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广百论释论》卷二
原文:又诸我见略有二种。一者俱生。二者分别。俱生我见。由无始来。内因力故恒与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别。任运而起。故名俱生。此复二种。一常相续。在第七识缘第八识。起自心相。即执为我。名为我见。
释:我见大略有两种,一种是俱生我见,另一种是分别我见。俱生我见,是由于无始劫以来,意根自身无明力的缘故,生生世世随逐着五蕴身不相舍离,不用意识的邪教导,也不用受意识邪分别的熏染,意根自己随缘就能生起我见,认取五蕴身为我和我所,所以叫作俱生我见,是五蕴身生来意根就有的我见,甚至在母胎里也有我见,把胚胎当作我和我所。
俱生我见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生生世世相续下去,没有间断过,未来也不会断,除非真正断我见以后不再有俱生我见了。这种我见是因为什么而有的呢?因为意根无始劫以来的无明,把第八识所出生和执持的一切法,都当作是我和我所有的,从而生起对一切法的执著,叫作遍计所执识,从来不知道法界实相,不知道一切法都来自于第八识,是第八识所有的,所以这叫作颠倒见,叫作错执。
意根的我见总体来说都叫作法我见,把一切法都据为己有,其中意根把第八识所出生和执持的五蕴也当作我和我所有的,这就是颠倒的邪见和错见了,叫作五蕴我见,因有我见,才有我执。这种我见只有通过修学苦集灭道四圣谛才能断除,断除之后,意根对五蕴身的执著才能慢慢减轻和消除,我执断尽就会出三界得解脱。
原文:二有间断。在第六识缘五取蕴。或总或别起自心相。即执为我。名为我见。如是二种俱生我见。微细难断。数数修习胜无我观。方能除灭。
释:俱生我见的第二种是指有间断的意识的我见,意识在缘五取蕴时,或者是把五取蕴的总体相当作我和我所,或者是把五取蕴的个别相当作我和我所,于是执取五取蕴为我和我所,这就是意识的我见。意识我见的出生,必须有个前提,那就是意识要了解五蕴的相貌,能够识别出五蕴的相貌,懂得五蕴的功能和内涵,才能生起我见,否则就没有我见。
比如意识把眼识见色的功能当作我和我所,首先意识要知道此时是见色,此时是我见色,心中要有我的概念,如果还没有熏习出我的概念,就没有我见。比如婴儿刚出生时,对自己的父母没有分别力,不认识父母,所以谁抱他都行,长大一点认识父母了,就知道这是我的父母,于是就会贪执父母,不喜欢他人抱持和看管。
婴儿刚出生时,对食品没有分别力,对自我的认识也不清,就不会把食品当作我和我的,而去贪执不舍,父母把食品拿给其他孩子都可以,婴儿没有意见,不会哭闹和生气;再长大一点时,对我和其他人就有了认识,对吃穿玩具等等有了认识,就会有我见和我所见,从而贪执自己所有物,不允许比如碰触。所以意识的我见不是与生俱来的,是通过后天的学习认知才生起来的,也依靠着意根的熏染,才有了我见和我所见。
意根和意识的这两种俱生我见,行相很微细,所以难断。只有常常不断的修习殊胜的无我观行,长期熏习才能灭除。所以断除意根的俱生我见是不容易的,俱生我见不断,意根的俱生我执就不能断除,因为我执依我见而有,有我见就有我执。
原文:分别我见。由现在世外缘力故。非与身俱。要待邪教及邪分别。然后方起。故名分别。此亦二种。一缘邪教所说蕴相。起自心相。分别为我。名为我见。二缘邪教所说我相。起自心相。分别为我。名为我见。如是二种分别我见。
释:我见的第二种是分别我见,也是意识的我见。这种我见是由于后天生活环境的熏染而出生的,不是与五蕴身一起出生的,不伴随着五蕴身而有,需要随着他人错误的教导才能有,并且生起错误的分别,才能有意识的我见。然后意识的我见再去熏染意根,就会增加意根的我见和我执。
分别我见也分为两种,一种是缘于他人对五蕴不正确的教导,说这就是色蕴,这就是受蕴、想蕴、行蕴和识蕴,这就是我的色身相,这是我的受觉相,这是我的认知相,这是我的思想观念,这是我的决定,这是我做的,于是就认为这些功能作用都是我的色受想行识蕴,叫作分别我见。
第二种分别我见,是缘于他人对于我相的错误教导,说这就是我,我就是这样的,于是把这一切相都当作是我,心中就生起了我相,就有了我见。这就是所说的两种分别我见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