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里面“爱”的特殊定义
南传《法句经》说:“从爱生忧患,从爱生怖畏。离爱无忧患,何处有怖畏?” 在佛教里面,“爱”这个词有特殊的定义。唯识法相里面说,爱以染污为性。也就是说,世间的一切感情,无论用什么漂亮的话去包装,它其实都是有条件和有原因的。在古代,中国人其实并不讲“爱”这个词。中华民族是一个羞于表达感情的民族,“爱”是西方的特殊词语,像今天说“我爱你”还是很难启齿的,但改成英文念念好像会比较顺口。这是一个民族的特性,跟外国人不一样。
这也就注定了,在我们的佛经翻译里面,“爱”和“欲”是放在一起的——“爱欲”。爱是一种欲望,欲望不是单指情欲。在佛教里面,贪财是欲,贪色是欲,贪名是欲,贪食物是欲,贪睡觉也叫欲,这称为五欲或五盖,是五种能够障碍我们修行的心理活动,这些全都是爱欲。也就是说,你过去理解的爱,感情的爱,其实是对爱的一个方面的理解。佛教里面把爱和财、色、名、食、睡全部都连在一起。那么所谓的爱情是什么呢?无非就是一种占有。占有对方的感情,或者占有对方的身体,离不开这两个方面。 当然,在另一面,爱的德性的意思,在佛教经典中也相当普遍。如爱法、爱育、爱果、爱敬、爱喜觉、爱语、爱惜等。这个意思实在泛得很,可推而至于爱国家、爱社会、爱亲人、爱祖师,以及于对人类万物的关切之情。以不染污心爱乐佛法或师长。《俱舍论》卷四︰“爱谓爱乐,体即是信。然爱有二︰(一)有染污,(二)无染污。有染谓贪,如爱妻子等。无染谓信,如爱师长等。”
佛教不是爱的宗教,是慈悲与智慧的宗教。一些宗教被视为爱的宗教,佛教中则以“慈悲”为中心,而不直言“爱”字。佛陀曾喻示有关爱者,增支部经典即谓:“爱可生爱,亦可生憎;憎能生爱,亦能生憎。”故佛教言爱言憎,恰若手心、手背,为一体之两面。爱之愈深,则憎怨之可能愈大。 慈悲是什么呢?“慈”是给予众生快乐,“悲”是拔除众生的苦难。就是说,我给你快乐叫做“慈”,帮助你解决你的苦难叫做“悲”。到了大菩萨的境界,比如观音菩萨,就被称为大慈大悲。什么叫大慈大悲呢?就是没有条件地给予你快乐,不分彼此地解脱你的苦难,这叫“无缘大慈,同体大悲”,这才是佛教对“爱”的理解。从这个角度来说,佛称为慈父,观音称为有求必应,就像慈母一样。佛教甚至说“如一众生未得度,我佛终宵有泪痕”,就是佛看到众生没有得度啊,会终宵哭泣。佛不是为了占有他,而是为了解救他,让他获得解脱。 所以“慈悲”与“爱”的区别就在这里:“爱”是需要,是占有,“慈悲”是完全地利益对方。这就不难明白什么是“爱”,什么是“慈悲”。
“大爱”这个说法,不过是从西方引入的概念而已。因为受过西方教育的人,容易接受大爱这个词,很难接受佛教的“慈悲”。所以在台湾,包括证严法师,都用“大爱”这个说法。我们可以把它替换成“大慈悲”就可以了,不要对这个“爱”字有错觉。
至于说爱情,在我们没有断烦恼的时候,每个人占有的心是不会断除的。我可以坦白告诉大家。因为每个人的感情,都跳离不出我刚刚讲的这五个方面,所谓财的方面、色的方面、名的方面、食的方面、睡的方面。对物质方面的追求都可以归为“财”的方面。“色”不光是美色,感情一类的追求都可以归到这个方面。“食”就是吃,包括喝好茶、吃好的东西都叫“食”。“睡”,懒惰,懈怠等等都可以归纳到这个“睡”里面。爱,五欲,说到底都是贪。大部分人,都不过是努力地表现得贪得更高尚一点而已。这是什么意思呢?比如说,我们觉得贪财多么俗啊,鄙俗不堪;那我贪吃,天天研究素菜怎么做,茶怎么好。这是不是一种贪呢?这其实是把对财的贪变成了对其他物质的贪。那么同样,贪色觉得太不好意思,太说不出口了,那么我改一下,变成贪睡。其实五种贪,根本是等质的。也就是说,一个贪财的人并不意味着比一个贪名的人更加低俗,一个贪睡的人也并不意味着比一个贪色的人更加高尚。只要有贪欲,它都是贪。
对于爱情,星云法师提出的四要值得参考:
1.我们要“以智化情“──用理智来净化感情。
2.我们要“以慈作情“──用慈悲来运作感情。
3.我们要“以法范情“──用礼法来规范感情。
4.我们要“以德导情“──用道德来引导感情。
星云法师说:“我们如何把心上的私情私爱去除,陶冶为奉献大众的胸襟?我们如何把自私占有的感情,转化成无私的道情法爱;把有选择、有差别的情爱,净化为“无缘大慈、同体大悲”?这是我们追求人生幸福之道,升华生命内涵,必须慎思的问题,有了服务众生、奉献社会的慈悲,我们的感情生活将更丰富,更隽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