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失菩提心,修诸善法,即为魔业,如何理解?


菩提心有两种,一种是先天性的不生不灭的菩提心,能够作为一切众生一切善法的所依止处,这是指自性本心、既有为又无为的第八识;另一种是后天修诸善法所生起来的想要自度度他的菩提心,是七识心依止菩提自性所发出来的,是生灭性的,从有为渐趋于无为的。

众生在最初发起菩提心时往往都是单纯的纯真的,可是在长久的修道过程中,有可能会忘记了自己最初的发心,虽然也在修诸善法,其目的就不纯正了,夹杂了一些私念和私欲,违背了自性菩提和最初的发心。这些私念和私欲表现为目的指向于个人的利益,而不是无私的为了佛教为了众生,自己的私利高于了整体佛教和众生的利益。

那么以这样的私心而修行的度众生的善法,就含有了魔的性质,因为魔王和魔民都是有强烈的贪欲的,他们不见得不做善事,可是做善事的目的不纯,利益在于个人,所以结果往往不善,善的表面隐藏着恶的实质。所以凡是以利益个人和小团体为目的善业都是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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