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律师的舍和得
——改写无明人生
我参加三级修学才2个月,是典型的“菜鸟”级学员。我的职业是律师,大家对律师的认知,大多来自于各种电视剧,认为多数律师接触的都是杀人放火、坑蒙拐骗、勾心斗角、互相算计的事。律师都很会说,而且说的大多是假话。律师很功利,谁给钱替谁办事。我认真地进行反省,觉得去掉一些夸张的艺术表现形式后,大家通过电视剧得到的印象大致正确。
我已经做了15年的律师,现在虽然进入书院学习才短短57天,但这让我对这份工作有了新的认识。
以前我确实是为了赚钱而工作,现在我会先考虑:客户是遇见烦扰才找我,我的工作是努力帮助客户解除烦恼,并获取应得的报酬。在工作中,可以求财,但要如法。以前,我不爱做没钱赚的事,现在也会力所能及地做一些。
工作的发心不一样,做事方式自然不同。和大家分享一件刚发生的事情。
就在进入书院后,我手头有个案件一审判决败诉了。可能是对方用了些手段,我的客户很不服气,准备上诉。他知道我和法院关系好,就在律师费之外提了40万现金让我去二审法院走关系——也就是去行贿!换在进入书院前,我自以为是有小聪明的:案件上诉就可以再收律师费,有钱赚多好啊。法官也有钱赚啊,只要做得小心点,不要被抓到就好了。
但通过修学,我问自己:学佛和不学佛的区别在哪呢?就在于建立了信仰,皈依了三宝。而佛弟子的信仰是根源于对因果的敬畏,和法律的外在震慑不同,信仰的警察是驻扎在内心的!就算能够侥幸逃脱现实的法律制裁,但造业的苦果是无法逃脱的!如果为了赚钱去行贿,无论对客户、法官还是我自己而言,都是在造业甚至是犯罪。只会助长客户的嗔心,成就自己和法官的贪心。由此种下的恶因,会给自己、别人甚至更多的人带来痛苦,结出苦果。
现在刚学到《佛教的财富观》,我明白,这钱就是佛法中所说的“毒蛇”!
当时,我用了很大的力量反复地观照自己,发心运用智慧去解决这个矛盾纠纷,避免造下不可挽回的恶业,并努力护住自己和他人的善心。虽然双方的关系极度恶劣,我的客户也不以为然,但我还是和对方当事人及律师多次接触,希望能心平气和地解决。
或许是对方认识到二审会有风险,或许是对方良心发现,居然主动放弃了此案一审中多判的近千万元。而其他的系列纠纷也得以和平解决,双方就此调解,无需二审了。
就我而言,没了二审,律师费自然也没了。但物质的损失和我当下的受益相比,我觉得,自己赚大发了。至少不会因此睡不着,更别说之后客户对我更加信服,还介绍生意伙伴的业务给我。而和内心的受益相比,这些只是外在的受益而已。显然,短暂的学佛已经让我有了改变。
上周,我有幸沿着导师的足迹,游学了支提寺、雪峰寺、广化寺和南普陀。对导师创办三级修学、让大众可以有次第地系统学佛的悲心,有了更深的认识,多了更深的感恩。
在支提寺,有因缘见到御赐的《大藏经》,这是导师14岁时和母亲一起在支提寺参与修补的。柜门打开时,我很自然地跪下。那一刻,我流泪了。在雪峰寺,师兄们有缘见到导师曾提到的燃指供佛的修行者,我流泪了。在广化寺,看到一位背已经无法挺直的老比丘,穿着也比较破烂,还在流通处认真地诵经,诵完后恭敬地把经本归位,再拄着拐杖颤悠悠地离开。望着他的背影,我又流泪了。
正因为这些修行人,才有了法脉的传承,才促成了我学佛的因缘。感恩自己有福报在导师引导下次第修学,在良好氛围中和伙伴们携手进步。
我认识到,佛法是让我们修习智慧和慈悲的,完全能够指导现实生活,通过自利,进而利他。虽然路漫漫其修远兮,但我绝不退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