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藏菩萨本愿经》第166页
〖 经文 〗
“是命终人,未得受生,在七七日内,念念之间,望诸骨肉眷属,与造福力救拔,过是日后,随业受报。若是罪人,动经千百岁中,无解脱日。若是五无间罪,堕大地狱,千劫万劫,永受众苦。复次,长者,如是罪业众生,命终之后,眷属骨肉,为修营斋,资助业道。未斋食竟,及营斋之次,米泔菜叶,不弃于地,乃至诸食未献佛僧,勿得先食。如有违食及不精勤,是命终人,了不得力。如精勤护净,奉献佛僧,是命终人七分获一。
〖 释义 〗
“这死者在未得投生的四十九天内,很渴望眷属们为他造福救拔,日子过后,便要随业去受报。若是罪人,就要经过千百年中没有解脱的时日了。若是犯了五无问罪,堕到大地狱去,就千劫万劫,永远的要受苦了。罪人的眷属和骨肉若能为他修营办斋,资助他,免得他在业道里受苦。但要注意不要浪费斋菜,在未供养佛、僧之前,都不得先食。倘若违背了上面的规矩,则死者就得不到任何利益。若能精勤、清净地奉献佛僧,死者在七分功德中,才能得到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