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清法师:佛教戒律有戒律和威仪之别
菩萨四十六轻戒之十三掉举纷恬不寂静
《集颂》:“1、心不寂静掉动粗,喧哗嬉戏身跃腾。
望他欢笑染违犯,若忘念等犯非染。
2、再再遣除乐欲兴,方便解息他嫌恨。
灭他忧恼摄引彼,敬顺将护随他心。
知他恶谋嫌恨等,外躁内寂皆无犯。”
此条比较简单,主要从威仪上讲的。佛教戒律有戒律和威仪之别,威仪虽然是比较轻微的支分,如果不注意也会熏染坏习气或给佛教带来不好的影响,所以“掉举”、“不寂静”也是一种轻戒。
1、如果内心不静、烦躁多动,或者大声喧哗,嬉戏,失仪腾跃,或者行为做作,逗人发笑,则为染污的犯戒。若因忘念,习气现起的偶尔无意的造作,虽然也是违犯,但不是“染犯”。
2、如果你知道这是不好的习气,是戒律禁止的,而在多次通过修行来对治自己的错误时,由于串习所致的“乐欲”兴起,或者你知道对方在误会嫌恨你而做的解除误会的方便,或者为了息灭对方的忧恼,或者为了摄引彼等使其进入佛道,或者为了恭敬对方护念他的面子,或者为了消除对方的怀疑嫌恨等而做的“外躁内寂”等,因发心和结果都是善的,所以于戒“无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