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之物,不可妄动
偷盗就是‘不与而取’的行为,就是说没有经过允许而去拿他人之物的行为,就是偷盗,偷盗戒的犯戒,也有轻重之别,轻罪和重罪之别。若是违犯具足六个条件者,便成不可悔罪。
一者他物:他人的财产。二者他想物:想这是别人的东西,明知这是别人东西,不是自己的东西。三者盗心:你有起个偷盗念头起来,亦即存有偷盗的预谋在先。四者兴方便取:假借种种方法达到偷盗的目的。五者值五钱:这值五钱是当时佛陀制戒的,这值五钱,我们是怎样来衡量呢?我们照常提出来解释一下,偷盗之物的价值依当时印度的价值为五钱,这也是佛陀比照当时印度摩羯度国的国法,依照当时摩羯国的法律制,偷盗价值五钱以上的价值物者,就判犯死罪,对偷盗戒非常的严,你向别人偷拿值五钱的东西,那你就犯死罪,所以,佛陀也制定佛弟子偷盗值五钱以上价值者,亦成重罪不可悔。六者离本处:将所盗的财物,所偷盗的东西,离开原来的位置,让主人找不到,其中包括移动位置,变动形态,变动颜色让主人找不到,凡是恶心使物主损失财物者,都该称为离本处。
自己不去做派人去,或自己去拿取别人的财物,皆为偷盗。不管你用什么方法,未经同意取得别人的财物都是偷盗,你偷取别人的东西,价值五钱以上者,即成不可悔罪,所以,佛在中阿含经十五思经里说,若有故意造业,必受其报,或现世受,或后世受。若不故意造业者,皆不必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