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汝钧教授:天台三大部所反映的智者大师的心灵哲学 三、明与无明当体一如


天台智顗的心灵哲学

天台三大部所反映的智者大师的心灵哲学

三、明与无明当体一如

吴汝钧

上面讨论智顗的心的两面性格或功能:负面与正面。用智顗自己的词汇来说,心是有法性或明与无明两个面相的。明的一面导致心的正面的功能;无明的一面导致心的负面的功能。跟着而来的问题自然是,心的这两个面相关系为如何呢?这两个面相具有不同的根源,抑是具有相同的根源呢?这是一个由伦理修证以及于形而上方面的问题。智顗对这个问题的答复,非常直截了当;法性或明与无明两个面相都源于同一的心体;它们是同源的,而不是异源的。它们的不同,只是状态上的差异而已。在这一点上,智顗以水来作譬,水有两种状态;固体是冰,液体是水。冰与水属同一东西,只是状态不同而已。他说:

问:无明即法性,法性即无明。无明破时,法性破不?法性显时,无明显不?答:然。理实无明,对无明称法性。法性显,则无明转变为明。无明破,则无无明,对谁复论法性耶?问:无明即法性,无复无明,与谁相印?答:如为不识冰人,指水是冰,指冰是水。但有名字,宁复有二物相即耶?如一珠,向月生水,向日生火;不向则无水火。一物未曾二,而有水火之珠耳。(21)

又说:

凡心一念,即皆具十法界。一一界悉有烦恼性相、恶业性相、苦道性相。若有无明烦恼性相,即是智慧观照性相。何者?以迷明,故起无明。若解无明,即是于明。大经云:无明转,即变为明。净名云:无明即是明。当知不离无明,而有于明。如冰是水,如水是冰(22)

法性与无明,“但有名字,宁复有二物相即耶?”法性与无明相即,只是同一物事的不同面相或状态的表现而已,两者同为该物事的面相或状态,故说相即。此中并不是有两件事物相即。即是,法性即无明或无明即法性,并不是指有两件分离开来的物事相即。如水与冰相即,两者并不是不同的、分离开来的物事,却是同一物事(水,H2O)的不同状态而已。故法性与无明并不是二物。“一物未增二”,这个意思实在非常清楚。“不离无明,而有于明。如冰是水,如水是冰。”我们不能离水求冰,也不能离冰求水;同样,我们不能离无明以求明,离明以求无明。两者本是同一体性。这个意思也非常清楚。

以现代哲学的述语来说,明与无明实成一二律背反(antinomy),两者性质相对反,恒常地和对方相抗衡,但两者总是拥抱在一起,不能分离。我们不能离开其中的一者以求另外的一者。关于这点,智顗举了一个竹与火的例子。竹有火性,或火性是在竹中,两者拥抱在一起,但亦早有一种潜在的抗衡性;当竹中的火性有机会发展成真正的火时,它还是反过来把竹烧起来。在我们生命中的善与恶的因素的关系也是一样,两者总是和合在一起,但又互相拒斥。恶总存在于善的推翻中,善也总存在于恶的推翻中。善与恶总是在一个相互拥抱而又相互斗争中存在,它们都属于同一个生命,或属于同一生命的二面性相。既然都是附属于同一生命,我们便不能离开恶而求善,也不能离开善以求恶。对于这些譬喻,智顗生动地描述如下:

凡夫一念心即具十界,悉有恶业性相。秖恶性相即善性相;由恶有善,离恶无善。翻于诸恶,即善资成。如竹中有火性,未即是火事,故有而不烧。迈缘事成,即能烧物。恶即善性,未即是事。迈缘成事,即能翻恶。如竹有火,火出还烧竹;恶中有善,善成还破恶。故即恶性相是善性相也。(23)

法性或明与无明都同属于一心的状态,二者就同统属于一心而相即。对于这种关系,我们称为当体一如。由于明与无明当体一如,都同属于一心,故在修行上来说,两者是可互转的。明可转变为无明,无明亦可转变成明。在哪里转呢?不在别处,正是在心中转。即是说,看心的状态如何转?如心在迷执,则无明流行,明隐伏。如心在开悟,则明流行,无明隐伏。无明流行,便会引生烦恼;明流行,便会引生智慧。或者说,如心顺法性的方向而行,则一切是定法;如心迷法性,而顺无明的方向而行,则一切是散乱恶法。关于这点,智顗说:

若迷心执着,即烦恼而智慧灭。若解心无染,即智慧生烦恼灭。(24)

由迷法性,故有一切散乱恶法。由解法性,故有一切定法。定散既即无明,无明亦即法性。迷解定散,其性不二。(25)

