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野弘元:原始佛教的特质 十、佛教的特质


原始佛教的特质

水野弘元

如实译 

 

  十、佛教的特质

 (一)佛教的合理性与迷信的排除

关於原始佛教教理学说的合理性,想必由上述的三法印、缘起说、四谛说、三学说等已可了解。其中毫无不合理的迷信要素存在。又以修行方法而言,依照顺序次第,作合理的组织,是其他宗教之学说无法比得上的,实际上,原始经典所叙述的佛陀之言行,皆充满了近代化的合理性,其叙述亦完全不见古代式的幼稚的譬喻说。这与古代印度中,被称为哲学之最高峰的奥义书中所述的梵我一如的思想,或业的学说,作一比较,纵使古代奥义书较之释尊更古二三百年,其所说的教理学说,皆以带有古代色彩的幼稚的神话式喻说为多,而纯粹观念性的学说,则不多见。

相反的,佛陀的教说,完全脱离了神话式譬喻说的领域,而仅含有可视为近代化的论理性、观念性的思想。只这一点,也可知原始佛教是如何进步的宗教。

就释尊本身而言,不管是其想法,或是行动,凡是不合理的、迷信的,都极力加以排斥,这看原始经典即可理解。当时的风习,一般都依星的运行,定日时之吉凶,就方位之善恶,佛教则不认为有此日时、方位的吉凶。又对於饮食之物,也迷信的规定可食之物与不可食之物。据说有一种苦行者,设有:不接受他人招待供养的食物,不可直接从瓶或皿接受食物或饮料,不接受置於门槛之内的食物,置於杖与杖之间的食物,怀孕的女人给与的食物,狗在附近时的食物等的规定(注一)。

又由麻奴法典(manu-smrti)来看,对於可食与不可食之物,有种种的规定,其中有不少令人觉得是迷信的。例如洋葱与菇类、供神的食物、无小牛的牝牛之乳等,不可食或饮之规定即是(注二)。这纵然有宗教性的净秽之意,但并非通用於一般的合理的规定,同样的,以行动来说,在麻奴法典有种种的规定,例如:不可跨越系小牛的绳、不可看映於水中的自己的形像、不可与妻子一同吃饭、白夭应面北、夜晚应面南而大小便、不可於黎明时吃东西、出远门或睡眠、不可与月事中之女人说话、不可剪指甲或头发、不可站在毛发、灰、骨、陶片、棉、种子、稻谷之上,等等规定(注三)。此种风习及至近代,仍为印度人所固守。麻奴法典更规定:面东吃食物可得长寿,面南吃可得名誉,面西吃可得吉祥幸福,面北吃可得正义(注四)。这些只能认为是迷信。

又当时的苦行者之中,有只用某一定的食物与衣物者,有模仿狗而生活者,模仿牛者,模仿象而终生过此动物所过之生活者等,为数不少。他们认为依此能於死后生在幸福的世界。并且有种种的符咒、占卜,似乎也大为流行,因此,佛教徒乃被坚决地禁止这种错误的生活方式(注五)。

并非如同迷信之人所说的,吃了腥臭肉或鱼,才会变成污秽的人,食物与人的净秽并没有关系。而是其人的心地如何与行为之善恶,才使其人清净或污秽,这就是释尊的想法(注六)。又当时婆罗门们的想法是,罪的污秽,若入神圣之河,以其水清洗,立即可洗净,依此死后可生天获得幸福,这种想法至今仍於印度教徒之间广被相信而实行 。在宗教上,以水净身的想法,不限於印度,在我国、日本亦自古施行。但佛教则说,精神上的罪恶垢秽,并非以物质的水所能洗净,唯有以心的忏悔与正确的修行法,始能净化(注七)。

