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之二
(二)原文:譬大树根干枝条。柯叶华果。下根深固。壅以粪土。溉灌以水。彼树坚固。永世不朽。如是比丘。于所取法随生味着。顾念心缚。其心驱驰。追逐名色。名色缘六入处。六入处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病死忧悲恼苦。如是如是纯大苦聚集。
释:佛说:譬如一颗大树,有树根、树干、有枝条、有树叶、还有花,我们把树根深深地植入地里,掩埋固定好,培上粪土,用水浇灌。这棵树就会坚固的成长起来,永远不会腐朽毁坏。比丘们,与植树的道理一样,你们对于所执取的法如五阴六根六尘六识,随着法的出现而沉湎于其中,心心念念不忘,系缚其心。心被法所驱使着,追逐五阴名色。名色为缘产生六入;六入为缘产生触;触为缘产生受;受为缘产生爱;爱为缘产生取;取为缘产生有;有为缘产生后世的生命;生命为缘产生老病死忧悲苦恼,这样的话纯粹的大苦恼就聚集起来了。
原文:若于所取法随顺无常观。住生灭观。无欲观。灭观厌观。心不顾念。无所缚着。识则不驱驰。追逐名色。则名色灭。名色灭则六入处灭。六入处灭则触灭。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病死忧悲恼苦灭。如是如是则纯大苦聚灭。
释:佛说:如是比丘,如果对于自己所执取的法,观察它的无常性,证明并且随顺于无常性,心就会住于一切法都是生灭的思想观念里,对原来所执取的法,再也无欲无求了,心中就会想灭去这些法,厌离这些法,再也不会心心念念都眷顾着这些法,心就不被这些法所系缚了。
如果七识心不再去追逐名色五阴十八界法,名色就会灭去不现起了。名色灭了以后六入触处就会灭了;六入灭了以后,触就会灭去;触灭去以后,受就会灭,受灭去以后,贪爱就会灭去;贪爱灭去以后,取就灭;取灭了以后,三界世间有就会灭;有灭生命就会灭;生命体不再出生以后,老病死忧悲苦恼就会灭去,这样众生最大最根本的苦难就不会再聚集了,生死苦就消失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