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五戒中的戒盗窃的说法和果报
【怎么持不盗窃戒】
在当今社会,盗窃是如此之遍及,盗戒易犯难持,但只需咱们认识到盗窃对己对人都是有害而无益,及认识到犯盗窃戒的本源地点,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那么盗戒不难持。
一、坚信因果不昧,明晰盗窃之害
盗窃之人大多只重眼前利益,不信因果。因而守持盗窃戒的第一个条件便是要坚信因果不昧。一般人对现世因果还能了解,而对释教所揭示的三世因果则不以为然。其实,“因果规律”并非释教专属,并不是佛陀所规则或制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规律,是佛陀发现并揭示出来的世界真理。包含西方哲学科学(包含天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里边,)也常常会评论“因果规律”的各项理则。但凡一个“现象”的产生,必有前因和后果,二者密不可分、循环不已,如此便构成世界万事万物相互相关相互作用的“联系”网。《大般涅盘经·憍陈如品》说,众生从业而有果报,如是果报则有三种:过去、现在和未来报。
(一)未来报
《正法念处经》云:“云何盗窃乐行多作?报有三种:谓阴间受,若现在受,若余残受。彼盗窃业乐行多作,堕于阴间、畜生、饿鬼;若生人中,则常赤贫;若得资产,畏王、水火、劫贼缘由,具足失夺,不曾得乐。彼盗窃业,得如是等三种果报。”
由此可见,盗窃者依造恶业之程度而堕三恶道,即恶业力强则堕阴间,次则为饿鬼,再弱为畜生;或生于人间,亦遭短命、多病、赤贫及其它不幸之苦报。
1.招阴间恶报
盗业重者身后必堕阴间,《正法念处经》卷十一记载,盗窃之人命终之后,堕大焦热阴间、大叫阴间、黑绳阴间和众合阴间。《佛说六道伽陀经》云:“圣贤净行师,全部财宝等,若贪若盗窃,而堕大叫喊。若诸盗窃业,感大火烧身,叫唤出大声,是名大叫喊。”
《正法念处经》亦云:“而复杀生、盗窃、邪淫,作如是等三不善业;以作如是恶业缘由,身坏命终,堕于焦热大阴间中。”
2.招饿鬼恶报
罪稍轻者,身后为饿鬼,受尽饥饿求食不得之苦。
“复有众生,腹大颈细不能下食,若有所食变为脓血。何罪所造成的?佛言:以前世时盗窃众食,或为大会施设肴膳,私取麻米屏处食之……故获斯罪。”
3.感畜生果报
据《佛说分别善恶所起经》记载,盗窃之人从阴间出,大多投生畜生道,辛苦劳动,以偿所欠之债:
“五者从狱中来出,随所负轻重偿债,或有作奴婢偿者,或作牛马骡驴骆驼偿者,或作猪羊鹅鸭鸡犬偿者。诸禽兽鱼鳖之属,皆是负债者,经言债不迂腐所谓也。今见有轻贱畜生之属,皆由故世宿命贪利,强取人资产所造成的也。畜生勤苦如是,见在清楚。慎莫取别人资产。”
4.赤贫苦楚报
从牛马等畜生道出,纵然有时机投生为人,又得两种果报,赤贫与破财。《大方广佛华严经》云“盗窃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赤贫,二者共财不得安闲。” 前世响马投生为人,很难取得财富,“由盗窃故,有资产障难。”
《净心诫观法》也说,当代赤贫的直接原因是前世所作盗业引起的。赤贫多世后,盗窃业报尽,即使此人有时机取得财富,仍无法自由支配,很难得以享受,却易因五方面的原因失去:洪水冲走、失火烧掉、响马抢走、恶子败家、官家夺走。如《法苑珠林》卷七十载:“盗窃之人先入阴间、畜生、饿鬼,后得人身得二种果报:一者常处赤贫;二者虽得少财,常被他夺。”
(二)现世报
从现世报来说,盗窃之人会遭到如下惩罚。首先,盗窃之人必受王法制裁。依隋朝慧远大师《无量寿经义疏》卷下记载,盗窃为五恶之一,于现世之中,王法治其罪,“盗窃者,或鞭或缚,或驱出国,或罚其金,或截手足耳鼻,罪重则杀”,身遭厄难。其次,盗窃之人现世得坏名声,很难使人信赖。《佛说灌顶七万二千神王护比丘咒经》云:“慎莫作盗窃,盗窃非好名。贪心取他物,后报作畜生,以偿其宿罪,轮转靡不经;出入不自由,锁械其身形。”《落发缘经》的主旨是阐明毁犯五戒之罪报,其中若犯盗窃罪,则有恒为众疑、亲友恶逆等十恶报。也许会有人问:不少人因盗窃或贪婪而现世赋有,活得很风光,并未看到其受恶报,为什么不能仿效呢?