当时一般的想法,认为疾病亦都是恶魔鬼神所作的,故盛行以祈祷或咒法来医治。当然疾病之中,亦有由精神方面产生的病,所以原始佛教虽亦有由精神上予以治愈病的例子,但对於大多数的疾病,则应依其病状与病因,施以正确的科学药物治疗,这在律藏中有具体而详细的规定(注八)。释尊自已生病时,接受名医耆婆之诊察治疗,佛教教团的比丘们亦依赖这位名医。然而摩揭陀王家与佛教教团以外的人们,不能受到耆婆的治疗,因此,据说当时出现了不是为信仰或求道之心,而是要给此名医疗难病为目的,而入教团的人(注九)。

总之,律藏中所规定的疾病治疗法,必定是在当时最进步合理的科学疗法。这与今日新兴宗教之中,尚有对於疾病否定、禁止药物或科学冶疗法者相比较,即可知二千五百年前的佛教,是如何地进步。

(二)尊重人格与否定阶级

以上是就佛教的合理性加以叙述,再说,佛教乃在尊重所有人的人格的人文主义——自由主义之立场,亦尊重人类以外的动物的生命。由这一点亦可看出佛教的近代性。当时的婆罗门教认为随其阶级或家系而有人的高低,且已决定其价值。婆罗门生来就是地上的神,是应受他人尊敬供养的神圣者。存在於此世界的任何东西,全是婆罗门族的财产。因为婆罗门族是最高最胜的人,所以他们值得接受一切的东西。即使是同样的犯罪,婆罗门却被判完全无罪,或其罪远较其他阶级者为轻。在各方面,婆罗门族以特权阶级而居於最有利的立场。

然佛教认为,此种由阶级所产生的特权性差别,是毫夫意义且不合理的。这未必是因为释尊等乃非婆罗门族出身,而是出身於王族之故。依佛教来说,人的价值,并非依其四姓阶级、出身、家世或职业来决定,不管任何阶级的出身者,或从事於何种职业的人,只要其人的心地清净,行为端正合法,此人就是善人,是值得尊敬的人,人的价值,应唯以其行为作标准。

非依所生而为贱民,非依所生而为婆罗门;

依其行为而为贱民,依其行为而为婆罗门。(经集一三六)

附於人之名与姓,仅是世间之通名,

此由世俗所传来,於人出生时所附。(经集六四八)

非依所生而为婆罗门,非依所生而为非婆罗门,

依其行为而为婆罗门,依其行为而为非婆罗门。(经隼六五O)

依其行为而为农夫,依其行为而为工人,

依其行为而为商人,依其行为而为奴仆。(经集六五一)

依其行为而为盗贼,依其行为而为武士,

依其行为而为祭官,依其行为而为帝王。(经集六五二)

故不论任何阶级、职业的人,只要净其心而来,皆容许进入佛教教团之中。婆罗门与武士王族阶级的人固有多人进入数团自不用说,就是以屠杀鱼猎等为业的下贱的首陀族,亦有人进入教团,妓女与极恶的盗贼,亦都信仰佛教。正如印度四大河之水流入大海时,其水失去原河之名,而皆被称为一味之海水,任何阶级、职业的人,一旦进入佛门,即捨弃以前的四姓阶级名,而同为佛教的团员(注一0)。不问其出身之阶级与职业,乃依其出家后之年数与修行证果之优劣,而定其序列。

此点与婆罗门教之严密区别阶级,吠陀之学习与祭祀等,亦只限於上三阶级始容许,下贱的奴隶阶级则视同牛马,严禁他们听闻或教授吠陀圣典,自不用说,甚至亦不容许与之通婚、交际、共餐等作法,完全不同。佛教将所有的人(包括其他动物)一视同仁,把佛陀的福音传给所有的人,祈愿使一切的人们和平幸福,所以为使任何人皆能得知其教法,不用古来婆罗门所用的古代难懂之吠陀语与梵语说教,而以一般民众日常使用的通俗语说教。

