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照法师:超越死亡 第一章 第二节 佛教业报论
第一章 第二节 佛教业报论
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
有了人生世界的存在,就会有行为的存在,有了行为的存在,也就会有行为的力量存在。这种行为的力量,就是宇宙万物得以生起的主要因素,所以佛教不主张造物主创造万物,而主张业力感召世界。佛教所说的“缘起”,科学定律的“物质在时空中运动”,都离不开这种行为的力量。行为就是佛教所说的“业”,而行为的力量则被称之为“业力”。
在每个众生的生命中,无论何时何地,任何行为都会产生相应的力量,在适当的时空条件下发挥其作用。这种行为的力量,不会因为时空环境的改变而消失,只会在不同的时空环境下,以不同的形态出现,也给人以各种不同的感受和作用,所以说:“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
佛教的因果理论,并不是“1+1=2”的公式化命题,而是说每一事物的出现,一定有其内在的起因和相应的结果。在起因到结果的过程中,还必须要有足够的条件,只有在起因(因)和条件(缘)都具备(会遇)的时候,才会有结果,行为者才能对这种结果产生相应的受用。此是必然之理,故言“因果丝毫不爽”、“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其实,身体、语言和意识上的一切行为都称之为业,即身、口、意三业,它包括恶业、善业和净业。每一种业(行为)都有自身内在的基础和重心,以及客观外在的条件和机遇,最后形成结果,并且通过固定的模式表现出来,从而构成行为者直接感受的作用,这就是业的因、缘、果、报。
讲到业的因缘果报,佛法中有非常详细缜密的理论体系,所谓六因、四缘、五果、依报正报等等。由于篇幅所限,这里就不展开讨论了。此就业的性质,分为恶业、善业、净业来作一简单介绍,使我们易于掌握自己行为的趋向。同时也体现了佛教临终关怀的指导思想!
一、业因
业因就是指行为的内在动力,亦即招感未来果报的主要原因。具有两层含义:第一,行为的内在动力,如《大般涅槃经》卷三十七说:“业因者,即无明、触。因无明、触,众生求有。求有因缘,即是爱也。爱因缘故,造作身、口、意业。”[1]《般舟赞》亦说:“门门不同八万四,为灭无明果业因。”这是从十二因缘的角度来解释,每一种行为的出现都有内在的动力。第二,行为就是主要原因,如《成唯识论述记》卷八本说:“业,苦本故,唯是因也。”[2]《成实论·业因品》也说:“业是受身因缘。”又说:“万物从业因生。”这是从更为广阔的时间和空间上看,一切行为都可以成为一切事物内在的主因。
恶因,恶就是违逆的意思,恶因即是违背自己和他人身心健康之行为的内在因素。如《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下说:“是故恶果从恶因生。”那么,恶业(违背身心健康的行为)的内在动力是什么呢?主要是迷惑无知(即无明)。由于迷惑无知而在思想上生起了贪、嗔、痴三毒。对于自己喜爱的事物产生占有的贪欲之心,对于自己不喜欢的事物产生厌恶的嗔恚之心,对于自己无关的事物就产生漠视的愚痴之心,由于这三种心态的存在,并以此三种心为动力,其导致的所有举动,也就成为最终危害自己和他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了。
进一步说,恶业(违背身心健康的行为)本身又会成为什么样的原因呢?亦即恶业将会感召到什么样的结果?简单地说就是招感更加破坏身心健康的结果。比如贪财贪色而受贿嫖娼,由于受贿嫖娼而破坏了身心的健康,变得颓废自私不务正业和玩世不恭,其结果必定是对社会家庭人生的强烈不满,因此招感极大的痛苦,这还是今生眼前的花报[3]。其来世的果报则是堕落于饿鬼道中,受尽饥渴鞭打的折磨,更是苦不堪言。所以,由于贪嗔痴三毒为内在主因而产生的恶业,也就成为地狱、饿鬼、畜生这三恶道的主要原因了。
除此之外,还有许许多多的恶因,都会感召生命的不安和烦恼,此不赘述。总之,危害自己和他人身心健康的一切行为,对于自己的生命来说,都是恶因。
善因,善就是随顺的意思,善因也就是随顺自己和他人身心健康之行为的内在因素。如《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下说:“是故善果从善因生。”善业(随顺身心健康的行为)的内在动力,主要是明白因缘法则(即智慧)。由于明白因缘法则,而在思想上生起了施舍、忍耐、安定三种善心。对于自己钟爱的事物能够施舍给他人,对于自己厌烦的事情能够耐心接受,对于自己无关的事物则能够安心地对待,因此而导致了所有的行为举止,都能够有利于自己和他人的身心健康。
那么,善业(有益身心健康的行为)将会感召到什么样的结果呢?那就一定会得到富有、尊贵、安心的结果。比如助人为乐而改善了人际关系,由于人际关系的融洽,而变得更加认真积极,越发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其结果必定是家庭和睦、事业顺利,因此招感了人生的欢乐,这也只是现实的花报而已。其来世的果报则是转为富贵的人家,或者充满喜乐的天上,接受纯粹快乐和满意的生活。所以,施舍、忍耐、安定为内在主因而产生的善业,也就成为人天善道的主要原因了。
此外,依此类推,还有许许多多的善因,比如给人一个友善的微笑或者一次诚恳的鼓励,也都会感得生命的富有、尊贵和喜悦。总之,有益自己和他人身心健康的一切行为,从自身的角度来说,都属于善因。
净因,净就是清净无杂染(没有任何副作用)的意思,净因也就是清净无染之行为的内在动力。如《维摩诘经》说:“欲净其土,当净其心,随其心净,则国土净。”净业(能使身心世界清净完美的行为)的内在动力,就是信仰和理解(即闻慧与思慧)。由于对觉者以及正法的信仰,而进行接触、听闻和学习;通过对于真理的思维观察,而能够客观地理解生命内在的清净庄严;通过信仰和理解,再落实到具体的行为当中,这些行为就包括了许许多多的修行法门,比如念佛、持咒、参禅、止观等等。这些都是解脱生死烦恼污染,获得生命清净自在的主要因素。
那么,净业将会感得什么样的结果呢?当然是清净喜乐的结果。比如以念佛为正因,能够感得往生西方极乐世界依正庄严的微妙净土,永离一切生死烦恼;持咒、参禅、止观都能够启悟我人本具的如来智慧德相,获得究竟解脱,展现生命中完美的极致!
