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说出家人过失的果报


《赞僧功德经》云:“纵见沙门犯戒时,当宽其意勿嫌毁,如入芳丛采妙花,不应摘选枯枝叶,广大清净佛法海,多有持戒精修者。其中纵有犯威仪,白衣不应生毁谤,譬如田中新苗稼,于中亦有稗莠草,应可一种敬良田,不应选择生分别。是以世尊制诸人,不听毁谤沙门众,唯当尊重生敬心,同此受胜诸天报。”

《一切功德庄严王经》说:“有四种魔,云何为四?一者、贪着财物。二者、亲近恶友。三者、障碍法师。四者、于法师说陈其罪过(宣说出家人是非,此人便是恶魔)。是等众生由此业故当受贫穷,不见善友、远离尊师,作邪见想、说无因果,堕于地狱,受诸剧苦。”

《戒经》——《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六说:为大护佛法故,若向白衣(在家信众)说比丘罪恶,则前人(信众)于佛法中无信敬心;宁破塔坏像(此极重罪),不向未受具戒人说比丘过恶;若说过罪,则破法身。

说比丘过恶(是非)的人,其罪业超过毁破“佛塔”和“佛像”的重罪。《宝性论》云:“若由数近恶人故,具有恶心出佛血,杀父杀母杀罗汉,破坏最胜和合僧,若能思惟修法性,此人速疾从此脱,若人恶心谤圣法,此人焉能有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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