正是由于法性或明与无明合成一体,在心中相即不离,因而要实现法性或明,便要在心中作工夫修行,把无明克服过来。无明被克服,便成隐蔽状态,法性或明便得彰显,表现出来。而心还是原来的心;不过,由于无明隐蔽起来,它便呈现为一明的心,或法性心。由于明或法性与无明都是心的状态,两者总是不离的。我们要显现心中的明或法性,总是要把心中的无明克服过来。我们不能在与无明成一完全隔绝的关系下来显现明或法性,故我们可说不离无明,而有明或法性。这种说法推广起来,我们便可说不离烦恼,而有菩提;不离生死,而有涅槃。或更直截了当地说明即明,即法性,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槃了。关于这点,智顗说:

心是总法之本,心即总也。别说有三种心;烦恼心是三支,苦果心是七支,业心是二支。苦心即法身,是心体;烦恼心即般若,是心宗;业心即解脱,是心用。(26)

又说:

凡夫一念,皆有十界识名色等苦道性相。迷此苦道,生死浩然。此是迷法身为苦道。不离苦道,别有法身。如迷南为北,无别南也。若悟,生死即是法身。故云:苦道性相即是法身性相也。(27)

很明显,苦心、烦恼心、业心、苦道、生死等都属无明摄,都是心的负面面相的表示方式。而法身、般若、解脱等都属法性或明摄,都是心的正面面相的表示方式。

以下的种种不同的说法,都在显示明或法性与无明在心上当体一如的消息,都表示两者可相即互转的关系。

体无明颠倒,即是实相之真,名体真止。如此实相,遍一切处,随缘历境,安心不动,名随缘方便止。生死涅槃,静散休息,名息二边止。(28)

一念空见具十法界,即是法性。法性更非远物,即是空见心。净名云:诸佛解脱当于众生心行中求,当于六十二见中求。(29)

佛一切种智知一切法,明、无明无二。若知无明不可得,亦无无明。是为入不二法门。(30)

智顗以为,这种负面与正面在心上当体一如的关系,或明或法性与无明相即的关系,只是大乘佛教所持的。小乘中人则不这样看,他们是把正负双方、明与无明双方区分得很清楚的。智顗说:

若小乘明恶中无善,善中无恶,事理亦然。此则恶心非经,则无多含之义,隘路不受二人并行。若大乘观心者,观恶心非恶心,亦即恶而善,亦即非恶非善。观善心非善心,亦即善而恶,亦非善非恶。(31)

即是说,小乘中人对心的看法,是“恶中无善,善中无恶”,善与恶在心中区分得很清楚,二者不成一个二律背反。智顗的评论是“恶心非经”,“无多含之义,隘路不受二人并行”。他以为小乘不容许恶心为经说,以为经说的都倾向于善心方面,这便缩减了经中多方面的内涵,好像狭窄的路不能承受二人同时并行那样。大乘则不同,他们看恶心,并不视之为有恶的自性,因而能“即恶而善”,即就恶的成分使之转化为善,因而无定恶定善的规定,一切要看心自身如何运转。他们看善心,亦是同样的看法,不视之为有善的自性,因而会“即善而恶”,善可转成恶,因而亦无定善定恶的规定,要看心自身如何活动。(32)

QQ 微博 好友邮箱 随便看看 评论 纠错 更多

Hi 陌生人你好!


网友点赞推荐

观世音菩萨普门品》全文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观世..

守拙的智慧:心头洞明,表面糊涂做人的最高境界,就是抱朴守拙。明明什么都知道,却一副痴呆愚顽的表情。这种人不张扬,不高人一等,平易近人,反而更易得众人的欢迎。社会..

一、何谓佛法融入生活也许很多人会认为,经常做义工,捐赠财物、献血、捐献器官等等,以及人天佛教所倡导的种种行为,就是佛法融入到生活当中的具体体现。虽然我们不能断然..

问:弟子的母亲三年前接触佛法,经常听您讲经开示,早课念佛背诵《阿弥陀经》,晚课也是一样,但几个月前突发心脏病往生。弟子赶回家时,母亲已经往生。我强忍悲痛将母亲送..

佛说阿弥陀经全文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僧,千二百五十人俱,皆是大阿罗汉,众所知识:长老舍利弗、摩诃目犍连、摩诃迦..

伤肾损精的问题现在患颈腰椎病的人越来越多,是什么原因呢?中医认为,是肝肾亏损造成的,因为“肝主筋”,“肾主骨”。什么原因能造成肝肾亏损呢?当然,原因很多,但最主要..

佛教律学入门虚云老和尚讲述甲、叙意乙、持戒的功德丙、犯戒的过失丁、余义甲、叙言戒的意义,就是止恶生善的意思,止除十恶五逆的罪恶,如防流水,似护眼珠,滋长善法,是..

佛教五戒诵戒仪轨一、上香(三拜)二、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三称三拜)三、忏悔(三番三拜)往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从身语意之所生,今对佛前求忏悔。罪从心起将心忏,..

关于智者大师

智者大师网为您提供最新的智者大师信息,让您快速了解智者大师的相关内容,感谢您分享转发智者大师。

南无阿弥陀佛

导航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