言,小乘人于阿赖耶识尚仅知名字,更何况于甚深如来藏耶!

四、相,眼识以“清净圆满”为相。眼识者,虽能圆照一切法,然其本身却是清净,不夹杂个人情见执著分别的。譬如牟尼宝珠,圆照诸像,然珠体清净湛寂。“眼识”之相,亦复如是。

五、用,眼识以“得境了知”为用。譬如明镜,对境影现,不加情见分别,故曰“得境了知”。“了知”者,明了知道,然不加情见分别尔。

六、因,眼识是以“阿赖耶识中能引生眼识之种子”为因。即阿赖耶识中,见分能取于相分之功能,即是眼识之因也。

【然意识中事者,名下所诠与正理不相应者是也,以一切往碍为相。除意识事相外,余五识,准眼识思之。】

“眼、耳、鼻、舌、身、意”六识中,前五识性质基本相同,故皆可准眼识思而明之。唯意识与前五识性质有异,故今于意识之“事”“相”二予以别释。

若论意识中“事”,意识中“事”者,今文谓“名下所诠,与正理不相应者”。何谓“意识”呢?“意识”者,谓意根若对法尘,即生意识。意识生时,即能于五尘之境,分别善恶好丑也。而其之所以于因缘假合之境强加分别善恶、好丑,皆系因此类人等昧于正理,不知不解五尘外境实乃由因缘假合而成,缘生无性,本来空寂。故知,但是“意识”生时即昧于正理,与正理不相应也。是故文云:“名下所诠,与正理不相应者是。”

若论意识之“相”,即是“以一切往碍为相”。“往”者,过去也。意识者,不同于前五识,前五识对前五尘时,但是见色、闻声、嗅香、尝味、觉触,而未起分别也;而意识则不同,意识生时,即能于五尘之境,强加分别善恶、好丑,而生邪执取舍也。不起分别者即是现量之境,起分别者则非是现量之境,但为过去之境也。今意识者,既昧于正理,而于五尘之境强加分别善恶好丑,是则名之为“碍”。“碍”者,碍于正理了。

除意之“事”与“相”外,余五识之六重,及意识之名、体、用、因等,皆准眼识,思之可知。

【其名、事等,一界既六,总计十八界,都一百八界也。】

其名、事、体、相、用、因等六重,于十八界中各各皆具。总计便有一百八界。

【有经用此为一百八烦恼,所治之病既尔,能治之药亦然。】

有的经论认为此一百零八界,即是一百零八种烦恼。“烦恼”者,病也。既然有一百零八种病,故治病之药,自然亦有一百零八种药也。

【俱根、尘、识等并以藏识为体。故《楞伽经》云:“藏识海常住,境界风所动,恒起诸识浪,腾跃而转生。”据此经文,是为可证。】

文义易见。

根、尘、识三,并以藏识为体。“藏识”者,即是第八识“阿赖耶识”也。今文并引《楞伽经》“藏识海常住,境界风所动,恒起诸识浪,腾跃而转生。”文而作为证据、证明。

【若行者观此十八界,断前等烦恼,得离我、我所,此即解脱。】

文义易见,谓若学佛之人,若观此十八界,以药除病,断前等烦恼,得离我与我所,此即是解脱也。

“观十八界”者,观也,“断烦恼”者,止也。以止观故,离我、我所,以离我、我所故,获得解脱。

【能观之心是智,所观之境无人,名得人无我智也。人我虽去,法执犹存。法执者,谓色、心也。】

前文已总说小乘人学佛修行,皆乃对待境界,故有能有所,有生有灭。

于小乘所修止观,能观之心谓之观智,由此观智观所观之境,而得通达所观之境无人,亦即通达“人无我”之理也,故其观智,文云“名得人无我智也”。

然小乘止观仅空人我,未空法我,故空性未得圆明。关于人、法二无我前文未作什么解释,今略释如下。

人法二无我者,又称人空、法空,或我法二空。其中:

一、人无我,谓了知人身乃五蕴假和合,实无自主自在之我体。是为小乘之观道,以断烦恼障而得涅槃

二、法无我,谓了知诸法因缘所生,实无自性实体。乃大乘菩萨之观道,以断所知障而得菩萨。

彻知人法二无我理之智慧,称为二无我智(人无我智、法无我智)。

今小乘止观既堕对待境界,自然失于化道,不能善解方便,偏空滞寂自当难免,故文云“人我虽去,法执犹存”。“法执”者,即是固执认为诸法有实体,有实用,即所谓有“法我”者是也。

