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与法01 济群 法师
佛与法01
济群 法师
各位法师、各位居士、各位同学:
很高兴又有机会和大家结法缘,应邀到讲修班开设佛学讲座,对我来说已经是第二次了。记得第一次是讲修班的首次讲座,想必大家还记得吧!时间过得真快,讲修班创办已将近一年,这一年来,南普陀寺慈善基金会,闽南佛学院为推动厦门地区的弘法活动作了大量工作,经常邀请海内外大德高僧、居士学者举办各种讲座,法雨频施。我希望大家“莫将容易得,便做等闲看”,一定要珍惜这殊胜的因缘。
在座的多数是老学员,到这里来听讲座已不下数十次,我经常听到一些学员反映,说听了许多讲座,对佛法的感觉依然零零碎碎,总是不得要领。因此,从现在开始我要有系统地给大家开设佛学系列讲座。今天我要讲的第一题目是:佛与法。
一、三宝是佛法的全体
1、什么是佛法
什么是佛法?从字面上看,就是佛及佛所说的一切教法;但如果从佛法的整体上看,则可分为三个部分:一曰佛宝、二曰法宝、三曰僧宝,简称为“三宝”。佛法僧三宝包括了佛法的全部内含,近代学者研究佛学,把佛法划分为佛陀论、教理论和僧伽论,便是由此而来。有人也许会问:佛法僧为什么称为“宝”呢?在座的应该知道“宝”的意义,所谓“宝”者,是世间上希有难得的东西,为万万人所仰求。同样的道理,佛法僧也是希有难逢,不仅是人间尊它为至高至妙,乃至天人对它也是敬重无比,正因为它的价值如此珍贵,所以经中把它们称之“宝”。
2、三宝以何为中心
三宝包括了整个佛法的内容,三者缺一不可。但三宝的存在又有它的中心,那么三宝的中心又是什么呢?许多人一定会认为是佛吧,因为有佛陀的存在,然后才有佛陀所说的教法,再才谈得上僧侣的出现。假若没有佛陀,就不可能出现法和僧。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三宝的中心应当是法。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法的实质,并不是人们所理解的经典,乃是经典诠示的真理。它是宇宙人生的真实相,也是宇宙延续的根本规律,它以一种真实的面貌存在着,常恒不变,就如虚空一样,无论空中是风和日丽,还是雷电交加,都无法影响它的存在性质。法的存在也是同样,经曰:“法非佛作,亦非余人作”,又曰:“法性常尔”,都是向我们说明,法并不是由佛陀创作的,更不是其他任何人所创作的。无论世间有佛住世说法,还是无佛出世说法,法都是存在的,不会因为世界上的任何变化而发生改变。佛陀之所以成为佛陀,就是因为他证悟到这种法的存在。
3、佛与法的关系
法既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为什么又称法为佛法呢?是因为佛陀最先发现了宇宙间有法的存在,如果不是佛陀的证悟,法虽然存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还是无法觉察得到。正因为法与佛的关系是如此密切,所以把法称为佛法。就象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大陆本来就存在,并非因他发现而有,只是他的发现使我们了解到这一事实,后人为纪念哥伦布,便将他和新大陆联系起来。
佛与法既然存在着如此密切的关系,那么,要了解佛法,我们就应当进一步来探讨“佛”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