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永明居士:佛教的和谐观
佛教的和谐观
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理想,是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目标诉求,也是佛教信仰修学体系的内在要求。
其实,佛陀在其言教中,也是将佛教修学与社会生活联系起来考量,揭示其内在理路上对和谐取向的一致性的。
世尊告离车言:“汝等当知,有七种法,日就增进,而不减损:一者,欢悦和同,无相违逆;二者,共相晓悟,讲论善业;三者,护持禁戒,及持礼仪;四者,恭敬父母,及余尊长;五者,亲戚和睦,各相承顺;六者,国内支提,修理供养;七者,奉持佛法,亲敬比丘及比丘尼,爱护优婆塞及优婆夷。如是七法,若受行者,令人威德日就增进,国土炽盛,人民丰乐。汝等从今至尽形寿,当奉持之,无得懈怠。”时诸离车,即白佛言:“我等若于此七法中,修行一事,尚能令我威德增进,况复具足修行七法!善哉!世尊,我等今者,便得福利,当尽形寿奉持不忘。”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汝等从今亦当修习七法之行:一者,欢悦和谐,犹如水乳;二者,常共集会,讲论经法;三者,护持禁戒,不生犯想;四者,恭敬于师,及以上座;五者,料理爱敬阿练比丘;六者,劝化檀越,修营三宝所止住处;七者,勤加精进,守护佛法。汝等当知,若有比丘行此七法,功德智慧,日就增进。”(《大般涅槃经》卷上)
在家众受持“欢悦和同”等七法,则“国土炽盛,人民丰乐”;出家众受持“欢悦和谐” 等七法,则“功德智慧,日就增进”。佛陀所说在家众应当受行的七法,而出家众“亦当”修习的七法,无论是涉及在家众的社会生活,还是涉及出家众的修行生活,都是以“欢悦和同”、“欢悦和谐”为首为要。
那么,世法、出世法如何能“和同”“炽盛”、“和谐”“增进”的呢?其实,这是以佛教深广的缘起教义为其展开理据的。
在佛教看来,诸法因缘生:“佛告薄迦梨:‘若有比丘,深修禅定,观彼大地,悉皆虚伪,都不见有真实地想。水火风种,及四无色,此世他世,日月星辰,识知见闻,推求觉观,心意境界,及以于彼智不及处,亦复如是,皆悉虚伪,无有实法,但以假号,因缘和合,有种种名。观斯空寂,不见有法及以非法。’”(《别译杂阿含经》卷八)“无有实法”,“不见有法及以非法”,“但以假号,因缘和合”,因缘和合而生万法。
因缘和合而生万法,从根本上揭示了“和谐”诉求不仅是合目的的,而且是合规律的。和谐,是人类文明一种美好的价值取向,而这种价值取向置于佛教因缘和合缘起教义中,就更透显出一种合规律的合理性。万法“空寂”,无有定性,皆因缘和合,随缘而化,那么,“法随法行”,由和合而进趣和谐,就是一种内在必然取向了。
当然,由和合而和谐,又不是自然而然的,需要在多层面上进行多种探求和努力。
一、通达缘起,自净其意,塑造和谐心灵。
因缘和合生万法,缘起无尽,而无尽缘起不离当下,那么,要促使万法由众因缘和合进趣和谐,当下自心,就是我们首先要观照谐和的了。
但是,现实生活中,我们的内心总是充满烦恼,是不和谐的。贪、嗔、痴三毒,总是如影随形地纠缠在我们内心之中,使我们不得安宁。
“利、衰、毁、誉、称、讥、苦、乐”,顺逆境界现前,“八风”吹临的时候,贪、嗔、痴三毒就会在我们内心左冲右突,使我们不能自已。利、誉、称、乐,顺境现前时,我们不仅会心生欢喜,而且会同时生起贪欲,希图这些功名利禄充盈广大,不暂舍离,但终究会陷于“求不得苦”;衰、毁、讥、苦,逆境现前时,我们不禁会心生悲苦,同时又会生起嗔愤,怨天尤人,陷于“怨憎会苦”。 顺境现前时,我们会贪心大发,逆境现前时,我们会嗔心大发,但在没有可足大喜大悲的平常时日,我们的心又会无所适从,不知该如何自处自持,寂寂无为,唯痴暗碌碌而已,终究会陷于空虚无聊莫名之苦。
“心是怨家,常欺误人。”(《五苦章句经》)“心之可畏,甚于毒蛇、恶兽、怨贼。”(《佛遗教经》)贪、嗔、痴三毒,使我们的心不能自主,使我们随世浮沉,头出头没,痛苦不堪。
我们的心怎么会是如此不堪的呢?
