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将视虐待动物为第一级犯罪
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当局最近作了一个决议:虐待动物的罪行即将被列入「UCR-NIBRS(推动执法者了解及阻止经常性发生暴力犯罪计划)」的范围内。而同样重要的是,这些经常发生的暴力犯罪也可能成为一个警讯,让司法体系对于那些在未来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的人们有所警觉。
当这个决议在2015年开始付诸实施后,美国联邦法将会视虐待动物的行为为一级犯罪,同级别的犯罪包括纵火、抢劫、绑架以及谋杀,都是严重的犯罪类型。这项新增的动物犯罪共分成四大类:
1.对单一或大量动物的忽视及缺乏照顾
2.故意虐待和折磨动物
3.集体虐待动物
4.对动物的性虐待。
这些犯罪都即将呈报给联邦调查局的UCR计划,与其他主要的罪行(如谋杀及施暴)一样,作为一个独立区别的犯罪类型。
UCR被视为美国在犯罪统计中最广泛的数据源,而UCR最早源自于1929年,由国际刑警组织(IACP;InternationalAssociationofChiefsofPolice)发想,目的是为了提供国内可靠的犯罪统计数据,而在1930年,联邦调查局被赋予收集、发布以及归档这些犯罪统计数据的任务,使它们始终能供作分析之用。对于动物犯罪被归类为一个独立的犯罪类型,不仅将传达给社会大众一个重要讯息,同时也提供一个意义重大的研究及分析目标。
美国过去的司法体系,仅将虐待动物的罪行列入「其他所有罪行」的类别,这一类别的犯罪通常吸引不了执法者的兴趣,相关单位也只愿意投注极少的人力对这类的犯罪作研究及调查;然而,当上述的改变出现时,这将会是一个意义重大的启程。
造成这项改变的原因之一,可能是源自于为数众多的研究,这些研究皆主张「虐待动物的行为是将来可能对其他人类为暴力犯罪的警示」,而联邦调查局已经意识到这一层连结关系有数十年之久了。联邦调查局特别探员艾伦表示,相关单位曾访谈过36名连续杀人犯有关他们过去虐待动物的经历,许多人表示他们曾在还是小孩时就残杀过动物;而有高达46%的人也承认曾在青少年时期伤害过动物。
让动物犯罪进入UCR的范围内是由若干组织及动物保护者带领推动的,这些推动者包括国家治安协会(NationalSheriff'sAssociation),其领导者为执行长约翰.汤普森,而这项推动是期望最终能对于这些动物犯罪有所熟悉及了解。
「国家治安协会的使命,是提供执法者关于现实中动物虐待和其它犯罪之间链接的相关信息,」汤普森说道:「我们对于联邦调查局对此议题的响应,以及局长柯密愿意承担改善公共安全的责任,感到相当高兴。」
来源:SherryRamsey,HSUS「LiveScience'sExpertVoices:Op-Ed&Insights」
https://www.livescience.com/48343-fbi-targets-animal-cruelty-as-serious-crime.html