婆罗门出身的四兄弟比丘,曾向释尊请求说:「如此稀有而尊贵的教法,以不合文法的下流的俗语述说,是会冒渎佛教的,所以佛的教法,今后请以合於文法的优美的梵语述说。」但佛陀坚决命令说:将佛教以仅有一部分知识阶级懂的梵语解说,是绝对不可以的,佛教必须以各地方民众的日常用语传述方可(注一一)。所以释尊本身自不用说,由佛弟子们,或于佛灭后,佛教皆以其所传地方的民众通俗语传教,乃成为习惯。今日传於南方的巴利语,并非佛陀本身的语言,而是后世佛教传至西印度,受到此地方语言之影响而形成的语言——巴利语(注一二)。释尊本身的说法,似乎以当时恒河中流地方流行的古代摩揭陀语说法,但此种语言今已不存。

由原始佛教至部派佛教,佛教分为十八部或二十部之多的部派,而流行於印度内外诸地域之际,其圣典似乎亦以各地方当地之俗语流传。印度是广大的区域,大致可分东印度、中印度、西北印度、西印度、西南印度之四或五个区域(注一三)。细分之,则似乎有更多种类之日常语,因此佛教经典之用语,可能亦随其流通之地域而有几种语言,但现存的只有二三部派的经典(注一四)。然而皆为不同言语之经典。又由传说来看,部派的经典皆以各别的用语书写(注一五)。佛教传至外国时,通常皆被翻译成外国语。从印度诸语译为中央亚细亚诸语,更由这些经典直接间接地被翻译为汉文,而形成今日庞大的汉译大藏经,且可推定古时代所译的部派佛教的原始圣典,大多其原语为印度之俗语。

总之,佛教自发足以来,继续无视於印度民族固有的阶级制度,这就是佛教被理性的知识阶级所欢迎,也被下层阶级所信奉,被所有民众支持的理由。因此,由古代的刻文可知,从西元前三世纪时代至后二三世纪时代,由民众捐献给寺院与教团的土地建物,最多是对佛教捐献的,其次是耆那教与邪命派。耆那教如反对婆罗门教而无视阶级制度,故与佛教同样地得到一般的支持。然而其教法没有佛教那么合理,其态度亦没有佛教那样的彻底。不过,由於佛教无视印度民众的传统风习,所以即使表面上得到民众的支持,但仍不至於改变民众的风俗习惯,且因古来传统的婆罗门教之复活,与佛教势力之衰微,以致逐渐失去民众的佛教信仰。

耆那教后来与印度民众的风俗习惯妥协,与此相反,佛教至终仍不改变四姓平等的人格主义之立场,此为佛教不容於印度本土,而由印度灭亡的原因之一,但以佛教而言,与其像堕落的左道密教混合於民众之信仰,而消失於印度思想之中,不如将其特质的旗帜确立至最后,纵使招致灭亡的运命,亦可自豪为光荣的灭亡。但是,印度的佛教却进展为世界的佛教。

(三)传统与改革

佛陀原来似乎未必有树立新宗教的想法,只是当时的宗教与哲学充满着不合理,亦缺乏伦理性,且大多为不完全的,而佛陀自己发现了具有合理性、伦理性的完善之道,因此不过是被欲以此殊胜的教法,指导救济世人的愿望所驱使罢了。佛陀的意思,似乎在於继承往古贤明的婆罗门们的理想与意志,并将其优良的遗风振兴於世。因为当时的婆罗门们,不但思想不完全,行为亦充满贪欲与瞋恚而十分堕落,已失去往昔之婆罗门作为世人之理想指导者的风格与态度,故自认为自己才是继承往昔的真正婆罗门之理想而予以复活者。关於往昔的婆罗门与今日的婆罗门之不同处,作了如下的叙述。

往昔之仙人与苦行者们,能自调御。

彼等捨五欲,行自己之真义。(经集二八四)

彼婆罗门无有家畜,亦不有黄金、财榖。

以读诵圣典为财榖;守护梵(理想)库藏。(经集二八五)