其实,“贪欲、嗔恚,及以愚痴,皆悉缘我根本而生。”(《过去现在因果经》)贪、嗔、痴之所以能让自心不安、不平、不净、不和谐,归根到底,都是由我执而引起产生的。
所谓我执,无论是执人有一恒常之我的人我执,还是执法有其自体之我的法我执,都是因为不明了万法无自性,诸法因缘生的缘故。
“法不孤起,终须四缘。”(道宣《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万法其实是空无自性的,诸法须由众因缘和合而生。和合而生诸法的众因缘,可分为四缘: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和增上缘。因缘,指结果产生的最直接内在的原因;等无间缘,指心念刹那相续迁延过程中前引后生的一致性;所缘缘,指自心所攀缘的一切对象;增上缘,指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之外一切有助于或无碍于现象产生的原因条件。色法及种子的生起,可以仅仅依靠因缘和增上缘就可以生成,但自心的活动生起,却是须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及增上缘四缘具足才能达成的。
所以,可以说,心是一切万法中最复杂的东西,要使得一心清净和谐,就要通达了知其诸多因缘际会。任何境界现前相应,都须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及增上缘四缘和合,缺一不可成办。只要通达了主客自他因缘本相,就能随顺因缘,任运而为,心灵和谐。
当我们面对利、誉、称、乐等顺境,面对衰、毁、讥、苦等逆境的时候,不能心随境转,而要面对缘起,洞悉其本相。利、誉、称、乐等顺境现前,固然有我们内在的因缘主导作用,但也绝非仅此主体因缘主导,就足以使此顺境现前并迁延广大的。任何成功的取得,除了自身已有的主观努力外,还有赖于其他客观因素的具备。因缘之外,需要所缘缘与自心的相应,目标对象要符合所发心意的实际;还需要增上缘的随缘助成,环境条件对自心愿行要“乐观其成”;同时,成功的当下,只是与自心当下的状态相应,一旦等无间缘不再无间等流相续,当下一刹那为过去之善心聚相续,而下一刹那变为恶心聚生起,那么,前后刹那相望成异,非等同无间,等无间缘谢灭,事情便会走向反面,成功走向失败,喜悦终成悲苦。
另一方面,衰、毁、讥、苦等逆境现前,又不会仅仅是由于目标不实际,所缘缘不契,或者条件不具备,增上缘欠缺,更关键的还会是我们主观努力不够,发心不大,因缘不足,或者没有坚持,等无间缘不具,只要继以更加精进勇猛的主观努力,条件可以创造,困难可以克服,目标终究会实现。
万法无自性而自性空,但因缘不无,因果不空。那种寂寂无为的恶趣空,不符合缘起性空、性空缘起的法尔道理。寂寂无为而无所事事,表面上没有顺境现前时的贪欲执取,也没有逆境现前时的嗔恚怨憎,但会产生生命的空虚无聊感,其对自心的扰动毒害,其实并不亚于贪欲与嗔恚,同样是破坏心灵和谐的重要因素。
佛教的证空解脱,并非一种消极逃避,其实正是从万法无自性的根本上真正通达缘起实相,究竟了知“法无定法”,破除各种执一定性的痴迷之执着,智慧观照,如理作意,则法随法行,精进办道,随缘成就一切资生事业。
只要如理作意,通达各种顺逆因缘本相,“自净其意”,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随缘成就一切资生事业,那么,我们的内心才能避免各种烦恼的干扰,任运腾腾,自在无碍,圆融和谐。
二、慈悲平等,自他相依,构建和谐社会。
人是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的,不可能离开其他社会主体而孤立自足。人与人如何相处相涉,这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现实生活中,人总是处在各种社会矛盾之中。在人与人之间的自他分别中,人们总是会本能地以自我为主,贡高我慢,自赞毁他。在世界观的深处,人们甚至会理所当然地把自我之外的一切总结为一种客体。与自我的主体能动性相区别,客体根本上呈现为一种被动性,没有主体的行为能力。在这种划分之中,其他社会个体也无形中变成了一种似乎是客观的、被动的客体了。面对这样被动性客体式的其他社会个体,自我主体当然就会忽略直至无视其他社会主体的效用需求,以一种宰制、驱使,甚至奴役的心态去对待他人。这是一般人们自觉不自觉的深层心理常态。
但是,现实情形又并非就是这种自我主体意识的幻相之所为然,其他社会个体其实也是在以一种能动的方式,与自我主体进行着博弈,甚至也是以一种宰制、驱使、奴役的心态来对待自我主体,这样,矛盾冲突、争执倾轧就在所难免了,整个社会处于一种不和谐的状态之中。
如何才能解决这种深层、内在而又尖锐的冲突,使社会真正走向和谐?