《大智度论》对此有如下回答:“当代愚人不识罪福二世果报,无仁慈心,见人能以力相侵、强夺他财,赞以为强。诸佛贤圣慈愍全部,了达三世殃祸不朽,所不称赞。以是故知,劫盗之罪俱为不善,善人行者之所不为。” —— 这段引文告知咱们,人们之所以有此错误观念,是因为不了解三世因果的道理。从三世因果来看,盗窃之人的罪业不是不报,仅仅要待时节缘由的老练。如同春天播种(因),需求经过阳光雨露的灌溉、需求不间断的施肥,需求经过一个生长的阶段等多种要素和条件(缘),到了秋季果实才能老练(果);同样,每个人所作的业,有时也需求经过必定的时刻才能看到果报,释教中称之为“异熟”(异时而熟)。还有一种状况是,尽管响马当代为盗,但因过逝世造了善业,现世起了现行;比及他的善业报尽,便是他受后果的时候了。
《大智度论》卷十三说盗窃有十罪:
“一者物主常瞋;二者重疑;三者非行时不筹量;四者朋党恶人,远离贤善;五者破善相;六者得罪于官;七者资产没入;八者种赤贫业缘由;九者死入阴间;十者若出为人勤苦求财,五家所共,若王、若贼、若火、若水、若不爱子用,乃至藏埋亦失。”
盗窃的果报如此惨烈,岂能不怵然警醒?!
二、明晰持戒利益
不盗窃为十善之第二位,而守持十善戒者,依善业之强弱而获不同之善报:以下品十善业为因,成阿修罗等果报;以中品十善业为因,成人之果报;以上品十善业为因,成天之果报。由中品十善而生为人,故名善生。守不盗窃戒,能令众生得人道果报,得人身后,若持不盗窃戒,能感现世富足。守不盗窃戒更是出离轮回解脱存亡的前提条件。
《楞严经》讲到:阿难!再其次是各世界六道中的众生,心中若没有盗窃的意念,是真持戒,将不会随着盗业存亡相续。既发心修习三昧,原是要脱出尘劳的拘缚,若是盗心不除,将是徒劳无益,决不能达到出尘的目的。
纵多世智辩聪明,又取得有漏的禅定,假如不断除盗心,以有邪慧邪定滋长盗业,终必沉沦,堕落恶道。阿难!若不断除盗心而欲修禅定的人,就如有人将水灌入漏壶中想要盛满相同,纵然灌上微尘数劫,终不能满。”
守持不盗窃戒的利益还有许多,《十善业道经》列举了不盗窃的十项可保信法:
“一、资财盈积,王贼水火及非爱子不能散灭;
二、多人爱念;
三、人不欺负;
四、十方赞许;
五、不忧危害;
六、善名流布;
七、处众无畏;
八、财命色力安乐,辩才具足无缺;
九、常怀施意;
十、命毕生天。
是为十,若能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后成佛时得证清净大菩提智。”
《大方等大集经》称守持不盗窃戒之人招感华严富贵的极乐国土果报,《佛为娑伽罗龙王所说大乘经》乃至告知咱们,守持不盗窃戒者,依此善根进而修行,能得无上正等正觉。
三、自净其意,戒除贪心
细细论来,全部不良行为(如盗窃)皆起源于贪瞋痴三毒,而贪心为其祸首。贪心是盗窃行为的直接动力。因而释教中把贪欲、瞋恚和邪见(痴)看成是全部不善法的本源,由此烦恼的发动,就会做出种种邪恶的行为。恶行成为恶业,这才招感恶趣的苦报。
人类生计所需求的资生物资(如衣服、饮食、住所等),佛陀主张要以自己的劳动取得。若因贪心贪欲而以不正当的手段非法强力攫取、偷窃,或骗取别人的劳动成果,不论以何种方式或借口,都是盗窃的行为,都是邪命自活,不只会给别人带来苦楚,而且会引发社会的动荡不安。这不只有违佛陀“以大悲心利他”的准则,同时也与世俗的情、理、法背道而驰。其必定结果是,现世受王法制裁,后世转生恶趣。正如古人所说:“千般将不去,唯有业随身。”
经过以上的学习,咱们认识到盗窃之深重果报、持不盗窃戒之利益,以及犯盗窃戒之本源地点,也就对怎么守持盗戒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把握;在当今社会,盗戒易犯难持,提倡守持不盗窃戒极具现实意义。对个人而言,若犯盗窃,必堕恶道,随业轮转;一失人身,万劫不复;因而持守此戒的意义就显得特别重要。
若更多人能认识到盗窃的后果,坚信因果、树立正见、自净其意,做到“若物属他,分文不取”,不贪占别人乃至国家的资产,“夜不闭户,道不拾遗”的淳朴民俗社会和谐会天然逐渐构成,人人都会获益,国家会更加昌盛繁荣。佛弟子当依止佛陀教导,理解戒律根本,守好戒律,发菩提心,广行善事,理事圆融,多做无相布施不求回报,谋福群众,利乐有情。
【佛典故事:守不盗戒的模范文殊菩萨】
文殊师利这位菩萨修菩萨行不打妄语,也不杀生也不盗窃。总而言之,他谨守戒律。由什么证明他守戒律而不盗窃呢?他有一次对其他的菩萨讲:“我从一发心修行就持不盗戒,所以现在我全部的东西就没有人盗窃;不单没有人盗窃,我便是把最值钱的东西放在地上,也没有人会把它拿去。” 有的菩萨就不信他的话,就说:“咱们要有实地的实验,实实在在地实验一下。你把你最值钱的东西拿出来,咱们把它放在城门那个地方,因为那儿来回走的人最多了。咱们把它放在城门的中心,经过三天,假如没有人拿这个东西,这证明你说的是实在的。” 文殊师利菩萨说:“好啊!咱们就来试试看。”于是他把他最值钱的一串宝珠拿出来——菩萨都有许多宝物宝珠的——就放在城门的中心。人从城外进到城里来,经过这个城门的人许多,但是经过三天,果然没有人拿。所以一般菩萨都知道文殊师利菩萨守不盗戒真实不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