四十八年间,彼等独身精进修行。

如是往昔诸婆罗门,遍求理论与实践。(经集二八九)

诸婆罗门不与他族婚,彼等亦不买妻。

互相亲爱交往,乐与爱妻共住。(经集二九0)

不奸淫与守戒律,正直、柔软与苦行努力,

柔和、不杀害与忍辱,是彼等婆罗门所赞说。(经集二九二)

手足优美身体极大,容色秀丽有名声,

诸婆罗门端正行事,热心行善止恶。

只要彼等生存於世,世人当得幸福。(经集二九八)

随世事迁移,彼等婆罗门

见世间欢乐,心为之迷惑。

国王之荣华壮丽,与严饰之诸妇人、(经集二九九)

系於良马之有五彩刺绣之美丽车驾、

纵横区划而门庭之配置完美之宏壮邸宅、(经集三00)

以及拥有许多牛群与丽人佳人等之

世俗人所有之广大财富

彼等婆罗门思考欲得之。(经集三0一)

於是彼等新作圣典,其次前往国王处言:

「献供吧!汝有众多财富,献供吧!.汝有众多钱财

如此,汝於来世亦多财榖。](经集三0二)

於是四军之主之国王,为婆罗门所劝说,

举行献马祭、献人祭、掷棒祭、

苏摩祭与一切之祭礼等,

如是众多之献供祭,布施财富给婆罗门。(经集三0三)其时,彼等得财宝,爱乐贮藏此财宝,

彼等以陷於欲,日益增长渴爱……。(经集三0六)

往昔唯有欲求,食不足,与老之三病。

以杀害家畜类故,今起病患九十八。(经集三一一)

如斯正法毁失时,奴隶族与庶民族相反目,

武士王族亦互起纷争,妻则轻视丈夫。(经集三一四)

武士王族、婆罗门族,及被阶级制度保护之其他人,

不重视各自之血统,以至被感官之欲所左右。(经集三一五) 

然后屡述及真正的婆罗门应该如何。如前所引用,此时所谓的婆罗门,并非依出身与阶级的婆罗门族,而是具有合理性与伦理性的贤人圣者,才是真正的婆罗门。

一如从母胎生下来

被称为「称呼为友者」,彼实为有所得者,

无一物而无取著者,我称彼为婆罗门。(经集六二0)

已断一切结,超著离系缚,

无所惧怖者,我称彼为婆罗门。(经集六二一)

如水不著於莲叶,如芥子不止於锥尖,

不染著於贪欲者,我称彼为婆罗门。(经集六二五)

有甚深智慧之贤者,通晓於道非道者,

到达最上目的者,我称彼为婆罗门。(经集六二七)

对於恐惧、战慄,或强烈对抗之一切生类,

收起笞杖;不杀不害彼等者,我称彼为婆罗门。(经集六二九)

不粗暴,唯说有益、真实语,

不触怒任何人者,我称彼为婆罗门。(经集六三二)

於比世捨弃善恶与怒,超越执着

无忧愁,离尘垢而清净者,我称彼为婆罗门。(经集六三六)

如净月无黑云,澄清而无污浊者,

灭尽一切生存之喜悦者,我称彼为婆罗门。(经集六三七)

捨弃乐与不乐,清凉而无依著,

战胜一切世界之勇者,我称彼为婆罗门。(经集六四二)

前(过去)后(未来)与中间,

无所有一物,无一物而无有取著者,

我称彼为婆罗门(注一六)。(经集六四五)

苦行努力、修习梵行、禁制戒律与调御智慧,

依此而为婆罗门,是谓最上婆罗门。(经集六五五)

