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有为法必须具四缘
四缘生诸法
《楞伽经》上的缘起偈颂:“因缘生世间,佛不如是说。因缘即世间,如乾闼婆城。”此偈含义很深,“因缘生世间”,佛不这么说;因缘不生世间,佛也不这么说。不是“因缘生世间”,“因缘即世间”。世间是什么样的呢?像乾闼婆城似的。乾闼婆城,即海市蜃楼,海里看似有座城,实际上没有的,一种幻景而已。
大体上说,一切有为法必须具四缘,即因缘、次第缘、所缘缘、增上缘。“四缘生诸法,更无第五缘。”
“因缘”主要说因,它能够变成果,因为有因必有果。要想转变因果,那你因的力量必须特别的强,才能转变。因果要不成,因果律也就不存在,那我们讲《善恶业报经》就不成立了。并且一切的果报是一个根本的因,是我们从生依着阿赖耶识中所含藏的种子,这个种子就是根本因。
“次第缘”,是说从世间上一切事物来看,因果是相续的,经过很多的次序,父母缘、生长缘、饮食衣服等缘具足了,少一个也不行,这就是“次第缘”,又名“等无间缘”。
“所缘缘”,缘就是外在的条件,你心所缘虑的、所分别的外界境界相,即心意识中形成的各种现象。
“增上缘”,只是帮助促成诸法生起的条件,增上了才能发生作用。“增上”就是作用义。
因缘、次第缘、所缘缘、增上缘这四缘,是一切有为法生起的必要的条件,少一缘都不成。
“心法”就是说心里的活动,后念一定是依照前一念而起的,后念一定助长前一念。前念因生,后念果生,没有前因就没有后果。前念是后念的因,后念是前念的果,因缘和合,辗转相依,才能够成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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