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因缘法
十二因缘法:无明缘行,行缘识等等,其中的行指身行、口行和意行,识是指六识。那么无明一定是指意根的无明,因为意根的无明,就促使身口意行不断出生运行,六识就不得不造作身口意行,以至于不能灭去。
这里的无明,都包括了哪些内容?一定包括了全部无明,贪嗔痴慢疑邪见等六个根本烦恼,以及二十个随烦恼。意根因为这些无明烦恼,不断促使身口意行的出生和现行,让六识不断造作,六识就不能清净下来,不得无为,不得灭去。
六转呼为染净依,也是这个意思。一切法全部都是因为意根而出生和运行,没有例外,没有特殊情况。意根是产生三界世间一切法的动力和根本原因,一旦意根无明灭尽,又没有愿力,五蕴世间顿时灭去。
意根若没有无明烦恼时,六识没有理由造作无明烦恼业,不能自在不能做主故。
法法相通,没有一个法是独立存在,或者是与其他法相违逆的。只是个人修行时,是否通达了这些法,没有通达时,此法就是此法,彼法就是彼法,互相干涉。通达时,法法圆融,互补互助,互相都能紧密联系起来。佛法通达时,从任何一个侧面,都能证明此法,也能证明彼法,能发现更多的事实与真相,智慧圆融无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