佛陀对於古来之传统说,若其为合於合理性与伦理性者,则彻底尊重,且更予以助长。如採用以前就有的业报思想与修行解脱之思想即是其一例。唯不论是业报思想抑或是禅定思想,并不以此为最上者,而将业报思想作为入缘起说的预备思想予以认同,禅定思想则是作为获得或活用正确智慧之手段,而加以採用。如前页最后引用的偈(韻文)中见有苦行(tapas)一语,在佛教,这并非如字义那样的苦行,而是专心的努力之意,又梵行(brahma-caviya)一语,亦非婆罗门之梵行,乃作为佛教的修行之意而用。像这样,在外教已经採用的思想与用语,佛教亦採用,而将之转用为佛教的意义,改为合理性、伦理性者为数不少。

然而,若与佛教的思想矛盾的不合理、不伦理性的思想,则即使是传统性的,佛教亦彻底予以排斥。此事就被视为梵书时代以来的婆罗门之三大纲领——吠陀天启主义、祭祀万能主义、婆罗门至上主义来看,对於婆罗门以吠陀圣典为色对之真理而承认其权威;认为依祭祀祈祷能自由地左右社会人生的命运;认为婆罗门族生来就是社会的最高者,是人类世界的神等这些事,佛教绝对不承认其真理性。因此,佛教被婆罗门大为嫌恶,这就是佛教从印度土地消声匿跡的一大原因。与此有关连的,即是佛陀否定了婆罗门作为最高神信仰的梵天之存在(注一七),也是佛教招致彼等反感的原因。

从纯粹理论上的立场,佛陀虽如上述否定梵天与自在天等最高神的存在,然在通俗的意义上,佛陀也说梵天的存在。如佛陀开悟时梵天现於其前,恳求佛陀应将其教法为世人说,救济世间之事,即是其例。要之,即使严密地说乃为不合理的事,亦由世俗的立场予以承认而说的情形不少。因为这终究是引导世人的方法之故。仅管如此,对佛陀而言,常以「法与义之饶益」为其标准,故被佛教所採用者,必须是有合理性与伦理性(法之饶益),且对世间之进步发展有用(义之饶益)者方可。不合於此种标准者,仅管具有如何古老的传统,亦必被否定、排斥。

如雨期三个月之安居制度,每半月一次,作为教团肃清行事之布萨作法,是採用当时外教施行的风习,而将之改善为佛教化的。佛教在家信徒之五戒与八斋戒,可说是以同样的方法完成的。此外,亦有将古来仅作为习惯而无意义地进行之事,赋予新意义,而重新劝其实践之情事。在长阿含之六方礼经中所说之教法,即是其适当的例子(注一八)。

此经说,佛陀在王舍城的外林精舍时,此城富豪的年轻主人,每朝早起至郊外,濡衣湿髪,合掌礼拜东方、南方、西方、北方、下方.上方六方。这成为此人每日之日课。刚好释尊於托钵途中,经过其处而看见此情景,乃问他为何以这种模样礼拜六方的原故。

年轻的富豪回答说:是自己的父亲临终遗言,命他於其死后每朝礼拜六方,所以仅遵从其命令而礼拜,至於为何礼拜的理由则不知道。佛陀以为只是无意义的礼拜六方并无效果,要礼拜六方应有其理由根据,依此而礼拜六方始有效果,因而说明了其理由根据。

佛陀说,东方意味父母,南方意味师长,西方意味妻子,北方意味朋友,下方意味仆婢,上方意味沙门、婆罗门等之宗教家。六方之每一方,各意味着与吾人之日常有密切关系的周围之人们,故应祈愿与这些周围之人的关系,交往融洽、相互亲和敬爱、所有的人都能过和平幸福的生活,而礼拜六方。六方之人,互相对於对方都有应尽的义务。例如就东方的父母而言,子女对父母有五种义务,父母对子女亦有五种义务。子女对父母的五种义务就是:好好侍奉父母;热心祖业,不绝家嗣,固守父母遗产,随从父母做慈善施与他人之事。又父母对子女之五种义务就是:怜爱子女,令子女止恶行善,令子女习得学问技术,使子女有适当的婚嫁,於适当时期让家产於子,使其继承户长。