佛教认为,众生平等,人与人在本质上更是平等不二,社会个体自他之间,并没有天然的主客差别。每个社会个体虽然自然地都具有一种局限,仅七尺之躯而已,但是,这仅仅是一种外在的表面现象。一人之眼、耳、鼻、舌、身,当然似乎仅仅局限于七尺之躯而已,但人之意识已经能够鹜八极、游万仞,能够设身处地,移步换位,能够“出神态地站出”,换位思考,不再完全为七尺之躯所拘执了。佛教通过禅观体证,了知在意识之下还有第七末那识、第八阿赖耶识。第七末那识执第八阿赖耶识以为自我。第八阿赖耶识非但储藏了自识种子,而且收摄储藏了他识乃至三千大千器界种子,以为自识缘起的疏所缘缘。我们芸芸众生的各各阿赖耶识,宛如因陀罗网珠之珠光交映,重重无尽而又一一互摄,非一非异,不一不二,所以,究极而论,称性而谈,作为八识主体的我们每一个人,既互相区别,又互涉互入,根本上互为一体,平等不二。
由此法性平等,我们必须以他为自,发起无缘大慈,同体大悲,展转自他相依,互为增上。
慈有三种:一有情缘,二者法缘,三者无缘。初发心位诸菩萨等,多分修习有情缘慈,多是有漏,以世俗有为境界故;修正行位诸菩萨等,多分修习法缘之慈,亦多有漏,大乘教法为境界故;得无生忍诸菩萨等,多分修习无缘之慈,虽有所缘,缘法界故,譬如眼等异熟诸法,无有分别,不作加行,任运转故,说名无缘平等性智相应大慈。……如来地中平等性智相应大慈,众相成满,恒常现行。如来既有无缘大慈,余二不说,自然成就。如来由此三种慈故,平等救济一切有情。非但于彼少分与乐,普于一切有情诸法无我真如平等性转,恒常现行,救度一切,故名大慈。非如声闻及异生等,暂时少分与乐行转,不能救度一切有情。以胜一切声闻等故,救度一切诸有情故,长时积集福慧资粮所成满故,说名弘济。如是所说弘济大慈,遍一切处,无差别转,故名平等。即此平等,说名法性。或即所说弘济大慈平等法性为所缘故,就境说名平等法性。由此大慈,如前修习圆满成故,平等性智圆满成就。(亲光《佛地经论》卷五)
我们芸芸大众凡夫,也都有良知良能,有恻隐之心、不忍仁之心,对于其他有情,也会感同身受,情动于中,生起“有情缘慈”,与人为善,助人为乐。当然,听闻接触到佛法道理,了知众生平等,那么,我们的慈心就会因此“法缘”而增长广大,及于法界一切有情众生。佛陀究竟通达“平等法性”,成就“平等性智”,法尔任运,兴“无缘”“大慈”,普施救度,恒常遍处与乐施善,圆满成就,协和万法。
人人皆具佛性,都可以彼此从“于彼少分与乐”,进而“普于一切有情诸法无我真如平等性转”,让我们这个社会充满祥和。
慈能与乐,悲能拔苦。面对现实世界,苦恼人生,佛教更倡同体大悲,拔苦解脱,共登净域。
人生在世,独生独死,何等地孤苦无依!即使是在社会生活中,利益不相关,目标不一致,也常常使人在茫茫人海中,都会有深深的孤独无助感。现代西方存在主义思潮更是喊出了“他人即地狱”的痛苦的呼号。
正是基于对人生苦相的智慧观照,所以佛教真趣并非耽空滞寂,而是悲心充彻,出性空海,入因缘网,由空入假,兴起同体大悲,乃至发勇猛心,“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入假因缘”,拔苦度众不已。
入假因缘者,略言有五。一,慈悲心重。初破假时,见诸众生颠倒悬缚,不能得出,起大慈悲,爱同一子。今既断惑入空,同体哀伤,倍复隆重,先人后己,与拔弥笃。二,忆本誓愿者。本发弘誓,拔苦与乐,令得安隐,今众生苦多,未能得度,我若独免,辜违先心。不忘本怀,岂舍含识?入假同事而引导之。……三,智慧猛利。若入空时,即知空中有弃他之过。何以故?若住于空,则无净佛国土教化众生。具足佛法,皆不能办。既知过已,非空入假。四,善巧方便。能入世间,虽生死烦恼不能损智慧。遮障留难,弥助化道。五,大精进力。虽佛道长远不以为遥,虽众生数多而意有勇。心坚无退,精进发趣,初无疲怠。(智顗《摩诃止观》卷六)
佛菩萨“遮障留难”,具“大精进力”、“善巧方便”而“智慧猛利”、“忆本誓愿”而“慈悲心重”,兴同体大悲,“入假因缘”,“精进发趣”,“与拔弥笃”,“令得安隐”,这是对苦恼众生同舟共济,度登彼岸的示范导引。
