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学论文--眼见不为实
男众部因明系 释圆识 作
引 言:
世人常以“眼见为实”作为判断事物真实与否的依据,如经常说,亲眼看见他们在一起,亲眼看见那里长满鲜花,亲眼看见他在经堂等等。并且以此亲眼所见为真实的依据而做出种种对错是非的判断,在现实生活中引生出种种的争吵、埋怨、贪爱、嗔恨等烦恼。
此亲眼所见似乎是确凿的根据,若对其正确性进行分析,则涉及三个问题:是否为亲眼所见,眼睛本身是否有误,以什么标准而认定真实。用以上之观察来看待所谓的“眼见为实”,则会对本来极为确定的事实不免顿生疑惑。本文将从眼根见法之特征,真实存在之确定以及眼根的局限性三个方面确定眼见不为实。
眼根见色法之特性
所谓亲眼所见也即眼根见色法,按佛教经部宗的观点,以眼根、对境、作意三者因缘和合于第二刹那产生眼识,是名为见;且所见仅是隐蔽分外境的行相。此生起的眼识必定为刹那性,因其为刹那性则不可能见到连续性的法,而我们做出判断皆是依靠连续性的法,可见此连续性的法是由分别心加工后而确定的。就如同电影的一张张胶片不能构成电影情节,但若连续放映,则在分别心前就能构成完整的电影情节,而眼根只能取到每一张的胶片,因为放当下一张胶片时,上一张胶片已经过去,而下一张胶片尚未上映。可见眼根缘取外境时也如同取胶片一般,眼识所见唯是刹那性的法。故此水在流动、人在奔跑、鲜花绽放等等连续性的法根本不可能是眼根亲眼所见,而是分别心将刹那性的法连接起来而做出的判断。更何况我们常说的“我亲眼看见你长大”、“亲眼看见他们进去又出来了”等等,更是将不同时间段的分别心上的片段联系起来宣说而已,其皆非真实的亲眼所见。
真实存在之分析
以上分析了何为亲眼所见,在此进一步由因明学之观点来建立什么是真实的存在。所谓的真实存在的某法,是指具足某种功用的自相法,如能盛水的瓶子、能充饥的饭、能解渴的水等等。而某法是否真实存在需以心识来认定,在名言中正确判断的识是现量、比量。所谓现量是指如理如实照见对境自相的根识,而比量是指依靠三相齐全的推理来论证某法的分别意识,此比量所得之结果应与事实相符。故此所谓真实存在必须满足现量或者比量的条件,而比量又来源于现量,可见真实存在最终需以现量证知。
现量具有无错乱、无分别两种特征。无错乱就是远离了内外错乱的因,内错乱的因是指五根的错乱,如有胆病见海螺之黄色、有眼翳见虚空之毛发或见到虚空中有两个月亮;外境错乱的因如我们坐车的时候,旁边的绿树、房屋往后跑,唯有远离内外错乱的因而生起的识,才是正确的眼根现量识。由此可知,“眼见为实”在没有排除错乱因时,具有不定的过失。在“眼见”的当时,如果没有暂时的内外错乱因,依靠现量引生的决定即可认定某法存在;若存在错乱因,则认定眼所见之法存在也是错乱。从内错乱因而言,如色盲亲眼看见的法也必定不为实,或者酒醉者亲眼所见也不能作为存在之根据,从外错乱因而言,坐在高速运行的列车上所见也不真实存在。若存在暂时的内外错乱因,此时应先认定错乱因,待遣除错乱因后才能认定某法真实存在。如有眼翳者见白海螺为黄色,就需要通过了知自他所见的海螺颜色不同,由此推知眼睛出现问题,所见的黄色并不正确。之后才会精勤于眼病的治疗,当眼病治愈后,方可确定白海螺真实存在。或者依靠比量来认识事物,比如对于灰色物不能确定是烟还是雾的时候,就通过三相齐全的比量进行推断而了知:“由火所生之故,灰色的东西不是雾,是烟”,这样也能真实认知对境。
眼根本身之错乱
错乱因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上述内错乱因属狭义的错乱。如果从广义的角度,所有凡夫相续中的心和心所,因为都有无明烦恼染污的缘故,即便是无分别识也必定有错乱。无分别识与分别识全部都有无明烦恼的习气,存在各自的染污分,皆是错乱识。因此处于凡夫位,每时每刻都有的错乱因叫无明。
现量从不错乱的角度分为根现量、意现量、自证现量和瑜伽现量。依对境来分,有能照见他法的根现量和意识现量,它们于所缘之境能完全明白;照见自法即自己本体的是自证现量;对自己的心识能明白,照见无自他二法的是瑜伽现量。
凡夫“眼见为实”的认定,真实的意思是五根识缘取到的才能判定为真实存在,或者以比量推理可以确立、且能得到照了境的法。从上述分类可知,超越凡夫状态的瑜伽现量是五根识无法缘取的隐蔽分,若与瑜伽现量比较,凡夫的“眼见为实”是无明愚痴染污后的所见,全是错乱。
结论
以上从三个方面论证了“眼见为实”之观点:就眼根只能取刹那性的对境法而言,所有对连续性的法之“眼见为实”之断定悉不正确;而从远离错乱因的角度而言,没有远离内(如“眼病”)、外(如“运动”)等错乱因的“眼见”悉不能确定为真实存在;观待具有止观功德的瑜伽现量而言,则一切凡夫所见皆不为实。由此可见“眼见为实”的观点具有极大的片面性。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凡夫原有的观念是非常颠倒的,当能够从内心认识这一分颠倒后,则能逐渐迈向修行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