对於师长、妻子、朋友、仆婢、宗教家,同样相互有五种义务。这虽是极为平常的义务,但都是一些今日之吾人亦可照样依用之适切稳当的义务,於此可见佛陀教法之合理性与普遍妥当性。

(四)佛教的世界性、普遍性

如上述之佛陀的立场,系基於普通化的人性之立场,所以是超越印度这种地域的阶级性与社会性之限制的,亦超越所谓二千五百年前的时代的古代性与幼稚性。因此佛陀的说法有经常不变的新鲜之处,而具有成为人类永远之灯火的光辉。这形成佛教的世界性、普遍性,此种新鲜度在基督教的福音书中亦同样可见。由此点来说,佛教与基督教的圣典,是与人类同样具有永恒生命的,但若论其合理性与批判性,则佛教远较基督教优异。虽然其见解因人而异,但至少以客观性来看,作为在合理主义化的今后世界之理性宗教的理想,佛教所占的地位理应被判以很高的评价。

佛教有其合理性、批判性,故远离一切偏见。只要是合於法与义,任何思想亦予以採用而不踌躇,又任何事物亦遵从「法与义之饶益」的标准,而加以改善。不论是个人或民族、国家,在这合理性、批判性的精神之下前进时,自觉自己的长处为长处而善加活用,见他人的长处,则自我观察反省,捨弃自己的缺点採用他人的优点,一步一步提升自己。这就是人文主义正确的态度。引导西洋近世文明之文艺复兴,横溢着此种精神,而在形成日本文化之精华的飞鸟时代、奈良时代、平安初期时代,亦可见此种批判性的文化主义。

释尊的佛教,在印度文化史上,是唯一理想的人文主义。因此,在印度的宗教文化之中,为印度人以外的人们所信奉,且於印度以外的其他民族之间进展者,除佛教以外无他。信奉佛教的印度统治者们,不论是阿育王、弥兰陀王或迦腻色迦王,都是站在合理的、伦理的批判主义立场者。他们是继承原始佛教的特质者,因佛教之此种优秀的性格之故,他们才信奉佛教。阿育王将佛教单以「法」之名称称呼,且不以此作为属於所谓佛教的一宗教之所有,乃作为是世界上所有的人们,不问其所信奉的宗教如何,只要是人,则做人所应遂守者,而将「法之实践」宣传、奖励於全世界,乃是将佛陀教法之特质认为是人类的理想之故。阿育王认为理想的具体条项,可由其发布之种种法勒文得知之。这对今日的吾人来说,亦足以作为日常生活的指针,同时,与原始佛教的立场完全一致(注一九)。这是显示佛教的宽容性、开放性与和平主义的,而这些性格皆由佛教的批判性、人文性、普遍性所引导出来的,要之、其基础系置於佛教的无我说。

原始佛教的特质,在戒律——收集佛教出家教团之生话规定——之中,亦可见之。例如,於罚则的规定、罪的判定法、争议的解决法中,虽有从今日的一般法律来看,亦可作为参考的含有合理性、伦理性、批判性者,但出家教团是称为出家人的别世界的团体,这对今日之一般人,并无多大关系,故关於此拟不涉及。

此外,被视为世界性文学的本生谭文学中,亦有可列举为原始佛教之持徵者,但这是应该个别处理的大问题,因版面关系,亦未涉及。

注释

注一:例如於长部八、迦叶师子吼经、大义释(南传四二、一二九页以下)等所述的外学之说。

注二:麻奴法典第五章四——三七节等。

注三:参照麻奴法典第四章三八——九一节。

注四:麻奴法典第二章五二节。

注五:参照大义释八九页(南传四二、一三一页)。错误的沙门、婆罗门们以为模仿象 、马、牛、鸡、乌鸦及鬼神,即是清净而可得解脱。立誓模仿象者,仿象的走法、站法、坐法、卧法、大小便之法,以及其他一切象所作之事,过其一生。可知其他禁誓者,亦是同样的情形。

