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世音菩萨的「三十二应」
《大乘妙法莲华经观世音菩萨普门品》记述,当众生遭遇困难之时,只要诵念其名号,观世音菩萨即时观其音声,前往拯救。而且观音可以示现种种身份说法。《法华经观世音菩萨普门品》中说有三十三身,《楞严经》说有三十二应(普萨现色身应化的32种形象)。二者大同小异。
《楞严经》云:若诸非人,有形无形、有想无想,乐度其伦,我于彼前,皆现其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如果有非人众,无论是有形无形、有想无想,有好乐度其本伦,转生人道者,我于彼等之前,一一各随其类而现身,各应其机以说法,令其成就。菩萨大慈大悲有求必应;苦难众生只要诚心念诵观世音的名字,菩萨就能立刻观到这个人的声音并会马上前去拯救,给他解脱苦恼。三十二应,是佛教中场用于形容观世音菩萨的专门用语,即三十二应身,指观世音菩萨为济度众生,根据其种类和根性所示现之三十二种形相。
据《首楞严经》卷六载,其示现之相及应化因缘为:
(一)佛身应,若见诸菩萨入三摩地,进修无漏,胜解现圆时,则于彼前应现佛身,而为说法。
(二)菩萨应,若诸有学寂静妙明,胜妙现圆,则于彼前应现菩萨身,而为说法。
(三)缘觉应,已断十二因缘者,缘断胜性,胜妙现圆,即于彼前应现缘觉身,而为说法。
(四)声闻应,得四谛空者,修道入灭,胜性现圆,则于彼前应现声闻身,而为说法。
(五)梵王应,若诸众生,欲心明悟,不犯欲尘,欲身清净,则应现梵王身,而为说法。
(六)帝释应,若诸众生欲为天王,统领诸天,则应现帝释身,而为说法,令彼成就。
(七)自在天应,欲界第五天,若诸众生欲身自在、游行十方,即于彼前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八)大自在天应,若诸众生欲身自在、飞行虚空,则现此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九) 天大将军应,若诸众生爱统鬼神、救护国土,即现此身而为说法。
(十)四天王应,若诸众生爱统世界、保护众生,即于彼前现此身,而为说法。
(十一)四天王太子应,若诸众生爱生天宫,驱使鬼神,则于彼前现此身,而为说法。
(十二)人王应,若诸众生,乐为人王,菩萨即于彼前,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十三)长者应,若诸众生爱为族长,受人尊重,即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十四)居士应,若诸众生爱谈名言,清净自居,即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十五)宰官应,若诸众生爱治国土、管理邦邑,即应现此身,而为说法令彼成就。
(十六)婆罗门应,若诸众生爱诸数术,摄卫自居,则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十七)比丘应,若有男子好学出家,持诸戒律,即于彼前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十八)比丘尼应,若有女人好学出家,持诸禁戒,即于彼前,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十九)优婆塞应,若有男子乐持五戒,即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二十)优婆夷应,若有女人,五戒自居,即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廿一)女主应,女主即皇后、王后。若有女人,内政立身以修家国,即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廿二)童男应,若有众生不坏男根,即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廿三)童女应,若有处女爱乐处身,即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廿四)天应,若有诸天乐出天伦,则应现天身,而为说法。
(廿五)龙应,若有诸龙乐出龙伦,即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廿六)夜叉应,若有夜叉乐度本伦,即现此身,而为说法。
(廿七)乾闼婆应,若有乾闼婆乐脱其伦,即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廿八)阿修罗应,若阿修罗乐脱其伦,即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廿九)紧那罗应,若紧那罗,乐脱其伦,即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三十)摩呼罗伽应,若摩呼罗伽,乐脱其伦,即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卅一)人应,若诸众生爱乐人身,修人之行,即现人身,而为说法。
(卅二)非人应,非人即鬼畜之类。若诸非人有形、无形,有想、无想,乐度其伦,则于彼前应现其身,而为说法,令彼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