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经》第三卷 意根法尘虚妄
原文:阿难。汝常意中。所缘善恶。无记三性。生成法则。此法为复。即心所生。为当离心。别有方所。阿难。若即心者。法则非尘。非心所缘。云何成处。若离于心。别有方所。则法自性。为知非知。知则名心。异汝非尘。同他心量。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于汝。
释:阿难,你常常在意根心中所攀缘的善恶和无记三个性质的法出生的法则,法尘是在意根心里出生的,还是离意根心另外有出生的处所?阿难,如果法尘是意根心里产生的,那么法尘就不是尘了,意根也就缘不了了,那意根怎么能成为根尘相触的处所呢?如果法尘离开意根,有另外出生的处所,那么法尘的自性有知性还是没有知性?如果法尘有知性,就叫作心,意根之外的心又不是意根,也不是法尘,就是另外一个心,与意根的性质是一样的。两个心一个是你阿难,一个是心,那么你阿难的心为什么有两个呢?
原文:若非知者。此尘既非。色声香味。离合冷暖。及虚空相。当于何在。今于色空。都无表示。不应人间。更有空外。心非所缘。处从谁立。是故当知。法则与心。俱无处所。则意与法。二俱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释:如果法尘没有知性,就不是心而是尘,可是这个法尘又不是色香味触,没有离合冷暖的五尘色相,也没有虚空相,非色非空的法尘在哪里呢?没法用色法来表示法尘,也不能用空法来表示法尘,人间不应该还存在虚空之外的法尘,虚空之外无法。离开意根的法尘,意根不能缘,那就不能立个处所了,意根不是法尘的处所,法尘也不是意根的处所。因此说法尘与意根心都没有处所,那么意根和法尘二者都是虚妄的,本来都不是因缘性,也不是自然性,都是如来藏性。
意根与法尘相触生意识,法尘包括五尘上的法尘和独影境,性质有善恶无记三种法。譬如有人在布施做善事,如来藏把这个法尘变现出来,传导到意根那里,意根与法尘相触,就缘到了这个法尘,如果感兴趣就会出生五俱意识来进一步的了别这个法尘,如果不感兴趣,五俱意识就不出生。如来藏把昨天打架的事变现出来,传导到意根这里,意根与这个独影境相触,如果感兴趣,就会出生独头意识了别和思惟这个独影境法尘。所以意根一定是与法尘在一起,在同一个处所,不可分开,否则就没有法尘,意根也不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