注六:经集第二品第二、臭秽经。举其一例:杀生物、殴打、切断、绳缚、盗取、妄语、欺瞒,且诈欺,习诵邪曲,亲近他人妻,是为臭秽,实非肉食所使然(经集二四二)粗暴冷酷而造谣中伤,背叛朋友,无悲愍而傲慢,又吝啬不施於人,是为臭秽,实非肉食所使然。(经集二四四)

注七:参照杂阿含卷四四(一八五经)、中部七、布喻经等。又长老尼偈对於河水能清洗罪垢的婆罗门之迷信,有如下的偈颂:

(若河水可净罪垢)则蛙、龟、龙、鳄,及其他水行动物,岂非皆可生於天耶?(二四一) 

若这些河能运走你曾作的罪恶,亦能运走你的福善,则你将成为无福善之人。(二四三)

注八:例如巴利律藏大品第六、药犍度之中,列举当畴所有的药名,又应病叙述其药方与治疗法。

注九:参照巴利律藏犍度部大品受戒篇三九。记载曾有以接受治疗五种难病为目的而入教团,病愈则还俗而离去教团者。

注一O:增一阿含卷二一(二九、九)云:诸有四姓,剃除鬚髪,以信坚固,出家学道者,彼当灭本名字,自称释迦弟子。同样,在以海之八德喻佛教教团之八德之中,叙述如诸河水成为海水即同一味,诸姓出家亦同称释子一事的经典,为数不少。如中阿含三七,瞻波经;巴利增支部八、二0、自说经五;其他律藏等。

注一一:参照巴利律藏小品五、杂事犍度。五分律卷二六、四分律卷五二、十诵律卷三八等。

注一二:在古来南方佛教之传统说,认为巴利语即是佛陀日常说法所用的摩揭陀语,其实是此古代之摩揭陀语移至西印度,而变成近於西印度郁禅尼(Ujjenī)地方日常语的,就是巴利语。因此其中尚留有几分来自摩揭陀语之影响。详细请参照水野弘元著的[巴利语文法]。

注一三:此事亦可由印度诸地方残存的阿育王法勅文之言语,被大别为东方群、西北方群、西方群、西南方群等而推知之。今日的印度雅利安语,亦可地域性的大别为几种。

注一四:现存印度语的部派佛教圣典,有巴利语的南方上座部圣典,梵语的说一切有部圣典,佛教梵语(俗语化梵语)的大众都中之说出世部的佛传大事,以及所属部派不明的俗语法句经。

注一五:根据西藏所传,十八部中之代表者有四派,各以不同的言语传其圣典。即上座部以毘舍荼语,正量部以阿巴甫兰舍语、大众部以不成文法的梵语流传。由现存经典来看,此说大体是正确的。

注一六:以上经集六二0———六四五乃与巴利法句经三九六——四二一偈同。

注一七:在长部一三、三明经;长阿含二六、三明经中,有佛陀与姿罗门青年问答,而使青年招认:当时的婆罗门,或其师们,甚至七代前之祖先们,皆无一人实际见过梵天者,亦无人听闻见过梵天者,并将祈拜这种实际上未曾见闻的梵天之不合理,以恰如一个青年,热恋上不知住於何处、不知其姓名、家世,甚或容貌、身材的美人一样不合理等等的许多譬喻,加以述说。因此,古老的传统,若非不合理,而有利於世间者,佛教有时把它加以活用。这不仅是对业报说、修行解脱说之教理方面如此,对於教团的戒律规则,亦是一样的。

