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堕胎的公案
堕胎是杀生恶行,以事、意乐、加行、毕竟衡量,事是胎儿,并非无情法与低一级生命,而是极为宝贵的具命有情。意乐傍边,想是于胎儿作胎儿想;烦恼是贪、嗔、痴任何一种,比方未婚怀孕为了遮人眼目,或许不想育婴儿女,而自己堕胎,或许古代一夫多妻,老婆吃醋小妾有孕,下药堕胎;等起为乐堕胎欲。加行是服药堕胎或作人流手术。毕竟,是胎儿断命根。因此堕胎便是杀人,堕胎者成为残暴杀戮亲身骨肉的杀人犯。
《感应篇汇编》中有一则公案说:郭印有位叫引凤的女儿,被鬼卒追摄,遍游了十八地狱。在毕竟一所地狱中,她见阎罗王端坐在大殿之上,下面站立好几百位女人,每个女人身边都有一个小孩抱着脚索命。小孩傍边,有些是妈妈以生育女儿过多而投水淹死的,有些是以家里赤贫,生而不能抚育的,有些是妻嫉小妾怀孕而用药打堕的,有些是私胎而自己毒死的,有些是以争斗损胎致死的,有些是照顾不小心死于非命的。阎罗王逐个清查,这些犯了杀罪的女人四肢带着刑具,看起来身体都是枯槁虚弱。引凤回来后,把地狱中的智慧具体告诉爸爸,并且书写在天宁寺壁上,作为后人的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