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市议会投票禁止野生动物开发
今天,洛杉矶市议会通过了一项法令,修正了《洛杉矶市政法典》第53.39.1条,该条规定在城市范围内利用野生动物进行娱乐活动是非法的。具体而言,这项立法禁止使用野生动物“表演戏法、搭车或作为伴奏参与”。
该条例于2016年作为一项动议启动,由代表洛杉矶第四区的议员梁大卫(David Ryu)领导。
四年前,当一只小长颈鹿和大象被带到好莱坞山上参加家庭聚会时,野生、异国、甚至危险的动物被用来娱乐的问题就出现在我们家门口,”刘说。
无论是在第四区议会,还是在我们整个城市,我们都听到过这样的报道:在一次家庭聚会上,有人把威严的野生动物们拖来拖去娱乐。现在是时候让洛杉矶市明确表示,这种虐待野生动物的行为是可耻的,我们不会支持这种行为了。
柳传志说,这项《城市条例》早就应该加强《加州防止马戏团虐待法》(California's Circus Cruentity Prevention Act),这是去年通过的一项禁止全州野生动物马戏团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