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丘十八物
比丘十八物,又称头陀十八物,即是指古代大乘比丘日常生活中所使用常随身携带的十八种物品,又称为道具。这十八种物品通常有:一、杨枝;二、澡豆;三’、三衣;四、瓶;五、钵;六、坐具;七、锡杖;八、香炉;九、漉水囊;十、手巾;十一、戒刀;十二、火遂;十三、镊子;十四、绳床;十五、经;十六、律;十七、佛像;十八、菩萨像。《梵网经》卷下中说:“菩萨行头陀时及游方时,行来百里千里,此十八种物常随其身,如鸟两翼。”下面就此十八物作简要介绍。
1、杨枝:即齿木,为用来磨齿刮舌以清除口内污物之用的木片。
《五分律》卷二十六中记载:有诸比丘不嚼杨枝,口臭食不消。有诸比丘,与上座共语,恶其口臭,诸比丘以是白佛,佛言:“应嚼杨枝。嚼杨枝有五功德,消食、除冷热蜒唾、善能别味、口不臭、眼明。”
由此可见,在古印度,佛陀提倡嚼杨枝是一种很卫生的观念,主要是为了以这种方式保持口腔清洁,去除舌苔、口臭。
2、澡豆:指由大豆、小豆、豌豆等磨成的粉末,为沐浴、洗涤时所用。
《五分律》卷二十六中记载:“有诸比丘浴时,出外以背揩壁树木,还入水灌伤破其身。佛言:不应尔。听用蒲桃皮、摩楼皮、澡豆等诸去污物。”这是说佛陀在世时,有比丘洗澡以水无法完全洗净身体,便以背与树皮摩擦去垢而受伤,佛陀便授其用澡豆去污。
《有部毗奈耶杂事》中记载:诸比丘刍以汤洗时,皮肤无色,佛言:以膏油摩。彼便多涂腻污衣服。佛言:以澡豆揩之。
3、三衣:是指依佛教戒律的规定,比丘所可拥有的三种衣服。即:僧伽梨、郁多罗僧、安陀会。此三衣总称为支伐罗。由于三衣依规定须以坏色(浊色,即袈裟色)布料制成,故又称为袈裟。
(1)、僧伽梨:即大衣、重衣、杂碎衣、人聚落衣、高胜衣,为上街托钵或奉召入王宫时所穿之衣,由九至二十五条布片缝制而成,又称九条衣。据说有一次,释尊觉得天气很冷,担心比丘的衣物不够保暖,因此有大衣的制定。如人所知,大衣是由九块布缝成的,因此准于以上二衣,也称为九条。
(2)、郁多罗僧:是专为掩盖上半身而披的,规定可用七块布疑缝成,因此准于上述,也称为七条,即上衣、中价衣、入众衣,为礼拜、听讲、布萨时所穿著之衣,由七条布片缝制而成,故又称七条衣。
(3)、安陀会:即内衣、中宿衣、中衣、作务衣、五条衣,为做日常劳务时或就寝时所穿著。规定用五块布缝成,掩盖腰部以下。由于它的作法,后来也称为五条,
4、瓶:指净瓶,《释氏要览》中说:“净瓶,梵语军迟,此云瓶。常贮水,随身用以净手。”即以陶或金属等制成,用以盛水的器具。又有分装饮用水之“净瓶”与洗手用之“触瓶”之分。
5、钵:又称应量器,为比丘乞食盛装食物的用具。
佛陀在建立佛教初期,为了去除弟子们对金钱财物的贪执,所以规定只许乞食物,以资身命,不许蓄积金银财物。而每次出去托钵乞食,不许过七家。若过七家还乞不到食物,那今天就饿肚子。所以佛门有句话说:修慧不修福,罗汉托空钵。
6、坐具:梵文为尼师坛,意译为敷具、铺具、坐卧具、坐衣、衬卧衣、随坐衣。略称具。即坐卧时敷于地上或卧具上之长方形布。系为防御地上植物、虫类以保护身体,避免三衣及寝具之污损。
7、锡杖:又作声杖、呜杖,头部挂环的杖,步行时,环振动出声,以警策路上的虫类;或乞食之时,振动锡杖,代替敲门,使人闻知;或为年老者扶身之用。于后世则成为法器之一。或于施主家门口托钵时,以振锡。
8、香炉:炷香招请诸佛的器具。亦为佛前与佛坛之三具足、五具足之一,常与花瓶、烛台一齐供养于佛前。
9、漉水囊:又称滤水罗、漉囊或漉袋,指用于滤过水中之虫的布囊。
按照经佛经记载,漉水囊的种类不是一样的,“其滤物有五种,一谓方罗,二谓法瓶,三君特迦,四酌水罗,五谓衣角”。其中,“方罗”是用细密绢布制作的方形过滤器,长度大约一至三尺,也可以根据需要决定大小;“法瓶”是布萨时用来盛香汤及香水的瓶子;“君持迦”就是澡瓶;“酌水罗”是把滤水器放在勺面上,在舀水时使水过滤;“衣角”是用一柞手大小的方形密绢,系在瓶口上或放在钵盂中,以便滤水。
漉水囊在使用过之后,还必须把它再放人水中,轻轻地摆动,以使沾在绢布上的小虫,重新回归到原水中上。
10、手巾:拭手的布,也包括拭面巾、拭身巾、拭脚巾等。
11、刀子:即僧人用于裁衣、剃发、剪爪等的刀子,《僧史略》中说:“及持澡罐、漉囊、锡杖、戒刀、斧子、针筒,此皆为道具也。”由于系戒律所听许,故又称戒刀。另外,把戒加在刀的前面,是提醒出家人要严守戒律。
12、火燧:打火的器具。
13、镊子:拔鼻毛或拔刺的用具。
14、绳床:绳制的床,又作坐床、坐禅床,便于比丘坐卧,安坐禅观。在印度多为长方形,坐、卧两用;中国、日本多称为椅子。
15、经:佛所说的经典。
16、律:即戒本。
17、佛像:为供养而随身携带之。
18、菩萨像:为供养而随身携带之。
又,关于此十八种物的分合,有异说。智顗《菩萨戒义疏》卷下所出如前;胜庄《梵网经菩萨戒本述记》卷下(末),开三衣为三,合经与律、佛像与菩萨像各为一;义寂《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下(末),则除杨枝和澡豆,开三衣为三,以成十八种。
以上十八物,除了在生活中具有实用价值之外,在佛教中还具有一定精神意义。在《大乘戒疏云》中,对上面十八种物,所表的法是这样说的:
1、杨枝:用净口业。
2、澡豆:以净身业。
3、三衣:除三毒。
4、瓶水:涤意业。
5、钵:一钵知足,以离邪业。
6、坐具:以安五分法身。
7、锡杖:以竖贤圣标帜。
8、香炉:香表戒德气馥,炉表持戒坚固。
9、滤水囊:是救生之慈行。
10、手巾:以除无惭愧之垢。
11、刀子:用降伏四魔。
12、火燧:表慧光以破无明痴暗。
13、镊子:用拔烦恼之根。
14、绳床:表坐法空之座。
15、经律:以阐明大乘心宗。
16、佛像:以表如来之极果。
17、菩萨像:以表大士之妙用。
总的来说,十八物为大乘比丘所应护持,污其一则犯轻垢罪。其中又有重中轻三品,即离三衣为舍堕,是重垢;离钵为突吉罗,是中垢;其余为轻垢。此中,小乘比丘仅用六种,即三衣、钵、坐具、漉水囊,此六种通称比丘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