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生不异杀佛
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皆当作佛。佛视一切众生皆是佛,故梵纲经云,我是已成佛,汝是未成佛,若能如是信,戒品已具足。
以能信自己是未成之佛,必定要改恶修善,发自利利他之大菩提心,以期断尽烦惑,亲证即心本具之真如佛性。
能信一切六道众生是未成之佛,必定要极力劝导,互相维持于同类,决无相争相杀之之恶作。必定要戒杀护生,大设方便于异类,决无食彼益我之惨心。
人由不知自己,与一切众生,皆是未成之佛,故不惜杀人盈城盈野以相争,与杀彼之身,以期悦我之口腹也。
世人杀生习以为常,大小事体,皆须行杀。祭神祀祖,养亲待客,无肉则不能为礼。以极苦极惨之事加诸物,用表我之诚垦孝敬。在迷情边论,则尚有可取。在实际上论,则大为可怜也。以一切众生,从无始来。轮回六道,互为父母、兄弟、妻子、眷属,互生。互为怨家对头,循环报复,互杀。
佛于诸大乘经中,屡为劝诫,而见闻者少。即得见闻,而信受奉行者更少。于是佛以大悲,现诸异类。供人杀食。即杀之后,现诸异相,俾一切人,知是佛现,冀弭杀劫,以安众生。如蛤蜊、蚌壳牛腰、羊蹄,猪齿、鳖腹,皆有佛栖。惊人耳目,息世杀机,载藉所记。何能备述。未杀之前,均谓是畜,即杀之后,方知是坲。
是知杀生,不异杀佛,即非佛现,亦未来佛,杀而食之,罪逾海岳,急宜痛戒,庶可解脱。须知人物虽异,灵蠢互性,蠢人识暗,灵物智明。五伦八德,固不让人,其诚挚处,比人更深。敢以我强,杀食其肉,致令未来,常受人食。
历观史藉,自古及今,凡利人利物者,子孙必定贤善发达。凡害人害物者,子孙必定庸劣灭绝。故孔子之赞周易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余庆余殃者,正庆正殃之盈余也,正庆正殃,乃积善积不善之本人,受于来生后世,比余庆余殃,当超过百千万倍焉。人若知此,断不肯以一时之小快愉,致永受大祸害于无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