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淫乱遭恶报
承先志,清朝云南人是一富家子弟。而他母亲娘家也是本地声威大族。他舅父有一女,生的极为秀美,自幼和他豪情极好。每当他随母回娘家时,即聚在一起谈笑嘻戏。相互长大后,虽然他表妹现已与人定婚,但他们表兄妹,并不因此有所忌惮,仍然像小时相同,穿间入房追逐嘻笑。
由于他们常常在一起,日久生情,表兄妹竟然瞒着爸爸母亲,有了苟且的行动。并且胎珠暗结,当他表妹嫁到夫家后,他们的间情当即被发觉,他的夫家一怒之下,即以损坏家声,告他及他爸爸母亲放纵淫乱之罪。承先志的舅父为了不使作业闹大,遂顷家荡产去贿赂官长,并抵偿女儿夫家一笔数目不少的钱,才牵强把此会试暂停从前。但是他的舅父,却因愤慨他们的淫乱行动,使他声威扫地,因此不时郁怒于心,致使一病不起,羞愧死去。而承先志一家,也在咸丰五年,发匪在云南作乱时,家中男子俱被贼杀,而妇人也尽被淫污浪费致死。
当时,有一位伍笠机,从云南回到四川,向人谈起此事,并以劝戒的口气说︰「他们俩家,所以遭到如此严厉的下场,彻底是由于表兄妹,往常过于挨近,致使情不自禁,而构成的淫乱效果。一起也是为人爸爸母亲,对于子孙过于放纵,未尽督导防备之责的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