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实验:哲学上的矛盾
此刻,数百万计的动物正因“美丽”与“科学”的名义,经历痛苦又恐怖的实验过程。动物实验在许多行业中施行,其中包括化妆品业和制药业。为了号称的人类利益,动物被迫经受令他们痛苦并经常致命的实验。这些实验包括强制喂食化学药品,实施手术而不使用任何止痛剂,甚至刻意使他们致盲以及感染疾病。没有人会否认动物实验对动物而言是痛苦和可怕的——事实上,动物实验的必要性,在道义上根本无处立足。
动物实验的拥护者争辩说实验带来的利益大于对动物的伤害,并且我们有“权力”对动物造成这样的伤害,因为他们与我们并非“道德上平等”。这乍听之下是个强有力的论点。如果在道德水准不相当的某某身上测试药品,最终可以救活人命,那些道德上不对等的生命所遭受的苦痛难道不值得吗?然而实际上,要衡量让动物遭受痛苦是否是可以接受的,是找不到道德相关的特征可以区分人类和其他动物的。
当谈论人类的利益时,我们通常考虑的要素只有他们的感知能力。由于人类有觉知,能感受情绪和身体感官,我们普遍认可伤害他人在道德上是错误的。我们并不因别人相对的智力水平或其他因素,来判断是否不可以揍他。我们觉得不可以这么做,是因为对方有感知能力,而这么做会伤到他。这样的论点也同等适用于其他物种。他们的智力水平根本不能用来作为道德评判的标准。为了突出这一论点,尝试考虑如下假设:一个脑力创伤的人,拥有等同于一只小兔子的智力水平,我们会认为伤害这个人比伤害其他人更可以接受吗?我希望不是的。仅仅基于我们自身的偏见,就把我们的物种放在其他物种之前,这本身就是不能接受的。引用著名的道德哲学家彼得·辛格的话:在感受痛苦的能力这一点上,动物和我们是一样的。
即便有如上的辩论观点,一些人或许仍支持动物实验,原因仅在于他们认为动物实验所获得的收益与造成的伤害是成比例的——无论这个行为多么不道德。请仔细想想,这样的说法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其他物种在生理上与我们有很大的区分,因此从动物实验得到的结论运用到人体时通常是不精确或不相关的。所以实际而言,用人体来做实验才会带来更好的利益,而这是大多数人认为无法接受的。假使我们的确认为利益比伤害更重要,还会限制对其他人类的做为吗?另一个真相是,实验室里的动物所经历的巨大折磨,远远超过于这些数据所取得的进展。
最终,对动物实验的拥护是无法经受哲学审视的。在我们持续根除社会中的偏见,并为了要创造一个更公正的世界而努力时,我们一定也要囊括其他的物种。我们有这么多更精确而耗资更少的替代实验法,真的没有理由继续使这些有感知力的生命再受折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