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录787】不可空受寺院物资(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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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云南籍著名高僧见月律师,有一年行脚至湖南武冈,受邀参加某寺法会。当时参加法会需要平摊开支,见月大师身无分文。寺里师父知道见月大师来自贫穷的滇南,因此特地免除他的费用,允许他随大众一起听讲。
 
但见月大师对同伴说:“佛法是法师所布施,让我们免费听了。但饮食却是大众出资筹备的,我们不能空受!”因此法会期间,见月大师和同伴自愿参加劳动,收洗碗筷、扫地担水,不等人叫,有空就做,有活就做。从正月初五到四月初一,近三个月时间从未间断,直到结束。
 
今天这个内容十分重要,提醒大家以后去寺院或道观,如果是别人布施的东西还好,如果不是,请参考见月大师的做法,不可空受!

资料出自:见月律师《一梦漫言》
校对:闫飞师兄、如烟师兄
超摹:广超师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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