注一八:如长阿含一六、善生经;中阿含一三五、尸迦罗越六方礼经;巴利长部三一、教诫尸迦罗经等。此外,佛陀常作临机应变、当意即妙的说法。例如:在山上见燃烧的火,即对比丘们说,世人被贪瞋痴三毒之猛火燃烧;见恒河中有大木漂浮,则对比丘们说,此木不附於两岸,亦不沈於中流,内部亦不腐朽,则能注於大海而止,与此相同,比丘之修行,若无内外之障碍,则必能入涅槃之大海而止於寂静。又给孤独长者之媳妇,自毫家世,嫁入之后非常高傲,因而家庭风波不绝。佛陀召此女而问她:妻有极恶妻至理想之妻的七种妻子,你愿做那一种妻?而让此女亦想成为一理想之妻。(玉耶女经)

注一九:阿育王初依从其父祖以来的传统,信奉婆罗门主义,依赖传统的祭祀祈祷,将杀害动物、人以供奉神之事,视为是当然的事。然痛感由於战争,而大量杀戮人畜,将无辜人民陷於涂炭之苦的悲惨,乃归依佛教,深知杀害生物是很大的罪恶,不仅自我禁止,且对全世界的人,奖励宣传爱护人畜,并为此建立医院、凿井、栽培药草。又,虽不否定祭祀祈祷,但认为法的祈愿较祭祀祈祷更对今世来世有莫大的功德,因而以此劝勉世人。所谓法的祈愿,即是孝养父母、与亲戚亲睦和合、尊敬供养宗教家,爱护生类而不杀害,保护孤独的老人、子女,正当的对待奴隶仆人。又王自身则废除从来的专制主义,容许人民随时可自由请愿、申诉,决定闻民众之声而行政治,并特令官员执行公平无私的政治与裁判,而常愿依此使一切人民,一切生类过和平幸福的生活。这是在王的勒文中反复所叙述的。这种态度在婆罗门传统的印度,是全然不可见的,这不外是受佛教之影响。

QQ 微博 好友邮箱 随便看看 评论 纠错 更多

Hi 陌生人你好!


网友点赞推荐

问:法师,受了五戒就不能吃蜂蜜了吗?有的师兄说受了五戒吃肉会影响往生,是这样的吗?宏海法师答:首先我们要厘清一个见解,学佛人不要把吃肉和戒律混在一起来说。比如正..

八关斋戒为了方便在家学佛的人,可以自己在佛前自受,日期就是居士菩萨戒上说的每个月的六斋日,即是农历的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二十九、三十这六天。当然实在自己有..

农历二月十九,恭逢南无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圣诞纪念日,若人一心称念“南无观世音菩萨圣号”,或恭诵《妙法莲华经》一部,或单诵《观世音菩萨普门品》、《心经》,是人福慧..

观世音菩萨普门品》全文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观世..

〈楞严咒〉持诵仪轨(圣空法师发愿文)一、圣空法师修学楞严发愿文:弟子(加自己法名)今在佛前发如是愿:愿一心皈命顶礼,一心奉请十方三世一切诸佛菩萨、一切天龙八部、金..

楞严经卷一如是我闻。一时。佛在室罗筏城。祇桓精舍。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皆是无漏大阿罗汉。佛子住持。善超诸有。能于国土。成就威仪。从佛转轮。妙堪遗嘱。严净..

南怀瑾老师解读:“善言天者,必有验于人;善言古者,必有何于今;善言人者,必有厌于己。”

弥勒菩萨住在欲界兜率天的内院,如何与十法界中六道轮回的“天道”相区分呢?答:十法界由“地狱、恶鬼、畜生、人、天、阿修罗”之六凡和“声闻、缘觉、菩萨、佛”之四圣组..

佛说阿弥陀经全文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僧,千二百五十人俱,皆是大阿罗汉,众所知识:长老舍利弗、摩诃目犍连、摩诃迦..

地藏经解释忉利天宫神通品第一(解)佛在忉利天的天宫里,显起神通来,召集会众。这是本经的第一品。品是经文段落的名称。(释)在我们的头上,第一重是四天王天,在须弥山的半..

关于更多文章

更多文章网为您提供最新的更多文章信息,让您快速了解更多文章的相关内容,感谢您分享转发更多文章。

南无阿弥陀佛

导航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