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用科学观点解释佛法吗
所谓科学,不外是用分析、归纳的推理方式来观察、解释自然的现象,从理论而言,是属于逻辑的范围;从实用而言,是有系统的组织。能够言之成理,属于逻辑的科学;能有实际的功用,则是经验的科学。
不过,逻辑的理论科学不一定能够发展成为实用科学,虽然它是实用科学的基础,却必须通过实验而证明其为可用、可行,才能真正有益于人。因此,科学的昌明,日新月异,经常以新的理念否定旧的观点,以新的实验攻击旧的成果,可见它并非最高、最后的真理。
而且,科学中所能够讨论的已知和将知的范围,非常有限,使得即使是最有成就的物理学家,也不得不诉求于不可知的上帝或神的启示,为最高的科学原理,这正是学者们所见的──科学之母是哲学,哲学之母是宗教,宗教才是宇宙的根源、人生的大本。用哲学讨论宗教,已有所不及,何况用科学来探究宗教的奥秘。正如梁启超先生所说,佛教非宗教、非哲学、非科学。我们也可以说,佛教涵盖宗教、哲学和科学,但它不即是宗教、哲学与科学;它不反对宗教、哲学与科学,却非宗教、哲学与科学范围所能穷其实际。
今天有人主张在科学文明的时代,应该以科学的角度来介绍佛法,这当然是好事,以科学的知识说明佛法的理论,使得已经信赖科学的人来接受佛法,这无可厚非。不过科学属于自然知识的范围,它只能说明自然现象的千万亿分之一。例如不要说太阳系以外的宇宙群体,尚属不可知的境界,即太阳系内的九大行星,人类对其所知,还是有限。
另外从医学观点来探讨人类身心现象,迄目前为止,西医所及的范围在中医看来,仅仅是解剖物质的死体,而中医也不过探索到人体的气脉──所谓活的肉体现象而已。至于精神病的治疗,还停留在一筹莫展的阶段;对于精神病的患者,除了使用麻醉、镇静的药剂以及禁闭、拘留等方式来控制、约束肉体的行动之外,别无办法。所谓心理治疗,只能使用经验的分析和推理,来给予疏导,但无法深入精神的层面──所谓精神是在物质之内、物质之上的无形而有力的活动。如果使用神鬼咒符等数术来治疗精神病,有其疗效,但其已非科学的范围所及,而被指为迷信的现象。
法的化世救人,自始便以心为主,心即是精神,可用烦恼、智慧两个名词来说明。烦恼增加则精神混乱,智慧增加则精神清明。若在精神混乱的状态,任你用任何宗教、哲学、科学的手段来处理,都无法解决其问题于永久,但若能得智慧显现,则一切问题,不论是属于物质范围或精神范围,都将迎刃而解。所以,佛在世时,对于物质世界的自然现象,不多做解释。例如:世界有边无边、世界有始无始等这些问题,在佛看来都与解脱烦恼无关,重要的是如何运用修行的方法来消解烦恼、启发智慧。此所谓智慧,不是认识的分别心,而是无执著的自在心。既然心得自在,尚有什么精神或物质的拘限呢?
在印度时代的佛教,是以精神的心涵盖物质的自然,讲心就已统摄了物质的自然现象。所谓‘万法唯识,三界唯心’,烦恼的心称为识,清净的心称为智,凡是对于任何现象的拘执,都属于烦恼的层次。佛法不重视诸法现象的探究,而是着重于如何转识成智,否则容易本末倒置,执著幻化的现象以为实体。心体无形、无相,亦不离形相;科学仅及于现象,现象多变而恒变,所以科学永远不会成为最后的证明,顶多是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情况下向前努力。
正如老子所说:“生也有涯,知也无涯;以有涯逐无涯,殆矣!”道家是自然主义者,是属于物质的真正的了解者;而佛法认为了解自然也是多余的事,若得心明,自然就在其中,仅仅了解自然而融于自然,也不等于自我中心的执著获得解脱。科学仅及于物质世界的分析和探究,当然无法说明或表达佛法的真谛,但作为方便的教化,科学的态度当然需要。所以,我们开始就说,佛法涵盖了科学,而不受科学所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