结合前文而言,即是由前药病相对,法开法合,小乘学佛之人已知此人身乃五蕴假合,实无自主自在之我体。然尤执药对,开合之法,是为实有,具体而言,即是认为色法、心法、十八界等法系为实有也。

【问:此中法执色、心,与前破一我色、心何别耶?答:前则一身为有人,故举色、心以破见,乃至如是展转开一身为十一色,开一心为七心等,至此始知从众缘和合生,故人见始亡;鉴理未明,犹执众缘,以为实有,有斯异也。此略出说小乘破我执,明界分别观竟。】

此乃问答释疑。此疑系由前文而来,学人见前文以色心二法,开合不定,破执此五蕴之身有一自主自在实我的邪知邪见,而今文又云“法执者,谓色、心也”,故而生疑。不知前后二者,到底有何差别耶?

答文文义易见,谓前由执一身为有人我,故于色心二法开合不定以破一我者,是破人我执也。今说法执为色、心二法者,是说小乘人尚有法我执也。故举色心以破见者,是破人我见。如是展转破人我见,而先开一身为色、心二法;次开一色为四色(四大),开一心为四心(受、想、行、识);次复展转合四色为一色,即五阴中之色阴,合四心为一心,即十二入中之意入;次复展转开一色为十一色,即五根六尘,开一心为七心,即六识及六根中之意根;展转至此,方知“我”为从众缘和合生,故人我见始亡。

然小乘人鉴理未明,犹执众缘之法为实有。故谓小乘为“法有我无宗”。

此是略说小乘,破其人我执,于五停心观中,单明界分别观竟。

QQ 微博 好友邮箱 随便看看 评论 纠错 更多

Hi 陌生人你好!


网友点赞推荐

由于地藏菩萨悲愿弘深,所以他的功德不可思议。《十轮经》卷一说:“诸大菩萨所,于万劫中,至心皈依,称名念诵,礼拜供养求诸所愿。不如有人于一食顷,至心皈依,称名念诵..

佛教的咒语本意是“真言”,因为宇宙的秘密也是心灵的秘密,心物一元,佛咒是一种“语密”,为梵语的音译,现已没有统一而确切的汉语义译的成份,常含有诸佛菩萨和一些护法..

地藏经解释忉利天宫神通品第一(解)佛在忉利天的天宫里,显起神通来,召集会众。这是本经的第一品。品是经文段落的名称。(释)在我们的头上,第一重是四天王天,在须弥山的半..

楞严经简介《楞严经》全称《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所谓“大”,是称赞之词,是说经题中的“密因”能成菩提,是为大因;“了义”知晓万法,是为大义..

成佛之道药师山紫虚居士前言:在前《药师山通讯》中,笔者曾经提及成佛之道概分五阶段,本文将此五阶段中最重要之处提出说明,以为画龙点睛之作,给有缘读者参考,请多指教..

八关斋戒为了方便在家学佛的人,可以自己在佛前自受,日期就是居士菩萨戒上说的每个月的六斋日,即是农历的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二十九、三十这六天。当然实在自己有..

华严经简介《华严经》全称为《大方广佛华严经》。所谓“大”是包含的意思;“方”是仪轨的意思;“广”是周遍的意思;“华”是成就佛果的意思;“严”是开演因位,严饰佛果..

佛说疗痔病经唐(táng)三(sān)藏(zàng)法(fǎ)师(shī)义(yì)净(jìng)译(yì)如(rú)是(shì)我(wǒ)闻(wén),一(yī)时(shí)薄(bó)伽(qié)梵(fàn)在(zài)王(wán..

观世音菩萨普门品》全文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观世..

佛说阿弥陀经全文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僧,千二百五十人俱,皆是大阿罗汉,众所知识:长老舍利弗、摩诃目犍连、摩诃迦..

关于更多文章

更多文章网为您提供最新的更多文章信息,让您快速了解更多文章的相关内容,感谢您分享转发更多文章。

南无阿弥陀佛

导航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