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在有意或无意中盗用占用了僧物
偷盗本身就是损害他人利益,令人烦恼的恶业,也是滋长自己的贪欲、导入恶趣的增上缘,所以欲求善法远离恶趣的人,必须戒止偷盗,特别是盗用僧物过患更重。佛在《大集经》中说:“盗僧物者,罪同五逆,随损一毫,则望与十方凡圣,一一结罪。”可见这个过失是无量无边的。
《方等经》中华聚菩萨说:“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盗僧物者,我所不救。”可见盗僧物之恶,实际上比五无间罪还要严重。
为什么盗用僧物有如此偷盗极重之过呢?佛说:僧宝的福田比佛宝的福田还广大,对僧宝作障碍所获的罪业,远比对佛宝作障碍所获的罪业严重。对佛宝或大阿罗汉偷盗不会得根本罪,因为他们没有执着。但是对凡夫到三果阿那含之间的僧宝偷盗,因为他们有执着,因此造很大的业,犯根本罪。
僧众是我们的皈依处之一,为僧众发心做事功德很大,但应注意自己的发心一定要纯正,不能在做事之时放纵烦恼,更不能对僧众进行诽谤。偷盗僧众财物,或者居功自傲,这样反而得不偿失,在为僧众服务的同时也种下了地狱之因。
一般来说,佛弟子中故意作偷盗僧物等事并不多见,很多人是在不了解戒律学处的情况下,不知不觉中犯了支分罪或者根本罪。比如有人认为自己在为寺院做事,用一点僧物是很正常的;还有的住在寺院吃饭、住宿、用水、用电不交费的,认为寺院是慈悲的不应要钱;有的因私事去用僧众的车,用完不交费,或者是常住的一草一木、一个供果、一块肥皂、一条毛巾、一张纸、一支笔,这些看似小事,却为今后留下了无穷的恶果隐患。
佛在《百业经》中讲到了很多这样的盗用占用僧物的公案,果报是非常可怕的,就是出家的僧人盗用占用了,都会堕入大地狱或鬼道,多生多劫不能出离恶道苦,何况我们在家信士?所以诸位千万注意,切莫有意或无意中盗用占用了僧物,要不然就太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