个体虽然有限,个人虽然渺小;人生固然苦恼,现实固然艰难,但是,只要同业大众,发起慈悲平等而无缘同体而勇猛精进之心,自他相依,互为增上,纳法成业,上齐圣境,那么,社会必然福利增长,繁荣和谐。
三、无情有性,依正不二,成就和谐世界。
当今世界,生态保护主义思想,已经将人与自然的关系突现出来,人们正在从人类中心主义中走出来,更加强调生态环境的保护。
其实,环境保护,生态平衡,本来就是传统文化的题中之义。我国传统文化中一直就有天人合一的思想,强调究天人之际,化裁天下,位育万物。
但是,近现代工业文明兴起后,由于过度强调征服自然,利用自然,一味向自然界索取,直接导致环境污染,臭氧层破坏,温室气体排放过多。现在,由于人类的生产生活影响,全球每年都有大量的物种消失。全球气候变暖,其与人类活动的关系,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确认。人类越来越像一只温水中的青蛙,再不及时警醒,就会在不知不觉中,随着水温的不断升高,在麻木中最终死去。
这绝非耸人听闻。全球气候异常对人类生活的巨大影响,已经在向我们警示,自然界绝非无知无觉的死物一堆,它正在对人类行为的作用发生反作用。
其实,佛教早就向我们揭示了无情有性,依正不二的道理。
我心彼彼众生一一刹那,无不与彼遮那果德身心依正,自他互融,互入齐等。我及众生皆有此性,故名佛性。其性遍造遍变遍摄,世人不了大教之体,唯云无情不云有性,是故须云无情有性。了性遍已,则识佛果具自他之因性,我心具诸佛之果德。果上以佛眼佛智观之,则唯佛无生;因中若实慧实眼冥符,亦全生是佛,无别果佛,故生外无佛。众生以我执取之,即无佛唯生。……应知众生但理,诸佛得事;众生但事,诸佛证理。是则众生唯有迷中之事理,诸佛具有悟中之事理。迷悟虽殊,事理体一。故一佛成道,法界无非此佛之依正。一佛既尔,诸佛咸然。众生自于佛依正中,而生殊见,苦乐升沉,一一皆计为己身土,净秽宛然,成坏斯在。(净岳《科金刚錍》)
世人“唯云无情不云有性”,但其实“无情有性”,因为,就“诸佛之果德”而言,“其性遍造遍变遍摄”,“我心彼彼众生,一一刹那”,无不与佛性“自他互融,互入齐等”,只是“众生以我执取之,即无佛唯生”,“于佛依正中,而生殊见”,“一一皆计为己身土”,将佛之“果德身心依正”圆融,分别执取为或身或土,或有情或无情,或有性或无性,或者执“事”废“理”,以国土器界为无情无性,********,不惜破坏环境生态以饱私欲;或者执“理”废“事”,执定“生死有命,富贵在天”,顺天从命,碌碌无为。如此这般,必将于己“身土”,“净秽宛然,成坏斯在”,“苦乐升沉”,恶性循环。
要走出这种恶性循环,就要确认“无情有性”,不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且己所不欲,不施于物;不仅“己欲达而达人,己欲立而立人”,而且己欲达欲立,则成己成物。要在“无情有性”的智慧观照下,做到“依正不二”。
无始一念三千。以三千中生阴二千为正,国土一千属依。依正既居一心,一心岂分能所?虽无能所,依正宛然……故使自他因果相摄。但众生在理,果虽未办,一切莫非遮那妙境然。应复了诸佛法体非遍而遍,众生理性非局而局。始终不改,大小无妨;因果理同,依正何别?故净秽之土,胜劣之身,尘身与法身量同,尘国与寂光无异。是即一一尘刹一切刹,一一尘身一切身,广狭胜劣难思议,净秽方所无穷尽。(湛然《法华玄义释签》卷十四)
一念三千,身土依正三千居于一心,“自他因果相摄”,那么,“尘身与法身量同,尘国与寂光无异”,“一切莫非遮那妙境然”。
在无明覆障的烦恼众生看来,自身与国土器界是判然为二的,即使能粗显意识到一身之居所,与自身有着紧密的关系,甚至某种程度上也能意识到一身所居的城市乃至国家,与自身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但是,扩而大之,乃至于整个世界,茫茫乾坤,渺渺宇宙,那么,一己之身与那器界尘刹之间还有什么内在的联系,就不甚了然,渺茫得很。这时,总是好象身归身,土归土,不相及,不相涉。这种身与土的最终渺不相涉,是身土主客二分观念的必然结果,但是,置于佛教理念中,“土”就被内在地体证为一“身”之依。没有国土器界之依,那么,身之所谓正报,也就失去了依据,无法缘起产生。土之作为身之依报,是与身之作为正报而依正不二的。
