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灾的因果


按佛教说法,一切皆有三世因果,天灾应不例外,该是共业所造。比如地震,一整个地方所有人受难,佛法说来不是随机的吧?难道是这几百万人他们上辈子共同做了件坏事所产生的恶业?

先从因果缘起来说:
关于各种灾害,并不一定都是由于人的业障而引起。对地震海啸等即有我们人为影响的因,也有自然界四大不调发生变换和动荡的因,但是能够形成灾害,则是由于人行为所带来的缘。
也就是说,一切自然界甚至人的行为都会表现出无常无我的状态。但是,由于人的欲望、贪婪。造成这些无常变换带给自己伤害。
从自然的色法来说,地、水、火、风是一切色界的四种物质特征,地是膨胀的元素;水是凝聚元素;火是暖的元素,指温度性;风指流动性,是动的元素。由于这些性质在不同情况下分配组合而变化,所以一切世间万物都处在变化的状态中。所以地震,海啸等,也不过是大地、海洋的变动而已。
从人的行为来说,人由于自己的贪婪和欲望,经常为自己的利益去改变自然,比如滥伐森林造成水土流失、泥石流的次生灾害伴随着雨、震等自然行为而产生;比如围海造地,比如生计所迫而过于靠近沿海,由于居址处理不善,地势不能保证,一旦海啸袭来,自然受伤害的是人类自己;其他还有滥挖矿、滥围江河湖的水坝造成的周围山体的压力发生变化,使地震、滑坡等自然灾害加剧等等,还有现代工业农业对自然的危害,使气温不协调等……这些都是由于人的行为使自然的变动成为灾害。
再从业与生死来说:
并不是几百万人上辈子共同做了坏事,一切因果都是互相为因、互相为缘、互相为果,没有什么罪业问题,而是说业是我们的作为,产生的各种结果需要我们承担,这就是果报,当我们的生命结束了,未承受的果报形成“业力”的传导和熏习,来影响下一生,同时我们的下一生也会继续造作新的业,产生新的业力和果报。
每个众生所遇种种遭遇,都是既有前世业行动力的延续,也有今生今世行为在造作,产生新的业新的果,但更多是在今生。
业不是什么有形的物质,而是推动的力,所以只要造作停止,力量的源也就没有了,而过去已经做下需要承担的果,只是一种惯性而已,也就是过去世做的定业,所以需要受完报再超脱轮回

堕胎是杀生恶行,以事、意乐、加行、究竟衡量,事是胎儿,并非无情法与低等生命,而是极为宝贵的具命有情。意乐之中,想是于胎儿作胎儿想;烦恼是贪、嗔、痴任何一种,譬如..

因果轮回,恶人开始有多坏,下场就会有多惨

你相信因果吗?原来都是真相。

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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