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乃合和众
僧,是梵语僧伽的简称,意译为合和众,指信奉佛陀教义,依佛陀教法修行的出家人;亦指奉行六和敬,和合共住的僧团。僧含有群众或聚的意思。以四位以上的出家人在一起办道,而且是有组织、有系统、有纪律的修行团体,则称为僧伽。
僧的定义不论是指僧人或僧团,总之,僧作为三宝之一,是在家佛弟子的指导者,是佛法住世的象征,是割爱辞亲,舍离世乐、信受佛陀教法、依教法而入圣证果的人,是续佛慧命、弘扬佛法的修行者。佛法依僧弘扬,有合和僧在,就有正法在。
出家僧众具有种种净德。出家能长养善法,灭除恶法;出家能舍权位,能耐饥苦,有众多难行能行的功德。《八大人觉经》说:“虽为俗人,不染世乐,常念三衣,瓦钵,法器,志愿出家,守道清白,梵行高远,慈悲一切。”亦即开示在家信众,身虽未能出家,必要常常慕念出家僧众的清净生活。若不永离居家五欲,终不可以诏隆三宝,住持佛法。当知三世诸佛,无有不示出家而成道者。
出家僧众有五:比丘、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弥、沙弥尼。在家有二众,即优婆塞、优婆夷,可译为近事男、近事女,是在家学佛的男女居士,皈依三宝,受持五戒。合为七众弟子,成为整个佛教的信徒。比丘、比丘尼分别是出家男女受具足戒者的称呼,比丘戒相为250,比丘尼戒相为348。式叉摩尼,译为学法女,或正学女,和沙弥尼在二年间须修学四根戒和六法,查验胎的有无,观察道行是否坚固。若情形良好,乃受具足戒。
僧称为和合,主要体现在六和敬精神上。“六和敬”是六种和谐共处的规则,能使大家互相敬重,和谐共聚,清净愉悦。
身和同住,在行为上不侵犯他人,即为平等共居,和合相处的和乐。
口和无诤,在言语上和谐无诤,即语言柔和、亲切。
意和同悦,在精神上志同道合,即心意地和悦、协调。
戒和同修,在戒规上人人平等,即戒律的遵守。
见和同解,在思想上建立共识,即舍去分别执着,彼此见解一致,达成共识。
利和同均,在经济上的财利和知识上的法利,受用均等,平等共享。
“六和敬”中,身和、口和、意合,是和合的表现;戒和、见和、利和是和合的本质。和乐清净的僧团,是正法久住的基础,普利世代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