正是因为依正不二,普遍联系,所以,“一一尘刹一切刹,一一尘身一切身,广狭胜劣难思议,净秽方所无穷尽。”我们每个人的行为,其效用都不会仅仅局限在我们一己之身,而会重重无尽,遍及一切身、一切刹,那么,必然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我们的一举一动,不仅会对我们自身产生影响,而且会影响他人,影响周围,直至影响整个世界。以无情有性的智慧去观照行事,推己及人及物,不损人害物利己,而成己成人成物,那么,一一尘身一切身,一一尘刹一切刹,亦清亦净无穷尽,复广复胜难思议,反之,则是一一尘身一切身,一一尘刹一切刹,又污又秽不堪忍,既狭也劣难长久。
长期以来,我们现在的世界,已经因为我们的贪婪攫取,受到了严重的污染和破坏,使得我们这个世界变得很不和谐了。我们人类在这种不和谐的世界中,长此以往,必将会像今天人类活动导致许多物种灭绝一样,也使我们自身的存身之地,归于坏空毁灭。
但是,只要我们起而行之,体证无情有性、依正不二的佛教智慧,亲切践履,保护环境,保护生态平衡,那么,我们这个世界就可以在和合共生中无尽缘起,一一尘身一切身,一一尘刹一切刹,共同成就和谐世界。
兹事体大,如何具体而微,切实而行呢?
在佛教看来。“一切世间诸所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心精遍圆,含裹十方。”(《楞严经》卷三)“心为法本,心尊心使。心之念恶,即行即施。于彼受苦,轮轹于辙。心为法本,心尊心使。中心念善,即行即为。受其善报,如影随形。”(《增一阿含经》卷五十一)所以,要改善世界、改善社会,使世界和谐、社会和谐,还得从自心做起,自净其意,使心灵和谐。“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增一阿含经》卷一),那么,心净则国土净,心安则众生安。心安生安,心净土净,那么,则心灵和谐,社会和谐,世界和谐。
当然,在建基于缘起教义的佛教和谐观中,这种和谐又是始终不离因缘和合的“和合共生”的无尽缘起,不守故常。佛教“和合共生”思想,既与中国文化传统中“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思想相契合,又与现代文明“互惠互利,合作共赢”思想相通。现代文明“合作比不合作好”的共识,在全球化的过程中得到不断的扩展,它的核心就是用合作的方式来解决过去用暴力解决的人与人之间冲突,所以,文明的本质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文明不冲突”。原始要终,究极而言,正是和合共生精神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和谐发展。和合共生,既要求和谐共存,又要求合作共生。仅仅追求一种“和谐共存”的依止而没有“合作共生”的进取,或者仅仅追求“合作共生”的攫取而没有“和谐共存”的仰止,都会使“和谐”走向“同”的不继和“分”的冲突。
所以,佛教和谐观,又必然是从自心和谐,无尽缘起趣向社会、世界的和合共生,共生共长。和合而复和谐,和谐而复和合,循环往复,无限升进。从佛教和谐观出发,我们既不能以一种静态的“和谐共存”固步自守,回避生生不息、无尽缘起的变革发展要求,也不能以一种恶意的“合作共生”,损害有限合作范围以外的本同一体的他者和现在之后的将来。只有以“合作共生”促进“和谐共存”生生不息,以“和谐共存”保证“合作共生”对所有人、对所有的所有都无害,这样,我们这个世界才会在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中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