当然,净因的类型是很多的,大小乘三藏经典所说的,各种能够解脱生死之苦的方法,各种不落在生死烦恼之中的心念,以及在此心念上所起的任何行为,都可以看成是净业的内在因素。
然而,无论是恶因、善因,还是净因,都不是自己单独就产生相应果报的,而是一定要具足了外在条件和机遇的时候,才能构成相应的业果和业报。因此我们还必须了解业缘。
二、业缘
业缘就是指行为的外在条件。亦即感召将来果报的外在必备条件。如《维摩经·方便品》:“是身如影,从业缘现。”[4]《法华经·序品》卷一也说:“生死所趣,善恶业缘。”[5]《新译仁王经》卷下说:“诸界趣生,随业缘生。如影如响,一切皆空。”由此可见,行为的外在条件,也是一切事物产生的重要因素。换言之,一切众生都有成佛的正因,因为一切众生都有佛性,都能成佛,但是我们都不具备成佛的缘。所以,修行就是创造成佛的条件。依此类推,杀、盗、淫、妄等等,就是创造堕落恶道的条件了。
因和缘是互动的,尤其是对于生死不能自在的痴迷凡夫来说,就只能随着行为的善恶而改变着身心环境的好丑,随着环境的好丑,也改变了内在行为动力的善恶。但是,对于修行者和圣人,或者睿智的觉者而言,任何外在的环境条件,也都可以成为其升华自己生命的有利助缘(顺、逆增上缘)。
从恶缘、善缘、净缘这三方面来看,业缘包括了:逆缘、恶缘、尘缘、染缘(此四为恶缘)、福缘、善缘(此二为善缘)、法缘、净缘(此二为净缘)。我们知道,众生都有成佛的可能性,但都还没有成佛的条件。即成佛的因我们已经有了,成佛的缘(条件)还要靠现在去创造。修行就是要创造各种成佛所必须的条件,创造的条件到什么样的程度(是菩萨、罗汉,还是六道轮回中的众生),就将以什么样的身份来体现生命的智慧和德相。然而,我们这些苦难而痴迷的众生总是把各种好缘不经意间就变成坏缘,而佛菩萨圣人则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坏缘却总能把它们变得更好,这就是迷者堕落、觉者上升的生命景象。
如下“凡圣迷悟业缘图”所示:
净缘
法缘
善缘
觉 福缘 迷
业
者 逆缘 者
恶缘
尘缘
染缘
如图所示,凡夫总是把“缘”直线或相对应的往下堕落,诸佛菩萨以及觉悟的圣人们,却能够将之直线或相对应的往上升华。三界唯心,万法唯识;心识所主,业感缘起。十法界中一切现象都是由各种业因、业缘和合而生。由此看来,我们修学佛法,就是要在身、口、意等各种行为(业)中,加强对条件和机遇(缘)的把握、珍惜,乃至改善、升华。
所以,佛教的临终关怀就是要促进临终者对“缘”的把握、改善和升华。关怀的本身也就成为了临终者升华生命的一个重要条件和机遇。佛教极力提倡人们能够珍惜这种缘。
缘起观是佛教的基本理论,大乘佛法里面包括了:业感缘起(惑、业、苦三道辗转轮回而因果相续)、赖耶缘起(业感缘起之所缘而生者)、如来藏缘起(又作真如缘起,赖耶缘起之所缘而生者)、法界缘起(由上可知如来藏体为真如,若更有所生即非真如;而如是一切万法为由一如来藏变现者,则论其万法互相融通,可为一大缘起)。缘起理论缜密细致,而此处所指的就是第一种业感缘起,故称之为业缘。
三、业果
业果就是指行为的必然结果。业就是行为,有了行为之后,就必定会有相对应的结果出现,这就是业果。如《大佛顶首楞严经》卷四说:“唯杀、盗、淫三为根本;以是因缘,业果相续。”[6]《义林章》卷二也说:“断见众生,不信后世善恶业果。” 《杂阿毗昙心论》卷一说:“三恶道是不善业果,人天是善业果。”[7]三界六道之中的一切行为,都离不开恶业和善业,善业和恶业的因缘成熟之后,那就感召了三界之内的各种“果实”了。所谓“有因有缘世间生,有因有缘世间灭。”
一般来说,业,就是指善行和恶行;果,即由善恶行为所感召的人、天、鬼、畜等六道之必然结果。此外,业与果的关系就是彼此相接相续的,业包括业因与业缘,果包括业果与业报,简而言之为因果,因果相似相续,生生不息,无穷无止。相似故不常,相续故不断,不常不断正是佛法的中道正观,也是佛教宇宙生成论的基本模式。
