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在宗教中的独特性01 济群 法师
首页佛学书库 佛教在宗教中的独特性 |
佛教在宗教中的独特性01
——1996年秋于北大世界宗教学术研讨会的发言
济群 法师
“宗教”一词,包含着人与神灵的交往或对神灵崇拜的意思。谈到宗教,难免使人想神。然而,作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的佛教,却不与神发生关系,假如说,宗教必然要建立对神的信仰,那么在这个意义上,佛教就不能称为宗教。因此,本文将围绕神与无神这个问题,谈谈佛教在宗教中的独特性。
一、无神而非有神
宗教,普遍存在对神的崇拜。而对神的认识不同,于是产生了多神教、二神教、一神教的信仰。多神教,是信仰宇宙中存在众多的神;他们各自统治着宇宙的一部分,如主宰风雨雷电气候的神,森林江河海洋的神,战争疾病死亡冥界的神等。如古埃及、古希腊、古罗马,以及中国道教都是多神的信仰。多神教所信奉的神,多数是人形的神,这种“人神同形主义”是出现在较高文化的社会中。在希腊,神和人形貌相同,且也有人的欲望和人的劣性,乃至与人恋爱,争风吃醋。
二神教,以为宇宙主要由两大神在控制着,即慈悲的善神与凶狠的恶神。善神专用善良、温和、可爱的精灵为其助手,从事救济苦难,施人恩惠的事;恶神手下则是残酷、暴戾的精灵,专做害人之事。世界很多宗教,都有二神教的特征。如古埃及,善神为奥息里斯,恶神为沙特;古印度,有昼间之神因陀罗与夜间及邪恶之神苇陀罗。马达加西加,善神为占和尔,恶神为尼殃(圣严《比较宗教学》第二章)。
在宗教中,被认为是高级宗教而又信仰人数最多的,要算一神教了。一神教都建立一个宇宙的主宰,如犹太教、基督教的耶和华,伊斯兰教的真主,印度婆罗门教的大梵天,这宇宙中唯一主宰的神,是全知全能又永恒存在的,它创造了世界万物,决定人间祸福。
同是宗教的佛教却否定主宰神的存在,与有神教相比,佛教不妨称为无神教。佛教是释迦牟尼在菩提树下悟道,亲证宇宙人生真相,发现宇宙间的万物万事并非有一个主宰神在决定着,它们都是沿着“因缘因果”的规律,兴衰成败。佛教根本教义的三法印中,诸法无我就是在因缘因果这一思想上提出的。“我”从宇宙而言一是指具有永恒、主宰世界的神;就个体生命而说,是指生命中永恒、主宰的灵魂。通常宗教都承认主宰的神,主宰的灵魂:而佛教从因缘因果看世界,却不见永恒或主宰的神或灵魂,因而提出诸法无我,无我,正是佛教与其它宗教的根本区别所在。
有人可能会提出,佛教的许多经论中,不也有神的记载吗?如六道中的鬼道,是承认鬼神的存在;三界诸天是承认天神的存在。既然如此,佛教怎么可能称为无神教呢?佛教并不否认在人道之外,冥冥之中还有鬼神道的存在,但佛教所说的鬼神与其它宗教的神不同,佛教认为鬼神只是有情中的一种类型,它并不具有永恒、主宰的意义。
而佛教所说的无神也不同于唯物论的无神。唯物论的无神是属于断灭论,它们不相信在人道之外还有鬼神道的存在,也不认为人死了,有情生命还能继续延续。佛教虽然否认永恒、主宰的神或灵魂,但宇宙人生却在因果规律的支配下,不断不常,相似相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