至于《新译仁王经》卷中所说之“三有业果,一切皆空。”则是从更为高远的角度来看的。三有就是指欲界、色界、无色界的三界。所谓“三界若空花,毫无真实者。”六道之中,一切有为造作之业都是无常苦空的,诸行无常,是生灭法,只有解脱生死之后,所得到的清净圣人之果,才是真实不虚,寂灭安乐的。所以,佛法中的终极目标就是解脱一切业的束缚,所谓“佛是无业行人”,这里的“无业”是指无善恶相对的有为造作,和感召三界的染污之行为。
因此,从圣人的角度来看,凡夫的一切行为都离不开善与恶,都是属于染业,而圣人的一切行为则都是超越了有为法之善恶的,都是属于清净的业。那么,圣人的各种果位,也就都是净业之果了。
从前面的三种业因(恶因、善因、净因)可以看出,修行者和觉悟者,在善因、净因的基础上,通过对福缘、善缘、法缘和净缘的珍惜把握和升华,就能够得到圣人的果位,这是毫无疑问的必然之理。“业果不虚”,其理在此。
由于一切行为都会形成其自身的相应结果,因此行为人就会对这些结果有了直接的受用,这就是所谓的业报了。
四、业报
业报就是指行为所发挥的直接受用。业果是从形成了客观的事实来说的,而业报则是从形成了主观的感受而言的。感受有苦受和乐受之别,所以《成实论》卷八〈三受报业品〉指出善业得乐报,不善业得苦报。如果从受报的时间早晚来看,一般有三种情况,即是现报、生报、后报。如《成实论》卷八〈三报业品〉说:“若此身造业即此身受,是名现报;此世造业,次来世受,是名生报;此世造业,过次世受,是名后报,以过次世故名为后。”[8]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无报”,指有情众生造作了不善不恶(无记)之业,不引生苦乐之业报,故称之为无报。
从业因到业报,其间必须具备业缘和业果,就在业报方面,还有总报、别报,乃至依报、正报之分。总之,我人身心世界的存在,必定是由其相对应的行为之内在动力、外在条件及其最终结果而来,所以佛法就以此行为的因、缘、果、报来说明宇宙人生等,各种现象的相互依存关系。
当我们彻底认清了这种“业果缘起”依存关系的时候,就会对自己的人生充满希望和憧憬!因为在尚未感受到果报现前的时候,一切努力(抓住机遇,创造条件,改善业缘)都显得极有价值,丝毫都不会落空。哪怕是在临终最后一口气的时候,都可以改变将来的结果和受用。
所以,佛教业报论就是切切实实的“行为负责论”。经云:“勿以善小而不为,滴水虽微,渐盈大器;勿以恶小而为之,刹那造罪,殃堕无间。”由是观之,佛教业报论岂非全面积极、努力向上、充满奋斗力之人生观乎?于佛教临终关怀的思想观点上,尤其看出这种争分夺秒地爱惜生命、改良生命、升华生命而不懈精进的大无畏精神。
然而,佛教业报论在时间上,牵涉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而此过去世和来世之有无,又是凡夫众生一个重大的生死之谜,故须进一步来讨论佛教轮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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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见《大正藏》卷十二,第585页中。
[2] 见《大正藏》卷四十三,第521页中。
[3] 花报:又作华报。花开在结果之前,所以“花报”乃对后得的“果报”而言。譬如人为获得果实而植树,除正得其果实之外,兼可得花,是为花报。众生植善恶之业因,由此业因正得之果为果报(又作实报、正报),果报之前所兼得的种种状况,就称为花报。如以不杀为业因,因之而得长寿,就是花报;远感涅槃之果,则为果报。又如以念佛修善为业因,往生极乐世界为花报;后证大菩提则为果报。
[4] 见《大正藏》卷十四,第539页中。
[5] 见《大正藏》卷九,第2页下。
[6] 见《大正藏》卷十九,第120页中。
[7] 见《大正藏》卷二十八,第879页上。
[8] 见《大正藏》卷三十二,第297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